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就業培訓

再就業培訓

職業培訓
再就業培訓是指對有過一次工作經曆的職工失業或下崗後,對其進行的從事職業所必須的職業指導、職業技能、職業道德和職業紀律的培訓。再就業培訓是幫助勞動者提高再就業能力,從而盡快實現再就業的重要措施。[1]
    中文名:再就業培訓 外文名: 别名: 形式:短期培訓,中期培訓 内容:開展職業指導 類别:培訓

形式

一是短期培訓,培訓期限為1~3個月,培訓對象主要是失業或下崗時間較長、維持正常生活水平有一定困難,且再就業願望十分迫切的職工。使他們能夠在短期内掌握一定的技能,達到用人單位的要求,盡快實現就業。

二是中期培訓,培訓期為3個月~一年以内的,對象主要是企業富餘人員和即将下崗的職工。這部分職工應及時選擇實用性較強、社會需求量大,且有一定難度的中期技能培訓。如家電維修、電工、司機、機修工等。這樣一旦下崗或失業,能夠很快再就業。

三是長期培訓,培訓期限在一年以上,對象為青壯年企業富餘人員和下崗職工。主要是為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或學曆證書而參加系統的教育培訓。

效果

(1)搞好摸底調查。勞動部門要組織有關部門開展培訓供求情況的調查,掌握下崗職工的數量、素質狀況和就業意向,建立下崗職工培訓需求檔案;了解本地區本行業社會生産發展和勞動力市場對勞動者技能的需求狀況;了解各類職業培訓機構的培訓條件、專業設置和培訓能力。以此為依據,統籌安排下崗職工的再就業培訓。

(2)做好技能鑒定工作。職業技能鑒定機構應對要求參加技能鑒定的下崗職工介紹有關鑒定的政策和程序,提供鑒定考核服務。對考核合格者,按規定發給職業資格證書。

(3)提供就業服務。對取得培訓結業證書和技術等級證書的下崗職工,職業介紹機構可根據其所學專業技能,納入勞動力市場信息庫,為其辦理勞動人事檔案存放,并盡快溝通與用人單位和有關部門的聯系,優先推薦就業。可以開設專場招聘洽談會,使其直接與用人單位見面,增加就業機會;還可以推薦到用人單位試工。職業介紹機構應主動幫助用人單位與職業培訓機構建立聯系,從經過培訓的對口人員中錄用人員;對于願意自謀職業的,要積極與有關部門聯系,幫助落實開辦手續、經營場地、減免稅費等。勞動就業服務企業可根據實際情況,為培訓學員提供實習場所,并根據企業實際需要,優先接納下崗職工就業。

(4)要形成一套有效的激勵機制。制定一些比較具體的政策,使培訓與就業挂鈎,鼓勵勞動者積極去學習,鼓勵組織培訓的機構主動去開展工作。例如,轉業訓練費用可以在失業保險金中報銷;對轉業培訓開展得好的單位,可以指定為定點轉業培訓基地;作為接受培訓的個人,如果參與态度積極,并學有所成,可以優先推薦就業等等。

意義

搞好再就業培訓,有利于配合國有企業深化改革。中央提出,要用3年左右的時間,通過改革、改組、改造和加強管理,使大多數國有大中型虧損企業擺脫困境,力争到本世紀末大多數大中型企業初步建立起現代企業制度,并确定實行“鼓勵兼并、規範破産、下崗分流、減員增效和實施再就業工程”。實施再就業工程,關系到企業改革的成效。而搞好再就業培訓,對推動再就業工程取得實效具有重要作用,因此,符合企業深化改革的需要。

搞好再就業培訓,有利于進一步提高再就業工作的效果。當前,影響下崗職工再就業的主要原因,主要有兩點:一是擇業觀念比較陳舊,與當前的就業形勢和市場就業的要求不相符合。一些下崗職工的就業期望值過高,總想到國有企業、外資企業,到工作環境比較舒适、收入較高的單位和崗位就業,而不願到其他單位工作,也不想自謀職業。這種觀念影響了就業崗位的開發,把就業門路局限在較小的範圍,不利于下崗職工盡快實現再就業.。

二是一些下崗職工技能不高,不能适應再就業的需要。有些人盡管有一技之長,但面臨着轉換職業,也需要更新技術。因此,對下崗職工進行再就業培訓,幫助他們轉換觀念,努力提高他們的職業技能和創業能力,對促進下崗職工實現再就業具有積極的、重要的作用。

搞好再就業培訓,有利于提高勞動者的整體素質。當前,針對再就業困難并急需職業技能的下崗職工開展再就業培訓,努力提高他們的職業技術素質,不僅可以為下崗職工再就業創造條件,而且可以促進勞動者整體素質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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