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2016年7月19日中午12時57分,台灣桃園機場聯絡道發生自撞車禍,當地警消人員接獲通報,一輛遊覽車因不明原因撞上護欄,整輛車随即起火燃燒。中午13時21分火勢撲滅,車上26人罹難。
起火的遊覽車為一來自大陸遼甯省的旅行團,旅客24人,8名男性,16名女性,7月12日抵達台灣,旅行團原定下午四點半乘坐立榮航空航班從桃園機場返回大連。
事故原因
對于這起事故,台灣“公路總局”表示,遊覽車因不明原因起火後,失控撞擊内側護欄後再沖撞外側護欄。
台灣警消根據第一時間現場畫面推判,當時遊覽車車頭冒出大火,濃煙直灌整個車廂,可能是車頭嚴重受損,且濃煙迅速充斥車廂,因此車内乘客及司機共26人,無一逃出。
台灣桃園地檢署檢察官與台灣警方刑事局鑒識中心、公路警方、公路部門、消防部門調查人員剛完成初步勘驗,但因車體燒毀嚴重,加上天色昏暗,隻能初步确認起火點在駕駛座附近,即遊覽車前方,車輛并沒有漏油情形,20日上午将二度勘驗。
事故處理
2016年7月19日,遼甯省多個部門立即啟動應急機制,與台灣方面溝通聯系,全力處置有關事宜。遼甯省旅遊局在網上獲得相關信息之後,立即成立了由主要負責人擔任組長的聯合事故調查組,聯合事故調查組會同沈陽市旅遊局和大連市旅遊局,下設三個小組。目前,遼甯省旅遊局正在與組織旅遊團的遼甯海外國際旅行社進行溝通并核實人員名單。
經确認,24名遇難遊客中,大連遊客21人、哈爾濱遊客1人、吉林遊客1人、湖南遊客1人。
遼甯省台辦有關負責人表示,省台辦正在與台灣有關方面聯系,了解事件有關情況和處置進展。省台辦要求大連市台辦協調相關旅行社,迅速聯系遇難者家屬,做好赴台善後事宜。台辦工作人員也将一同赴台參與善後處置。
事故處理
2016年7月19日,遼甯省多個部門立即啟動應急機制,與台灣方面溝通聯系,全力處置有關事宜。遼甯省旅遊局在網上獲得相關信息之後,立即成立了由主要負責人擔任組長的聯合事故調查組,聯合事故調查組會同沈陽市旅遊局和大連市旅遊局,下設三個小組。目前,遼甯省旅遊局正在與組織旅遊團的遼甯海外國際旅行社進行溝通并核實人員名單。
經确認,24名遇難遊客中,大連遊客21人、哈爾濱遊客1人、吉林遊客1人、湖南遊客1人。
遼甯省台辦有關負責人表示,省台辦正在與台灣有關方面聯系,了解事件有關情況和處置進展。省台辦要求大連市台辦協調相關旅行社,迅速聯系遇難者家屬,做好赴台善後事宜。台辦工作人員也将一同赴台參與善後處置。
事件疑點
安全門裡裝暗鎖
據台灣聯合報2016年7月21日報道,事故後,車上乘客無一逃出是各界關注的最大疑點。台灣檢方認為,這可能跟逃生門裝了暗鎖有關系。當日第一時間參與救援的警員也證實說,當時“從外面拉不開安全門”。
7月20日,檢方再次勘驗着火大巴。遊覽車公司總經理林靖桦以同款車介紹逃生裝置,他信心滿滿地說“後面的安全門沒問題”,但當他拉門把要推開門時,雖很用力推卻打不開。
檢查小組發現事故車輛逃生門有類似小客車兒童座安全鎖的設計,啟動開關位于司機駕駛座下方。安全門鎖孔裡,有小橫杆控制住的暗鎖,有人從外面拉,也打不開。
台灣檢方表示,遊覽車上不應設這種暗鎖,如确認與乘客死亡有關,業者将難逃法律責任。
遊覽車業主辯稱“一切合法”。台灣資深大客車司機透露,裝暗鎖是業界“不能說的秘密”,按法令規定安全門不得上鎖,但遊覽車常發生行竊,為防小偷不得不在安全門上加一道鎖。
但台灣公路局有規定,加裝安全門暗鎖被路檢查出,最終可罰9萬元并吊銷執照,如果是車行要求裝設,可廢止汽車運輸業營業執照及吊銷全部營業車輛牌照。
為避免被罰,遊覽車公司想到“化明為暗”,偷偷在安全門裡裝暗鎖。
因判刑洩憤
有台媒7月30日調查發現,該大巴車司機蘇明成曾在2014年在出團期間性侵女導遊,2016年6月24日二審被判5年有期徒刑,3月18日曾被判民事賠償90萬。而蘇明成在宣判前一周請假,直到7月10日才回公司上班,7月12日的遼甯遊客團是他被判刑後的第一次出團,疑因遭判刑而拉遊客團陪葬。
