羹

漢語漢字
羹(拼音:gēng),漢語一級通用規範漢字(常用字)。又作“羮”。此字最古形體為《說文解字》中的小篆,古字形由?(lì,冒熱氣的炊具)和羔(小羊)組成,“羹”的本義應是“以羊肉做成的帶汁的食品”,引申指各種肉類或蔬菜做成的帶汁的食品。中古以後,“羹”由帶汁食物引申為濃稠的湯。[1]
  • 中文名:羹
  • 拼音:ɡēnɡ
  • 繁體:羹
  • 部首:羊
  • 五筆:UGOD
  • 倉颉:TGFTK
  • 鄭碼:UCUG
  • 筆順:點、撇、橫、橫、豎、橫、點、點、點、點、點、撇、橫、橫、豎、橫、橫、撇、捺
  • 字級:一級(編号:3469)
  • 平水韻:下平八庚(gēng)
  • 筆畫:19
  • 電碼:5036
  • UNICODE:7FB9
  • 異體字:羮、?、?、?、?、?、?、?、?
  • 造字法:會意字
  • 字形結構:合體字,上下或上中下結構

詳細釋義

讀音

詞性

釋義

例句

例詞

gēng

名詞

用肉類或菜蔬等製成的帶濃汁的食物。

《詩經·商頌·烈祖》:“亦有和羹。”

《十五從軍征》:“舂谷持作飯,采葵持作羹。”

羹湯;肉羹

動詞

烹煮。

《史記·貨殖列傳》:“楚越之地,地廣人希,飯稻羹魚。”

láng

-

【不羹】春秋楚地。有二:東不羹城在今河南省舞陽縣西北,西不羹城在今河南省襄城縣東南。

《左傳·昭公十一年》:“楚子城陳、蔡、不羹。”陸德明釋文:“羹,舊音郎。”《漢書·地理志》作更字。”

古籍釋義

說文解字

【卷三】【䰜部】古行切

五味盉羹也。從

羹,小篆。從羔,從美。

說文解字注

五味盉皿部曰:“盉,調味也”,內則注曰:“凡羹齊宜五味之和,米㞕之糝”,晏子曰:“和如羹焉,水火醯醢鹽梅以亨魚肉,宰夫和之,齊之以味,濟其不及,以洩其過”。凡魚肉必用菜,菜謂之芼。《儀禮》:“铏芼牛藿羊苦豕薇”,芼及醯醢鹽梅,是之謂五味之和也。實於铏謂之铏羹,肉汁不和五味,謂之大羹。

從會意。凡從羔者,羔猶美也。古行切,古音在十部。

《詩》曰:“亦有和《商頌》文。鍇本

羔下從美,今各本作兩羔,非也。

羹,小篆從羔,從美。此是小篆則知上三字古文、籀文也。不先小篆者,此亦上部之例。

康熙字典

《廣韻》《正韻》古衡切。《集韻》《韻會》居行切,并音庚。《說文》作

又《雲仙雜記》:史鳳,宣城妓也。待客有差等,最下者不相見,以閉門羹待之。

又《集韻》何庚切,音行。義同。

又《集韻》盧當切,音郎。《韻補》:左氏傳,陳蔡不羹。《釋文》:音郎。正義曰:古者羹臛之字亦為郎,故《魯頌》《楚辭》《急就章》與楊房漿為韻。近世獨以為地名。宋玉《招魂》:肥牛之腱臑若芳,和酸若苦陳吳羹。◎按說文、小篆俱作羹。《正字通》:止收羮,不收羹,則從俗字,而反失正字矣。今增入。羮,俗羹字。見未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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