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随着現如今醫學的發展,精神科這一領域已經劃分出了更多專科,其中包括:兒童青年精神醫學、成人精神醫學、老年精神醫學、照會精神醫學、急診精神醫學、成瘾精神醫學、司法精神醫學、睡眠醫學、行為醫學、身心醫學等。
由于生物影像醫學、基因研究、藥物都有了很大發展,以前的精神病患被送入醫院,通常一住就是半年或一年,有些甚至住院長達數年之久。而現在大多數精神病患通常在門診接受治療,若有住院需要,平均住院天數約在一個月左右(仍有少數的病患需要長期住院治療)。
這說明對精神病症的治療能力已經有了很大的提高,而精神科所治療的病症有: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障礙(燥狂症、抑郁症、疑病症)、兒童精神障礙、人格障礙、偏執性精神障礙、反應性精神障礙、老年精神障礙、睡眠障礙、腦外傷所緻精神障礙、阿片類藥物所緻精神障礙、各類神經症、癫痫所緻精神障礙、慢性疼痛、性心理障礙、老年性癡呆、軀體疾病所緻精神障礙、腦腫瘤所緻精神障礙、鎮靜催眠藥物所緻精神障礙、精神藥物過量與中毒、酒精所緻精神障礙、癔症等。
曆史
古代
在公元前5世紀,當時的人認為有精神病患者,特别是有遺傳性精神病的,具有天生的超自然能力。這種觀念,到古希臘及古羅馬時依然繼續。在在西方的精神醫學史上,早期有關精神失調的紀錄都是以希臘文寫的。在前4世紀時,希波克拉底(Hippocrates)認為精神疾患如同其他身體疾患一樣,是由自然因素所引起,且需要醫學治療的。
他提出精神上的失調,可能源自生理上的異常。然而,這個概念卻由于羅馬帝國的衰落而沒有再被深入探讨。因此,到了中古黑暗時期,宗教領袖及其他人受到宗教的影響,認為精神錯亂乃是魔鬼附身的現象,企圖為之驅魔。于是他們會用盡各種殘忍又野蠻的方法來為病人“治病”,例如:有時把病人用火燒、或用棍子打、或用烤紅的鐵棒燒病人前額,想使病人恢複理智,有些甚至在病人頭部開個小洞,想放出污氣,治愈病人。在無技可施後,也隻好将病人長期關在療養院中,以鐵鍊鍊住。這也算是精神醫學的黑暗時代,直到16世紀才告别中古以來的巫魔想法。
中世紀時期
世界上第一座精神病院,建于伊斯蘭黃金時期的8世紀。在公元705年,第一座精神病院在巴格達落成,其後在8世紀初期,位于Fes的精神病院亦落成,到公元800年,開羅亦建成了精神病院。與中世紀的基督教醫師不同的是,伊斯蘭的醫師并沒有把精神病視為邪靈附體,反而透過臨床心理學的經驗而為病人治療。他們的經驗,使精神治療得到長足的發展,并首先開發出心理治療及道德治療等方法。此外,他們在治療中亦運用了浸浴、藥物、音樂及職業治療。
近代
1883年,Kraepelin把精神病有系統的加以分類,建立了叙述性精神醫學的基礎,也被稱為現代精神醫學之父。至于在精神病的病因上,則由器質性、心因性的演變到目前綜合性的病因看法。除了佛洛伊德在動力精神醫學上,對人格構造、潛意識及心性發展上之貢獻,乃至影響心理治療的發展外,特别是精神藥物的出現,如1950年合成了Chloropromazie(Wintemin)對現代精神醫學有極重大的貢獻。
精神藥物的出現,改善了精神醫學的治療與護理方式,且由于藥物之清楚分類(如抗精神病藥,抗焦慮劑、抗郁劑等)也對精神疾病有了較清楚的歸類。整個治療如心理治療、藥物治療、産業治療、職能治療、康樂治療、環境治療等,也就更能針對不同的精神疾病,甚至同一個精神疾病的不同病程和時期,提供較适當的協助了。
