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個五年計劃

第四個五年計劃

中國國民經濟發展計劃
第四個五年計劃,簡稱”四五計劃“。1970年開始進行編制。并由1971年開始實施至1975年結束。1973年,中共中央兩次修改“四五”計劃的高指标,逐步調整了以戰備為中心的戰略,開始強調經濟效益,注意沿海和“三線”地區并重,大規模的“三線”建設進入收尾階段。1975年“四五”計劃得到了基本完成。五年計劃,是中國國民經濟計劃的重要部分,屬長期計劃。主要是對國家重大建設項目、生産力分布和國民經濟重要比例關系等作出規劃,為國民經濟發展遠景規定目标和方向。
    中文名:第四個五年計劃 外文名: 别名: 英文名:The fourth five-year plan 簡稱:四五計劃 實施日期:1971年-1975年

主要内容

第四個五年計劃(1971年—1975年)

四五”計劃于1970年開始進行編制。2月15日至3月21日國務院召開全國計劃工作會議,制定1970年國民經濟發展計劃,會上研究、讨論、制定了《第四個五年計劃綱要(草案)》。同年9月,在黨的九屆二中全會上曾作為參考文件印發。1971年3月,中共中央在批轉1971年計劃時,《“四五”計劃綱要(草案)》的部分指标也作為附件下發。

第四個五年計劃期間的主要經濟指标:《綱要(草案)》規定,工農業總産值每年平均增長速度達到12.5%,五年合計國家預算内基本建設投資1300億元,1975年糧食産量達到6000-6500億斤,棉花6500-7000萬擔,鋼3500-4000萬噸,原煤4-4.3億噸,發電量2000-2200億度,鐵路貨運量9-10億噸。

1973年7月國家計委拟訂了《第四個五年計劃綱要(修正草案)》。《修正草案》對主要經濟指标進行了調整,不少指标有所壓縮,鋼産量下調到3200-3500萬噸,後又調到3000萬噸。1972、1973兩年國民經濟形勢有所好轉,1973年各項主要經濟指标都完成和突破了計劃,并且是“一五”計劃以來經濟增長最快的一年。

1975年是“四五”計劃的最後一年,按照《修正草案》規定的1975年指标要求來檢查計劃執行的結果是:工農業總産值完成計劃的101.7%,其中農業完成104.5%,工業完成100.6%。主要産品産量完成的結果是:糧食103.5%,棉花96.5%,鋼79.7%,原煤109.5%,原油110.1%,發電量103.1%,棉紗96.8%,鐵路貨運量98.7%,預算内基本建設投資完成101.6%,财政收入完成98%。

實施背景

“四五”計劃實施于20世紀70年代的前半期。這一時期無論是國際環境還是國内環境與“三五”計劃實施時期都有一定的變化。

國際上,美蘇冷戰格局發生變化,美國由于深陷越戰泥潭,在冷戰中處于守勢,而蘇聯則迅速擴展其軍事力量,處于攻勢。在這種國際新形勢下,中國開始調整外交策略,加快了與美國接觸。1972年尼克松訪華标志着中美關系發生轉折,中國與資本主義陣營的敵對狀态大為緩解。同時中蘇關系在70年代初期也有一定緩解,在“帝、修、反”陰影下的戰争危險開始出現和平轉機,中國的戰備活動走向緩和。

但是,在國内,“文化大革命”繼續進行,政治鬥争嚴重影響經濟建設,正常的經濟秩序被打亂。

制定實施

“四五”計劃于1970年開始進行編制。1970年2月15日至3月21日,全國計劃會議召開。會議重點讨論了1970年計劃和第四個五年計劃綱要(草案)。但“四五”計劃開始執行後,遭到了林彪、江青兩股反革命集團的幹擾破壞。1973年7月1日,國家計委根據中共中央工作會議對“四五”計劃提出的意見,拟訂了《第四個五年計劃綱要(修正草案)》。

“四五”計劃的主要任務是:集中力量建設大三線強大的戰略後方;加速農業機械化的進程;狠抓鋼鐵、軍工、基礎工業和交通運輸的建設;大力發展新技術,趕超世界先進水平。

從四五計劃的任務可以看出,由于受到文革中左傾思想的影響,“四五”計劃開始時表現出以“戰備”為中心,高指标、高速度、急躁冒進的特點,引起了經濟的波動與社會的不穩定。随後通過修正才勉強基本完成計劃。

取得成就

“四五”計劃實施期間國民經濟增速減緩,“四五”時期的經濟增長率為5.9%,比“三五”時期下降了1個百分點。1970年,工農業總産值為4467億元,完成計劃數的101%;工業總産值3124億元,完成計劃數的98%;農業總産值1343億元,完成計劃數的109%。經修改後的工農業主要産品産量指标基本完成。

1975年,糧食産量5690億斤,棉花産量4762萬擔,鐵路貨運量8.9億噸。如按原計劃草案這些指标根本無法完成,而按修改後的指标,完成計劃值分别為103%,95%和80%。原煤産量為4.82億噸,基本建設投資額1680億元,均比原計劃草案超額完成,分别為計劃值的135%與116%。

計劃影響

“四五”計劃的編制給我們留下的教訓,一是制定計劃必須有穩定的政治環境和充分的科學論證、調查研究;二是制定計劃必須盡量符合經濟規律和生産力水平,不能單純從人的主觀願望和熱情出發。兩個計劃編制中,始終強調“抓革命,促生産”,用精神力量來作為完成指标的依據,這本身就是嚴重違背客觀規律。更何況,“文化大革命”中那種“抓革命”的“熱情”不但不是“促生産”的動力,反而是經濟發展的破壞力。

盡管存在着計劃編制不合理、國民經濟結構失調、經濟效益低下等重大問題,但是,我們還是應當看到,在當時的困難條件下,“四五”計劃畢竟得到了完成。建成了一大批骨幹企業、重點項目和基礎設施,國家經濟總量比以往有較大增加,而沒有出現“大躍進”後嚴重倒退的三年經濟困難局面。而且,“三五”、“四五”計劃是中國建立獨立的比較完整的工業體系的重要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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