2014年節假日放假安排

2014年節假日放假安排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2014年部分節假日安排
2014年節假日放假安排是2013年12月11日國務院辦公廳公布,公假總數11天保持不變,春節、國慶黃金周得到保留,“五一”黃金周沒有恢複。此前,全國假日辦曾發布三套放假方案征求網民意見,最終的放假安排在呼聲最高的C方案基礎上加以完善。
    中文名:2014年節假日放假安排 外文名: 别名: 放假種類:節假日放假 放假要求:法定節假日

放假安排

經國務院批準,現将2014年元旦、春節、清明節、勞動節、端午節、中秋節和國慶節放假調休日期的具體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1月1日放假1天。

二、春節:1月31日至2月6日放假調休,共7天。1月26日(星期日)、2月8日(星期六)上班。

三、清明節:4月5日放假,4月7日(星期一)補休。

四、勞動節:5月1日至3日放假調休,共3天。5月4日(星期日)上班。

五、端午節:6月2日放假,與周末連休。

六、中秋節:9月8日放假,與周末連休。

七、國慶節:10月1日至7日放假調休,共7天。9月28日(星期日)、10月11日(星期六)上班。

改進

2014年節假日放假安排在調休環節有兩點改進:一是元旦、清明節、勞動節、端午節、中秋節各放假1天,節日逢周三時不調休,僅在當天放假;二是在長假調休方式上,将過去調借節前或節後一個周末的2個周休日的做法,改為調借節前和節後各一個周休日的做法。

在調休環節上的改進已經讓放假安排有規律可循,方便人們記憶、推算。人們就此可為假期出行、購物、婚宴等安排提前準備。同時,也避免了原調休方式造成節前或節後連續工作時間過長的問題,使員工能得到充分休息。在放假安排上,其他國家和地區法定節假日都比較分散,盡可能減少集中放假并推行錯時休假。2014年放假安排“節日逢周三時不調休”,也在最大程度上減少了調休雙休日的頻率,對實際生産減輕影響,小長假規律化調整也最大程度減少了調休造成的混亂。

“五一”黃金周難恢複

2014年放假安排中,勞動節放假維持為1天,一些網友所呼籲的“恢複‘五一’黃金周”和“延長春節假期”願望并未得到實現。業内專家表示,在公假總數11天不變的情況下,應賦予節日更多的文化内涵,而人們旅遊出行的需求須靠落實帶薪休假得以滿足。

蔡繼明表示,恢複“五一”黃金周,要取消現有的清明、中秋、端午假期,不利于體現中國傳統文化的内涵,并不可取。“節日有着政治、文化等多方面的内涵,非單純的購物、旅遊。帶薪假是改革的方向,一旦恢複‘五一’長假就等于放棄了帶薪假,是在改革路上的後退。”

董克用認為,需要更多的休閑旅遊時間是勞動者的剛性需求,黃金周集中出遊導緻景區擁堵的不理性現象,說明長假供給的短缺和帶薪休假落實不到位。勞動者的要求是正當的,的确應當随着經濟社會的發展不斷增加勞動者的休閑時間,共享經濟發展的成果。

學者解讀

清華大學假日制度改革課題組負責人蔡繼明認為,在調休環節上的改進已經讓放假安排有規律可循,方便人們記憶、推算。“人們就此可為假期出行、購物、婚宴等安排提前準備。同時,也避免了原調休方式造成節前或節後連續工作時間過長的問題,使員工能得到充分休息。”蔡繼明說。

以春節為例,放假調休時間為1月31日(大年初一)至2月6日(大年初七),共7天。1月26日(星期日)和2月8日(星期六)上班。“經過調研發現,很多地區的企事業單位原本在農曆除夕約定俗成地放一天假而且并不安排工作,從除夕開始放假讓很多員工覺得浪費了一天假期。”蔡繼明說。

在假期安排上,其他國家和地區法定節假日都比較分散,通常一個節日隻放1天假并隻在法定節假日當天放假,類似我國春節、國慶節連放3天假的情況較為少見;美國、英國、日本等國家把部分節假日設定在周一,自動形成3天連休,類似我國調整節假日相鄰周末形成連休的做法也較為少見;西方國家休長假主要在生産效率較低的時段,如暑期和冬季(如聖誕節至元旦),類似我國在生産效率較高的時段休長假的做法也不多見(例如十月安排國慶節假期)。

反映網調民意

據統計,2013年11月全國假日辦通過新浪網、搜狐網、騰訊網、鳳凰網、人民網、新華網等6家網站進行問卷調查,調查從11月27日零時開始到12月1日24時結束,共收到312.71萬份問卷。在調休方案上,有171.98萬人選擇方案三,占總數的55%。

最終放假安排以網絡民意調查結果作為科學性決策的前提,一方面尊重了主流民意,另一方面修正了網絡調查中的誤差,推進了民主決策與科學決策的結合,是一套合理的放假方案。

國務院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經國務院批準,現将2014年元旦、春節、清明節、勞動節、端午節、中秋節和國慶節放假調休日期的具體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1月1日放假1天。

二、春節:1月31日至2月6日放假調休,共7天。1月26日(星期日)、2月8日(星期六)上班。

三、清明節:4月5日放假,4月7日(星期一)補休。

四、勞動節:5月1日至3日放假調休,共3天。5月4日(星期日)上班。

五、端午節:6月2日放假,與周末連休。

六、中秋節:9月8日放假,與周末連休。

七、國慶節:10月1日至7日放假調休,共7天。9月28日(星期日)、10月11日(星期六)上班。

節假日期間,各地區、各部門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衛等工作,遇有重大突發事件,要按規定及時報告并妥善處置,确保人民群衆祥和平安度過節日假期。

國務院辦公廳

2013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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