事故調查
車内多種殘存物驗出汽油類反應
承辦台灣“7·19”遊覽車事故的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24日公布重要發現,車輛駕駛艙及下層行李箱所發現破損塑膠容器及車内燃燒殘餘物均有汽油類成分反應。
桃園地檢署負責對外發言的襄閱主任檢察官王以文接受記者采訪時指出,檢方與警方19日、20日勘驗、采集遊覽車證物并送檢驗,目前發現駕駛艙一個破損容器及殘存液體、一個破損塑膠容器、駕駛艙燃燒殘留物、下層行李箱3個塑膠容器等“均有汽油類成分反應”。
至于遊覽車起火與汽油成分間的關聯,王以文表示,必須等待火災調查報告“出爐”、确定起火原因,才能厘清。
對于罹難者家屬最為關心的調查進展遲緩的問題,他告訴記者,調查過程要做很多測試,油氣的部分先取得檢驗結果,因此先公布出來;而整個調查報告還涉及線路測試等,目前尚未完成。以往類似案件調查報告為求慎重,通常需耗時一個月;因此案備受矚目,承辦檢察官及相關部門特别慎重,連日連夜與學者、專家展開研究,目前已完成大部分工作。
王以文也說,檢方也希望報告“出爐”時間越快越好。
桃園地檢署檢察官25日上午會同相關部門,再度到桃園市中坜殡儀館以複驗台灣司機蘇明成及導遊鄭焜文的遺體,勘驗事故車輛的線路、配備、結構。
對于這一舉動,王以文表示,目前隻能說,發現汽油類成分後,檢方需研判當時火勢是何狀況,并就相關容器及液體來源展開調查。
王也坦率表示,已有台灣遊覽車業者透過媒體就案件最新發展表達看法,他們認為其容量不足供遊覽車使用,在車内放置這樣的物質較為“匪夷所思”,檢察官也注意收集各方專家意見、展開了解。
台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7月29日公布,“7·19”事故中的遊覽車司機的血液、尿液與胃内容物均檢驗出酒精反應,已“确認其酒後駕車之情形”。
調查結果
2016年7月19号,台灣發生大陸遊客遊覽車起火事故,車上26人全部遇難。經過50多天偵辦,台灣桃園地檢部門9月10日舉行記者會,通報調查結果。
檢方表示,經調查,司機蘇明成酒後駕車、潑灑汽油、放火自殺、并燒死車内其他乘客。但因為蘇明成已經死亡,其所涉及的酒後駕車、放火、殺人等罪行,依法不起訴。
事故賠償
新華社台北11月16日電(記者趙博 李凱)台交通主管部門16日公布“7·19”火燒遊覽車事件賠償情況。24名罹難者中有23名罹難者的家屬與業者達成和解,每位罹難者獲得包含“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客運業乘客責任保險”“客運業旅客運送責任保險”及“旅行業責任保險”等在内的664萬元(新台币,下同)理賠金,現已完成彙款賠償。
台交通主管部門16日發出的新聞稿說,達成和解的罹難者家屬中有22名罹難者家屬理賠所需文件經海基會完成驗證後,已由各承保保險公司于本月上旬陸續完成彙款。目前尚餘1名罹難者家屬因欠缺相關理賠文書資料,緻保險公司尚無法完成彙款。交通主管部門已責成“觀光局”持續協助處理,待取得文件并經文書驗證後,保險公司即可續辦理賠及彙款事宜。另有1名罹難者的請求權人未與業者達成和解,由保險公司就“強制汽車責任保險”部分先行賠付200萬元。
7月19日中午,一輛遼甯旅行團乘坐的遊覽車在台灣桃園發生嚴重車禍和火災,造成26人罹難,其中包括24名大陸遊客。9月10日,台灣桃園地檢署公布這起嚴重車禍的偵查結果,台籍司機蘇明成酒後駕車、潑灑汽油、放火自殺,并燒死車内其他乘客和導遊。因蘇明成已死亡,所涉酒後駕車、放火、殺人等罪嫌,不起訴處分。
新聞稿說,對于遼甯觀光團發生火燒車事故導緻多人罹難,再次表示遺憾與哀悼,亦将持續建構安全可信任的觀光旅遊環境,也會充分保障來台遊客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