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收費
升降曆史
2000年中國開始對國際和國内航線征收燃油附加費,費用約占機票全價的10%-25%。
2004年中國民用航空局規定航空公司可将機票基準價上浮25%,并同時取消燃油附加費。
2005年8月1日國内航線燃油附加費恢複征收:800公裡以下航段收取20元/人,800公裡(含)以上航段征收40元/人。
2006年4月1日燃油附加費首次上調:800公裡以下漲至30元/人,800公裡(含)以上漲至60元/人。
2006年9月1日燃油附加費再次提高:800公裡以下提高到60元/人,800公裡(含)以上提高到100元/人。
2007年1月21日燃油附加費首度降低:800公裡以下航段降到50元/人,800公裡(含)以上航段降到80元/人。
2007年11月5日800公裡以下航段再次上調為60元/人,800公裡(含)以上航段上調為100元/人。
2008年7月1日800公裡以下航線提高到80元;800公裡(含)以上航線提高到150元。航空燃油附加費标準達到曆史最高水平。
2008年12月25日800公裡(含)以上航線由每位旅客150元降低到40元,800公裡以下航線由80元降低到20元。
2009年1月15日暫停收取中國國内航線旅客運輸燃油附加費(以出票時間為準)。
2009年11月14日國内航線燃油附加費恢複征收:800公裡(含)以下20元/人,800公裡以上50元/人 自2010年4月6日起開始預訂購買的機票(以出票日期為準),中國國際航空股份有限公司(Air China Limited,簡稱“國航”)、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Hainan Airlines Company Limited,簡稱“海航”)、中國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China Southern Airlines Company Limited,簡稱“南航”)、四川航空股份有限公司(Sichuan Airlines Co., Ltd.,簡稱“川航”)、深圳航空有限責任公司(Shenzhen Airlines Ltd.,簡稱“深航”)拟對國内航線燃油附加費進行調整。800公裡以上航線燃油附加費每航段由人民币50元下調為人民币40元;800公裡(含)以下航線燃油附加費繼續執行人民币20元的标準不變。截止4月2日17:30為止,三大航中的另外一家——東航尚未有下調的正式通知。
自2011年2月22日零時(含)起(以出票時間為準),調整國内航線旅客運輸燃油附加收取标準,其中800公裡以上航線每位旅客收取标準為90元,800公裡以下(含)航線每位旅客收取标準為50元。
2011年4月8日零時(含)起(以出票時間為準),調整國内航線旅客運輸燃油附加收取标準,其中800公裡以上航線每位旅客收取标準為110元,800公裡以下(含)航線每位旅客收取标準為60元,漲幅分别為22%和20%。
2011年5月26日零時起,中國國航、東方航空、南方航空、四川航空、深圳航空在内的大多數航空公司已發布通告,上調國内航線燃油附加費征收标準。其中,800公裡(含)以下航線,燃油附加費由原來的60元調整為80元,800公裡以上航線,燃油附加費由原來的110元調整為140元。
2011年8月1日,發改委《關于推進航油價格市場化改革有關問題的通知》正式
燃油附加費
實行,包括國航、東上航、南航、春秋在内的國内航空公司紛紛宣布,将自8月2日零時起(出票日期)上調800公裡以上航線燃油附加費,由調整前的每位旅客140元調整為150元,而800公裡以下(含800公裡)航線的燃油費标準未作調整,仍為80元每人。
2011年9月6日起(以出票日期為準),對國内航線燃油附加費進行調整。其中800公裡以上航線燃油附加費每航段由人民币150元下調為人民币140元;而800公裡(含)以下航線每位旅客征收80元,維持原标準不變。
2011年12月4日,國内航空煤油價格每噸上調了376元,滿足燃油費與航油價格聯動、航油綜合采購成本累計變化幅度超過每噸250元的調整前提條件,12月5日起800公裡以上國内航線燃油附加費随之上漲。
南航、吉祥航空、國航等多個大型航空公司官方網站都貼出了公告,從12月5日(出票日期)起,800公裡以上國内航線燃油附加費由130元調整為140元,800公裡(含)以下航線燃油附加費仍為70元不變。[1]
2012年4月5日,國内多家航空公司發出通知,自5日起,調整國内航線燃油附加費,800公裡(含)以下航線燃油附加費每航段由70元上調為80元;800公裡以上由140元上調為150元。這次調整後燃油附加費價格平了曆史最高記錄。
