劃分
在和聲學的範疇内,有功能和聲、民族和聲、對位化和聲、現代和聲等多種類型。功能和聲(又稱傳統和聲)為歐洲古典樂派、浪漫樂派所創。是以大、小調調式為依據,建立在主、下屬、屬三大功能體系上的和聲。它主要論述大、小調調式體系内的和聲結構、功能特性、進行規律以及功能和聲在創作實踐中的具體應用。民族和聲又稱調式和聲,是研究我國民族調式的和聲,也指多聲部音樂的民族風格以及民族的和聲語言等内容。
對位化和聲是熔對位與和聲于一爐的綜合學科。現代和聲創始于19世紀與20世紀之交,基本特點是:多調性音樂創作手法大量運用;複和功能各種形式的發展運用;向遠關系調暫離調手法;調式中變音的大膽應用與特殊處理等。
特色
在調性音樂中,和聲同時具有功能性與色彩性的意義。和聲的功能,是指各和弦在調性内所具有的穩定或不穩定的作用、它們的運動與傾向特性、彼此之間的邏輯聯系等。和聲的功能與調性密切相關,離開了調性或取消了調性,和聲也就失去了它的功能意義。
和聲的色彩,是指各種和弦結構、和聲位置、織體寫法與和聲進行等所具有的音響效果。和聲的色彩是和聲表現作用的主要因素,無論在調性音樂或非調性音樂中,它都具有重要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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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國學校音樂課程中,西方音樂的教學内容、方法、理念等占據主流教學地位。如滲透在業餘考級中的基本樂理、視唱練耳等課程以及專業音樂院校所開設的和聲學、配器、複調、作品分析等諸多必修課程,無一不是西方音樂經典理論課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