中國的精神科
在中國的醫學史上對精神疾病的看法很久前即有記載,如癫狂、癫痫、奔豚病、花瘋,或怒郁、思郁、憂郁、詐病及煩躁、虛煩、怒、悲、驚、悸、恐、健忘等疾病或症狀描述。相較于西方,這部分的醫療,較少受到宗教的影響,病患也未遭到黑暗時期的悲慘醫療待遇。不過也曾在晉、唐五代時期,引入了邪氣、鬼氣說,讓其一度偏離傳統醫學的脈絡。
在台灣的精神醫學,多半依循西方的步調,早期投入精神醫學領域的人力與經費都非常有限,甚至精神料與神經内科亦不分家,而共有神經精神醫學會。各醫院中有精神科乃至精神科病房者寥寥可數。在1984年,台北市立療養院與台大醫院精神科,設立了沒有24小時強制門禁的精神官能症病房,可算是一個代表性的裡程碑,象征台灣精神醫學界對這些一般而言在職業、人際等自我功能上尚稱穩定,但在某些情況下引發障礙的個案正式邁開協助的步伐。而在台灣,一些大衆心理學流行10數年之後,屬于中國人的,與精神分析相關連的,深度心理學的領域,也開始有較多具生物醫學背景的精神科醫療人員的投入。另外在治療上如日間留院、複健治療等也從過去的少數項目、簡陋的環境,更趨向多樣化與進步。且與别的領域合作,如戒毒、監獄特殊犯罪對象評估的方式,或獨自探索的方式,如酒瘾病房。雖然要走的路,可能都還很漫長,但也還算是一種進步。
常見疾病
主要精神科疾病有:
腦器質性精神障礙(包括阿爾茨海默病、血管性癡呆、腦外傷所緻精神障礙、顱内感染所緻精神障礙、肺腫瘤所緻精神障礙、梅毒所緻精神障礙、癫痫性精神障礙、HIV/AIDS所緻精神障礙)。
軀體疾病所緻精神障礙(包括軀體感染所緻精神障礙、内髒器官疾病所緻精神障礙、内分泌疾病和代謝性疾病所緻精神障礙、系統性紅斑狼瘡所緻精神障礙、惡性腫瘤所緻精神障礙)。
精神活性物質所緻精神障礙(包括阿片類藥物濫用、酒精所緻精神神經損害相關因素與臨床表現、鎮靜催眠抗焦慮藥濫用、中樞神經系統興奮劑濫用、氯胺酮濫用、煙草濫用、大麻濫用)。
精神分裂症、偏執性及其他精神病性障礙(持久妄想性障礙、急性短暫精神病性障礙、感性性精神病、分離情感性精神障礙)、心境障礙、分離性障礙、神經症性障礙(恐懼症、焦慮症、軀體形式障礙、神經衰弱及慢性疲勞綜合征)。
應激相關障礙(急性應激障礙、創傷後應激障礙、适應性障礙)。
心理因素相關生理障礙(進食障礙、睡眠障礙、性功能障礙)。
人格障礙與性心理障礙、精神發育遲滞、心理發育障礙(特定性言語與語言發育障礙、特定性學校技能發育障礙、特定性運動技能發育障礙、兒童孤獨症及其他廣泛性發育障礙)。
兒童少年期行為和情緒障礙(包括注意缺陷與多動障礙、品行障礙、抽動障礙、其他行為障礙、分離性焦慮障礙、恐懼性焦慮障礙、選擇性緘默症)。
發展
現代精神醫學的概念是從傳統精神病學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精神病學的基本任務是研究各類精神疾患的病因、發生機理、臨床表現、治療和預防,但在其發展過程中曾發生一些偏向,即其研究對象越來越局限于精神分裂症等嚴重精神病,而忽略了為數更多的神經症、人格和适應障礙以及伴發于其他疾病的輕度精神障礙的患者,同時其服務範圍越來越限制于精神病院之内,僅着眼于診斷和治療,而忽視了環境和社區在精神疾患防治中的作用,并造成精神病學與其他臨床學科的分離傾向。