中國國航和山航已經發布通知稱,自2012年6月5日起(以出票日期為準),對國内航線燃油附加費進行調整。其中,800公裡(含)以下航線燃油附加費每航段由人民币80元下調為人民币70元;800公裡以上航線燃油附加費每航段由人民币150元下調為人民币130元。
南方航空公司發布通知,自2012年10月5日起,800公裡(含)以下航段燃油附加費上調10元,由70元調整至80元;800公裡以上航段上調10元,由130元調整為140元;同時,兒童旅客乘坐航段的燃油附加費亦上調10元,800公裡(含)以下航段由30元上調為40元;800公裡以上航段由60元調整為70元。按成人全票價10%計費的嬰兒則免收燃油附加費。
2012年12月5日起,國内航線的燃油附加費将下調,各航段的下調幅度均為10元人民币。
攜程旅行網已收到吉祥航空等公司下調燃油附加費的通知,自12月5日起,成人旅客乘坐800公裡(含)以下航段,燃油附加費下調10元,由80元調整至70元;800公裡以上航段,下調10元,由140元調整為130元。兒童旅客乘坐航段的燃油附加費亦下調10元,800公裡(含)以下航段,由40元下調為30元;800公裡以上航段,由70元調整為60元。
按照聯動機制,國内航線燃油附加費的漲跌幅度一緻,繼吉祥航空後,預計其他航空公司也将跟進下調。
2013年4月5日起(以出票日期為準)下調國内航線燃油附加費10元。
調整後的燃油附加費征收标準具體為:公裡(含)800以下航線燃油附加費每航段由人民币80元下調為人民币70元;800公裡以上航線燃油附加費每航段由人民币140元下調為人民币130元。
嬰兒旅客免收燃油附加費;兒童、革命傷殘軍人、因公緻殘人民警察按實際收取标準減半收取燃油附加費,具體标準為:800公裡(含)以下每航段收取人民币30元;800公裡以上每航段收取人民币60元。
對2013年4月5日前已出票的,乘機日期為2013年4月5日(含)後的國内客票,不再按照新标準退還燃油附加費差價。
自2013年5月5日(出票日期)起,銷售國内航段(包括國際航線國内段),800公裡(含)以下航段每位旅客征收60元,800公裡以上航段每位旅客征收120元。
恢複收取
為适當緩解油價大幅上漲給航空公司帶來的成本增支壓力,經中國國務院同意,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中國民用航空總局決定,自2005年8月1日起恢複對中國國内航線旅客運輸收取燃油附加費。
自2005年8月1日起,中國允許國内航空公司在國内航線(不含内地與香港、澳門航線)收取燃油附加費,以航段為單位定額計收。燃油附加收取标準核定為:800公裡以下航段,每位旅客收取20元;800公裡以上(含800公裡)航段,每位旅客收取40元。燃油附加在旅客購票時與票價一并收取,項目代号“YQ”及标準在客票上單獨标示。
燃油附加費執行期限暫定為2005年8月1日至12月31日,以航班時刻為準。已提前購票的旅客不再補收。
降低費用
根據中國國内航空煤油價格變動情況,國家發展改革委、民用航空局發出通知,決定相應降低國内航線旅客運輸燃油附加标準。其中800公裡(含)以上航線由每位旅客150元降低到40元,800公裡以下航線由80元降低到20元。自2008年12月25日起執行,以出票時間為準。
按成人普通票價10%計價的嬰兒繼續免收國内航線旅客運輸燃油附加;享受按成人普通票價50%計價優惠待遇的革命傷殘軍人、因公緻殘的人民警察及兒童(含無成人陪伴兒童),國内航線旅客運輸燃油附加繼續實行減半收取,即800公裡(含)以上航線收取20元,800公裡以下航線每位旅客收取10元。
暫停收取
2009年1月14日晚,中國國家發改委和民航局聯合發布通知,因油價再度下調,從1月15日起,決定暫停收取國内航線旅客運輸燃油附加費(以出票時間為準)。暫停收費後,國内航空公司2009年将因此少賺66億元。國家民航局将于對中國國内699條航線機票價格進行幹預,為其制定成本價,航空公司不得以低于成本的價格銷售機票。
标準上調
2012年4月1日起,多家航空公司将再次上調國際航線燃油附加費的征收标準,最高的上調幅度達到10%。目前,東方航空方航空、中華航空、澳洲航空、印尼英航等航空公司均以發出通知,将從4月1日開始上調部分國際航線的燃油附加費征收标準。
國家發展改革委、民航局有關負責人表示,上述燃油附加單位收取率,是按照2009年11月公布的國内航線旅客運輸燃油附加與航空煤油價格聯動機制規定,根據2011年度國内航線航空煤油實際消耗量、旅客運輸周轉量,并考慮航空公司自行消化燃油成本增支因素不少于20%測算得出的。
