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内容
據介紹,為保障2014年亞太經合組織會議期間空氣質量,按照國家、山東省的統一要求,濟南市政府研究決定,自2014年11月7日0時至11月12日24時,對機動車(含臨時号牌車輛)采取臨時交通管理措施。
政府通告
每日7時至21時,在本市道路上行駛的機動車實行單雙号限行,限行區域為繞城高速(東至G2京滬高速公路濟南段、西至G3京台高速公路濟南段、南至繞城高速公路南線、北至G35濟廣高速公路濟南段,不含以上道路)以内區域道路。
限行區域内行駛的機動車根據車輛号牌最後一位阿拉伯數字實施限行(号牌末位為英文字母的,以最後一位阿拉伯數字為準),單日限行号碼為2、4、6、8、0,雙日限行号碼為1、3、5、7、9。
公共汽電車、長途客運車輛及19座以上客車、城市客運出租車;執行任務的部隊和武警車輛;車身噴塗統一标識的特種車輛、專用車輛;涉及國計民生、應急需求的車輛不受單雙号行駛措施限制。
渣土砂石運輸車全天禁止行駛。
違反規定的,由濟南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和市環保部門依法處理。
濟南交警發布通告:濟南市區城市快速路(高架路)、經十路、旅遊路将在早晚高峰期禁止外地号牌車輛通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