從19世紀50年代以來,傳統精神病學概念遭到了挑戰,逐漸被新的範圍更廣泛、内容更豐富的精神醫學所取代,主要原因是由于醫學模式的轉變,由生物醫學模式轉向新的生物—心理—社會醫學模式。新模式強調醫學的服務對象是完整的、社會的“人”,“人”是生活在一定自然、社會文化環境中,具有複雜心理活動的生物;來自社會環境的各種刺激形成人的複雜心理活動。後者又通過各種生物學中介機制來影響機體的功能狀态。這種醫學模式的整體觀的新發展,反映在精神醫學方面,尤為突出。
正是上述各方面的原因,傳統的狹義的精神病學概念,逐漸由範圍廣泛、内容更豐富的精神醫學所取代,其内容包括:(1)傳統狹義的精神病學範疇的擴大。(2)研究心理社會因素對健康和疾病的作用和影響,亦即廣義的精神衛生的内容。但是由于傳統的習慣勢力的影響,要使各料醫生都能認識到心理社會因素對疾病的作用,還須經曆一個過程,而加強精神醫學的在校教學是加快這一過程的第一步。
精神醫學的發展和提高,都離不開臨床。精神醫學的臨床工作内容十分豐富,包括詳細、全面、重點地收集病史資料,建立良好的醫患關系,熟練地進行神經系統和體格檢查,有技巧地通過全面的精神檢查,以發掘精神症狀和了解發病的有關因素,根據所掌握的有關資料,作出診斷和鑒别診斷以及制訂綜合性的治療計劃,根據病情變化調整治療方案,判定治療效果和幫助病人重建社會适應和康複。要做好精神科臨床工作,并非易事,要有一定的書本知識和高年醫師的指導,以及相當時間的臨床實踐。
從精神醫學發展史來看,幾乎所有傑出的研究者,都是優秀的臨床家。現代精神病學奠基人Kraepelin就是一個典型的例子。由于許多主要的精神病病因問題尚未闡明,故當前的研究工作者仍然認為精神科臨床分類學要走在病因探索的前面。英國著名精神病學家Fish曾提出這樣的論斷:“随着精神藥理學、生物化學和神經生理學的發展,認真的臨床工作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為需要。缺乏臨床知識,精神病學的其他研究将是不見成效的”。因此,在當前不論是生物精神醫學和社會精神醫學的研究,都必須建立在堅實的臨床工作基礎上。從19世紀60年代起,許多精神研究工作者,集中于臨床診斷的研究,他們緻力于如何提高診斷的正确性,比較各國和各學派臨床診斷的異同,這導緻了診斷标準的問世,也說明對精神科臨床工作研究重要性認識的提高。
專業人員
精神科的醫事人員一般包含精神科醫師、精神科護士、臨床心理師以及職能治療師,另外尚有以精神科為專長之社會工作師或社會工作員等之專業人員。
精神科醫師要求能夠使用包括藥物與心理治療等方式來協助精神疾患。從業之前要經過生物精神醫學、心理治療、動力取向心理治療、認知行為治療、團體心理治療等訓練,并使用于他們的臨床服務中。精神科醫師所受的生物醫學及精神藥理訓練是他們和臨床心理師及其他治療師有所區别之處。
臨床心理師在醫院主要工作是提供高品質的心理衡鑒,協助醫療評估。
精神科護士精神科中具有重要的角色。精神科護士可以實施許多精神科護理與照護,但在處方藥物以其其他醫療行為上受法律的限制。
精神科社會工作者可以在法律、公益等各方面協助精神病患與家屬。受過訓練的護士與志願者,也能提供心理治療服務,通常較多人從事團體治療或家族治療。
精神科醫師除了臨床照顧病人,也有部分專家投入研究及教學工作。這些專家可能隻擁有其專長的學位,或同時擁有醫學士的資格。