2012年4月5日,國内航空公司再次對國内航線燃油附加費進行調整:
800公裡(含)以下航線燃油附加費每航段由70元上調為80元;800公裡以上航線燃油附加費每航段由140元上調為150元。
嬰兒旅客免收燃油附加費;兒童、革命傷殘軍人、因公緻殘人民警察按實際收取标準減半收取燃油附加費,具體标準為:800公裡(含)以下每航段收取40元;800公裡以上每航段收取70元。
下調價格
2012年12月5日起,國内航線的燃油附加費将下調,各航段的下調幅度均為10元人民币。
攜程旅行網已收到吉祥航空等公司下調燃油附加費的通知,自12月5日起,成人旅客乘坐800公裡(含)以下航段,燃油附加費下調10元,由80元調整至70元;800公裡以上航段,下調10元,由140元調整為130元。兒童旅客乘坐航段的燃油附加費亦下調10元,800公裡(含)以下航段,由40元下調為30元;800公裡以上航段,由70元調整為60元。
按照聯動機制,國内航線燃油附加費的漲跌幅度一緻,繼吉祥航空後,預計其他航空公司也将跟進下調。
影響介紹
成都某大型航空公司表示,航油下降了,航空公司的運營成本也會相應下降。燃油附加費下降或者上調,都是很正常的。現在航空市場競争激烈,也已經完全市場化,機票折扣最終還是由市場情況來決定,不會受稅費左右。張偉則認為,燃油附加費下調,必将吸引更多市民出行,使得暫時低迷的航空市場逐漸回暖,對于航空公司、市民和機票代理都是極大的利好。
2008年底燃油附加費下調後,一夜之間各航空公司紛紛上調了機票價格。但因為春運期間正處在出行高峰期,多數航線機票隻有全價,所以有利于百姓節約出行成本。根據國家民航局對旅客運輸量的預計,2009年将有2.2億人乘機出行,有分析師估算,按照平均每人30元的燃油附加費計算,停征會使中國國内航空公司減收66億元。2008年中國國内航空公司将出現有史以來的巨虧,虧損金額很有可能超過250億元。而2009年中國航空運輸業依然面臨客座率下降和票價下滑的困境。
中國官方自2008年12月25日起,曾經降低過國内航線旅客運輸燃油附加标準。随着航油成本的降低,2009新年伊始民航局再次宣布将停收國内航線旅客運輸燃油附加費
變化原由
中國國内的燃油附加費不僅不能拯救航空業的頹勢,反而無形中為旅遊業帶來些許壓力,相對普通旅客來說,盡管旅行社一般能從航空公司手中拿到一定額度的機票折扣,附加費分攤到折扣後并不占太大的比重。附加費毫無疑問會成為航空公司與其談判的條件之一,拿到的機票折扣也肯定要大打“折扣”。
燃油附加費雖然可為航空公司暫解燃眉之急,卻難成為整個航空業的救命稻草。控制成本、增強對運力投入的科學管理和判斷、提高上座率才是在高油價時代的避險之道;而從成品油定價機制改革入手的整體市場化改革才能為高油價籠罩下的航空業、汽車業等謀求到整體出路。
出租行業
2009年以來,成品油價格不斷上漲,出租車經營壓力不斷增加。河北省唐山市、秦皇島市已率先啟動了出租汽車運價與成品油價格聯動機制。自8月15日起,唐山市出租車運程超過2公裡的,每乘次均在計價器顯示金額外加收1元燃油附加費;自11月21日起,秦皇島市出台價格聯動機制:成品油價格上漲幅度達到800-1400元/噸的情況下,出租車可以向乘客收取1元燃油附加費。
價格調整有嚴格程序
石家莊市運管處高飛表示:“石家莊市出租車已經全部改造成雙燃料車,油價上漲對出租車運價影響不大。石家莊出租車加氣難的情況已經大大緩解,出租車基本上都能順利加上氣。”他表示,出租車有嚴格的價格調整程序,運價調整必須經過相關部門審批。
邯鄲、保定等市相關部門也表示,出租車運價暫時不會上漲。
2011年4月7日,北京93号汽油漲至7.85元/升(漲0.4元)。北京出租車燃油附加費也随之從1元增加至2元/運次。
2012年3月20日,93号汽油最高零售價達到8.33元/升。出租車燃油附加費再次上漲至3元/運次。
為了有效疏導油價上漲對出租車行業影響,經市政府的批準,2012年9月29日起,本市調整出租車燃油附加費标準,乘坐距離超過3公裡的乘客燃油費标準從2元/運次調整為3元/運次,乘坐距離在3公裡以内的乘客不收取燃油附加費。
2012年11月16日,北京92号汽油最高零售價再次下調。根據此次油價下調幅度和影響,按照本市出租車燃油附加費調整要求,北京将于2012年12月5日起,降低出租車燃。2013年3月1日起,北京市調整出租車燃油附加費标準,乘坐距離超過3公裡的乘客燃油附加費标準由2元/運次調整為3元/運次,乘坐距離在3公裡以内的乘客不收取燃油附加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