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化社

弘化社

弘化社慈善基金會
蘇州弘化社慈善基金會是經江蘇省民政廳批準,于2013年5月正式注冊成立的非公募基金會。以“弘揚中華優秀文化,提升人文道德素養”為宗旨,緻力于推廣傳統文化,開展赈災濟貧、養老救病、慈幼助學、印送善書、愛護生命等各項社會公益事業。2016年被評為江蘇省4A級社會組織,2017年被認定為慈善組織。[1]
  • 中文名:弘化社
  • 外文名:
  • 簡稱:
  • 主管單位:
  • 登記單位:
  • 屬性:
  • 社團地址:
  • 主要成就:
  • 地理位置:蘇州人民路穿心街三号
  • 成立時間:12013
  • 别稱:弘化社慈善基金會
  • 作用:開展赈災濟貧、養老救病、慈幼助學、印送善書

理事會

    理事會作為基金會的決策機構,具有制定、修改基金會章程的權利和職責。同時具有選舉、罷免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的責任和權利。

2.理事會還負有重大業務活動的決定權,包括資金的募集、管理和使用計劃。n

3.每年将召開不少于兩次的理事會議,對年度收支預算及決算作出審定,制定和審核基金會内部管理制度。n

4.決定設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等。n

5.決定由秘書長提名的副秘書長和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n

6.聽取和審議秘書長的工作報告,檢查秘書長的工作。決定其他重要事項。n

監事會

    監事會依照章程規定的程序檢查基金會财務和會計資料,監督理事會遵紀守法和按章程執行項目的情況。列席理事會會議,有權向理事會提出質詢和建議,并應當向登記管理機關、業務主管單位及稅務、會計主管部門反映基金會情況。監事會、監事應當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基金會章程,忠實履行監事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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