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特點
兒童意外保險,主要針對18歲以下的孩子,當孩子因意外發生造成較高醫療費用,或是發生意外導緻殘疾,甚至死亡,保險公司便會對這些情況給予孩子人身意外保障。這一險種,多數保險公司都有,一般費用比較低,一年隻需要繳納幾百元保費。
險種特點:保費比較便宜,保障相對較高,沒有返還。
保額特點:保監會2011年發布的《關于父母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以死亡為給付保險金條件人身保險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保額須與保戶繳納的保費挂鈎,并将全國未成年人死亡給付保險金限額核定為10萬元。
适用家庭:經濟條件較差的家庭,這類家庭可以考慮将此作為基礎險種購買,以保障孩子的意外傷害。
兒童意外保險的特點
兒童意外保險所承包的對象是18周歲以下的少年兒童,這一類型的保險可以積極防範或者是制止兒童在成長的過程中由于外部突發的以外事故而産生的嚴重性的後果或是風險。兒童意外保險一般情況下是限制所投保的分數的(隻限一份),而且在不同的年齡階段的兒童所投保的産品也不一樣,所以家長們在投保的過程當中應該注意其限制條件,做到慎重選擇、正确選擇。
兒童意外險的作用性
我們都知道,現在很多小孩子都很調皮,很淘氣,有時候還不聽父母的話,跑出去玩兒或者是沒有經過父母的允許自己随便出去河邊遊泳,像這樣的少年兒童自我保護意識還不成熟,很容易就會受到傷害,再者很多家長也不怎麼去注意自己孩子的去向,就讓孩子自己去玩兒,可是一旦自己的孩子受到及其大的意外傷害的時候,家長再想去管孩子的時候已經太晚了。
意外傷害被稱為是少年兒童的一大殺手。據調查統計顯示,目前意外傷害已經成為我國14歲兒童的第一死因,其具有發生率高、死亡率高等特點。比如:溺水、中毒、動物咬傷、建築物坍塌、交通事故、治安事故、玩耍打鬧緻傷等,這些都是當前死亡和意外傷害的重要因素。當今社會為兒童投保意外傷害保險,也已經越來越時趨勢所向了,其主要目的還是為了防範和避免少年兒童意外風險的随時發生,一旦風險發生其後果使我們所預料不到的,這份投保也是為兒童提供一個好的實實在在的保障,然而我們從家庭理财的角度出發的話,少年兒童投保了意外險,也能從一定程度上降低家庭經濟的負擔,更加是家庭增值和降低風險必不可少的,也更加是我們的少年兒童健康成長,安全成長必不可少的。
保障範圍
兒童意外保險的保障範圍,主要是包含意外身故、意外殘疾以及意外醫療等三個方面的内容,具體的描述如下:
意外身故保險金
被保險人遭受意外傷害事故,并因該次意外傷害直接導緻被保險人在該意外傷害事故發生之日起180日内身故,保險公司按保險合同的保險金額向意外身故保險金受益人給付意外身故保險金,保險合同終止。
意外殘疾保險金
被保險人遭受意外傷害事故,并因該次意外傷害直接導緻被保險人在該意外傷害事故發生之日起180日内發生保險合同所附“人身保險殘疾程度與保險金給付比例表”(見附表)所列殘疾項目之一,保險公司按該表所列給付比例乘以保險合同的保險金額向意外殘疾保險金受益人給付意外殘疾保險金。如果被保險人自意外傷害事故發生之日起180日治療仍未結束的,則按被保險人在事故發生之日起第180日的身體情況進行殘疾鑒定,并據此向意外殘疾保險金受益人給付意外殘疾保險金。
被保險人因同一意外傷害造成附表所列兩項或者兩項以上殘疾項目的,保險公司給付各項意外殘疾保險金之和。但不同殘疾項目屬于同一肢時,僅按較嚴重項目給付一項意外殘疾保險金。
被保險人因不同意外傷害導緻同一肢殘疾,而殘疾項目所屬等級不同時,以較嚴重項目的意外殘疾保險金給付為準:若後次殘疾項目所屬等級較嚴重,則需扣除已給付的意外殘疾保險金;若前次殘疾項目所屬等級較嚴重,則不再給付後次的意外殘疾保險金。保險公司按保險合同約定累計給付的各項保險金數額之和以保險合同的保險金額為限。如果累計給付的各項保險金數額之和達到保險合同的保險金額,保險合同終止。
意外醫療保險金
被保險人因遭受意外傷害事故在醫院接受治療,從而發生屬于本附加合同規定範圍内的醫療費用(以下簡稱“醫療費用”),保險公司按下列規定的保險金數額向被保險人給付意外傷害醫療保險金。
選購指南
家長多擔心孩子出意外,而意外傷害保險能提供相應保障。家長可以選擇針對性強的少兒意外傷害保險,最好将燙傷、燒傷、跌落、氣管異物等兒童常見意外的保險責任涵蓋在内。保險專家提醒父母選購少兒意外傷害保險要注意以下幾點:
看清理賠項目
辦理意外醫療理賠時,并不是拿着所有藥費單據找保險公司就能全額報銷的,而是有選擇性的報銷。比如床位費、進口藥品等是否報銷,各家公司規定都不同。所以,家長買意外險之前要弄清哪些費用可以報,哪些費用不能報,是全額報還是按照一定比例報,以免到時候與保險公司産生糾紛。
看清保障範圍
家長在為孩子購買兒童意外傷害保險的時候要看清保障範圍,不要認為隻要買了意外險,孩子發生了意外就都有了保障。例如:少年兒童不小心燙傷了,認為就可以獲得理賠或獲得全部保額的理賠,但是根據保險公司的相關條款,燙傷必須要達到什麼程度才可以獲得理賠,而理賠的多少要根據傷殘的等級支付保險金。也就是說,理賠是有條件的,這一條件主要是保險條款中的“免責條款”。根據各家保險公司的相關條款,目前兒童意外傷害保險的保障範圍以死亡和傷殘為主,而有的隻保死亡。但在險種名稱上卻有可能都稱為意外保險。這一點投保人在投保前就應該看清條款後再決定。
看清保額
根據《保險法》規定,未成年子女基本不具有勞動能力,且沒有工資收入,因此在确定未成年人的身故保額時,是按照一個人10年的基本生活标準确定的。多數地區的少兒身故保額不超過5萬元,所以友邦的暢遊旅行意外險規定,60天至17周歲的被保險人隻能選擇意外傷害保額不超過5萬元的搭配。
其他相關
兒童保險種類
1、兒童醫療保險—保障型兒童險
在家庭生活中,與兒童健康有關的花費主要有兩種:一種是兒童重大疾病;一種是兒童住院醫療。因此,利用保險分擔孩子的醫療費支出就成為投保兒童保險所要考慮的重要因素。
普通的兒童疾病主要是呼吸道和消化道疾病,如上呼吸道感染、支氣管炎、肺炎、腹瀉等,動辄就住院,積累下來,花費也不小。
因此在考慮購買險種時,建議家長可以購買附加住院醫療險和住院津貼險。這樣,孩子萬一生病住院,大部分醫療費用就可以報銷,并可獲得50元~100元/天的住院補貼。
險種特點:保費便宜,保障高,無返還。适用家庭:基礎購買,孩子體質較弱。重大疾病險投保年齡越小保費越便宜。
2、兒童教育保險—儲蓄型兒童險
教育儲蓄險主要就是解決孩子未來上學或者出國留學的學費問題。以購買保險的形式來為孩子籌措教育費用,購買保險後需要按時向保險公司繳費,作為一種強制性儲蓄,可保障孩子日後的費用使用。
而一旦父母發生意外,如果購買了可豁免保費的保險産品,孩子不僅免交保費,還可獲得一份生活費。所以此類保險是以儲蓄和保障為主。
險種特點:定期定額繳費,存多返還多,儲蓄外有保障。
适用家庭:目标明确的中長期儲備。
不少保險公司推出的教育型險種都将教育基金與兒童身故保障設計在一起,相比儲蓄等單純的投資渠道,購買教育型險種更多了一層保障功能。另外,購買保險還能在一定程度上達到合理避稅的目的。
3、兒童意外保險—保障型兒童險
兒童好奇心強,活潑好動,而自我保護意識比較差,在社會中處于弱勢群體,因此發生意外的可能性也就相對較大。據最新的統計資料表明,兒童期意外死亡以每年7%~10%的速度增加,某些地區意外死亡與傷害的發生比例高達1:19,已經成為我國0~14歲兒童的第一位死因。意外死亡的重要原因是意外窒息、溺水、車禍與中毒,其中車禍死亡率的上升尤為顯着。意外傷害的主要原因為跌落、燒(燙)傷、動物緻傷。
兒童意外傷害險就是針對18歲以下兒童,在遭受意外時所産生的高額的醫療花費等經濟損失,以及意外緻殘、緻死的人身保障。因此父母可以酌情為孩子購買意外類險種,一旦孩子發生意外後,可以得到一定的經濟賠償。這一類的保險一般是消費型的險種,一年僅需要幾百元,各保險公司都有推出。
險種特點:保費便宜,保障高,無返還。适用家庭:基礎購買,隻保意外傷害。
購買這類保險并不意味着從此可以不用擔心孩子的安全問題,它隻是在孩子發生意外事件後,可以得到一定的經濟幫助和賠償。
4、兒童投資理财保險—投資型兒童險
投資連結保險是一種融合保障、儲蓄與投資于一身的新險種。
與其它險種不同的是,投資連結險能夠較好地融合風險保障與理财規劃的優點。投資類保險尤其是萬能産品,可以同時解決孩子的教育(留學)、創業、養老等大宗費用的問題。
各個保險公司的具體保險方案不盡相同,但通常是孩子在成年前,父母為投保人,為孩子籌劃日後的教育留學費用、創業啟動資金;孩子在成年後,自己将成為投保人,籌劃補充養老、醫療、旅遊基金等。
家庭可以根據孩子的教育需要,應付不确定各個教育支出。投資本險種,需要有一定的經濟基礎,保費預算較高。
險種特點:保費自由、保額自主,随時支取,保障外有收益。
适用家庭:保費預算較高的家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