常用藥物
精神科藥物主要分四類:抗精神病藥物、抗抑郁症藥物、抗躁狂藥物以及抗焦慮藥物。
常見抗精神病藥物有:氯丙嗪、奮乃靜、三氮拉嗪、氟奮乃靜、五氟利多、氫氮平。
常見抗抑郁症藥物有:氟伏沙明、西酞普蘭、萬拉法新、嗎氯貝胺、黛力新、舒必利。
常見抗躁狂藥物有:锂鹽、卡馬西平。
常見抗焦慮藥物有:鹽酸阿米替林、安定(地西泮)、阿普唑侖、硝西泮、谷維素。
護理
精神科一般護理有:
個人衛生護理:經常向患者宣傳個人衛生,幫助患者養成衛生習慣。
飲食護理:采用集體進餐,有助患者消除對飯菜的疑慮,便于全面觀察進食量、速度情況。一般患者給普食,特殊病情按醫囑給流質、高蛋白、少鹽、低脂、無牙飲食等食物。對搶食、暴食的患者應安置單獨進餐,适當限制進食量,對症處置,謹防意外。對食異物的患者要重點觀察,外出活動時,需專人看護,嚴防吞服雜物、髒物等。
睡眠護理:室内整潔、光線柔和,環境安靜,有利安定患者情緒,易于入睡。興奮吵鬧患者應安置于隔離室,并給予安眠處理,以免影響他人睡眠。睡前忌服引起興奮的藥物或飲料,避免參加激情、興奮的娛樂活動或談心活動。
安全護理:加強安全相關措施,随時警惕潛在的不安全因素。同情、關心、理解、尊重患者做好心理護理。
特殊護理
藥物治療護理:向患者宣傳藥物治療的意義及注意事項。觀察療效及藥物副作用,及時對症處理并報告醫師。
電休克治療護理:治療前護理須布置好治療環境和準備器材以及其他相關預備工作。治療中由醫師将電極緊貼患者兩颞部或額颞部通知開機通電,此時應集中注意觀察患者、保護患者。治療後讓患者安睡于觀察床上,由專人護理。
胰島素休克治療護理:注射胰島素後由專人負責護理,密切觀察治療各期的反應,正确判斷已進入哪一期,每隔15分鐘按“治療記錄單”的各項内容檢查并記錄一次。當患者由朦胧期進入昏迷期往往變化甚快,應随時檢查觀察,及時記錄準确時間與反應情況,嚴防發生意外。
工娛治療護理:根據病情,結合患者的體力,興趣與專長,安排适宜的工娛活動,在活動中随時給予精神鼓勵,熱情輔導,以提高其興趣。
常用治療方法
精神藥物治療
一、抗精神病藥
1.傳統抗精神病藥包括氟哌啶醇、奮乃靜、三氟拉嗪、氟奮乃靜、氟哌噻噸、氯普噻噸等。
2.新型抗精神病藥包括喹硫平、齊拉西酮、左替平、氯氮平、奧氮平、阿立哌唑等。
3.長效抗精神病藥包括口服長效制劑五氟利多,常用的肌内注射長效制劑與氟奮乃靜癸酸酯、哌泊塞嗪榈酸酯、癸氟哌啶醇。
二、抗抑郁藥經典的“五朵金花”:氟西汀、帕羅西汀、氟伏沙明、舍曲林、西酞普蘭。
三、心境穩定劑锂鹽、丙戊酸鹽、卡馬西平、拉莫三嗪、維拉帕米、尼莫西平等。
四、抗焦慮藥
1.苯二氮卓類氯硝西泮、地西泮、阿普唑侖、勞拉西泮、西唑侖、奧沙西泮。
2.5-HT部分激動劑丁螺環酮為代表。
3.作用于BDZ受體的非BDZ催眠藥唑吡坦、佐必克隆。
4.β受體阻滞劑代表藥物普萘洛爾。
5.有抗焦慮作用的抗抑郁藥。
6.有抗焦慮作用的非典型抗精神病藥奧氮平可有效緩解焦慮症狀。
7.認知改善藥苯丙胺、哌甲酯、托莫西汀。
精神科的物理治療:
包括電抽搐治療、重複經顱磁刺激治療、電針治療、迷走神經刺激、深部腦刺激。
心理治療:
精神分析治療、行為治療、認知治療、家庭治療、咨客中心療法、催眠療法、森田療法、集體心理治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