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問題

民生問題

與百姓生活密切相關的問題
民生問題的界定對于“民生”有一個比較準确、合理、恰當的界定,是一件十分重要的事情,因為這直接影響着具體民生政策的制定和實施。如果對民生的界定過于模糊或者過于寬泛的話,那麼,基于這種界定的民生政策也不可避免地會出現過于龐雜、模糊不清的狀況。相反,如果對于民生的界定過于狹窄的話,那麼,建立在這一基礎之上的民生政策也不免會出現不到位、不全面的情形。
    中文名:民生問題 外文名: 别名: 對象:公民

内容

民生問題包括由低到高、呈現出一種遞進狀态的三個層面上的具體内容。改善民生問題實際上有一個規律,這就是:從現實和操作邏輯看,民生問題上述三個層面上的内容具有一種逐層遞進的關系,即:前一層面内容的基本實現是後一層面内容實施的前提條件,當前一層面内容基本實現之後,應當順理成章地開始後一層面内容的努力。這個順序千萬不能倒過來。 

第一個層面的内容

主要是指民衆基本生計狀态的底線。這一層面上的民生問題主要側重民衆基本的“生存狀态”,即:社會要保證每一個社會成員“能夠像人那樣有尊嚴地生存下去”。其具體内容包括:社會救濟,最低生活保障狀況,基礎性的社會保障,義務教育,基礎性的公共衛生,基礎性的住房保障,等等。

第二個層面的内容

主要是指民衆基本的發展機會和發展能力。人不僅要有尊嚴地生存下去,還要有能力生存下去。這一層面上的民生問題主要側重民衆基本的“生計來源”問題,考慮每一個社會成員“要有能力和機會活下去”的問題,即:一個社會在滿足了社會成員基本生存問題之後,就應考慮社會成員基本的發展能力和發展機會問題,以期為民衆提供起碼的發展平台和發展前景。其具體内容包括:促進充分就業,進行基本的職業培訓,消除歧視問題,提供公平合理的社會流動渠道,以及與之相關的基本權益保護問題(如勞動權、财産權、社會事務參與權),等等。

第三個層面的内容

主要是指民衆基本生存線以上的社會福利狀況。這一層面上的民生問題主要側重民衆基本的“生活質量”問題,即:當一個社會解決了民衆基本生存和基本發展機會、基本發展能力之後,随着經濟發展水準和公共财力的大幅度提升,随着現代制度的全面确立,進一步需要考慮的問題,應當是為全體社會成員提供使生活質量得以全面提升的福利。主要包括:民衆應當享受到較高層面的社會福利,比如,未來公立高等學校的學生應當得到免費的教育;住房公積金應當普及到每一個勞動者;社會成員的權利應當得到全面的保護,等等。應當看到,這一問題屬于較高層面上的民生問題,目前的中國社會尚沒有能力全面解決這一問題。不過,應當将這一層面的民生問題作為未來的一個重要目标列入改善民生的中長期目标體系當中。

建設

意義

堅持在發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改革發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人民群衆。

理論

堅持在發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增進民生福祉是發展的根本目的。必須多謀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憂,在發展中補齊民生短闆、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在幼有所育、學有所教、勞有所得、病有所醫、老有所養、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上不斷取得新進展,深入開展脫貧攻堅,保證全體人民在共建共享發展中有更多獲得感,不斷促進人的全面發展、全體人民共同富裕。建設平安中國,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确保國家長治久安、人民安居樂業。

由來

改革開放以來,中國經濟取得前所未有的進步和長足的發展,GDP增長速度在全球範圍内來看,也是獨一無二的。但是民生問題卻越來越凸顯,民衆怨聲載道,究其原因大體可以分為以下幾個方面:

曆史性成因

我國一直都比較重視民生問題的解決,但計劃經濟體制下,我們一方面在宏觀上實行“高積累”政策,影響了人民生活的改善和提高,另一方面,在微觀上又否定個人争取自身利益的正當性,解決民生問題的政策、思路出現偏差。某些民生問題還因政府實施的政策導向所緻。如農民收入低、農村經濟社會發展落後,一定程度上就是因為改革開放前,國家通過剪刀差的方式為工業化積累資金導緻的。

結構性成因

我國經濟發展、社會發展、政治發展和生态發展之間呈現出結構失衡的狀态,即經濟發展快,社會發展、生态發展相對緩慢,政治發展明顯滞後。這使得我國在發展過程中遇到一些制度、體制和機制方面的問題,最終都以民生問題的形式凸顯出來。

一、城鄉二元結構制度。新中國成立以來,我國長期施行從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優先支持城市發展的制度和政策。相對來說,對廣大農村的重視和投入卻較少。畸形發展的城鄉二元結構,人為地把社會成員擺在了兩個截然不同的生存與發展的起點上,而且由于制度、習慣的剛性使這種不平等具有了一種難以打破的平穩态勢,形成了一種強有力的自我内循環。

二、民衆利益表達機制不暢。公共政策制定及實施時,如果弱勢群體對其受損利益,缺乏正常的利益表達機制,就會引發一系列民生問題。三、民生政策的短缺。一方面,民生政策的缺失或不到位,是出現大量社會問題進而導緻民生問題的重要根源。另一方面,民生政策的執行存在梗阻現象。職能部門和利益集團謀取自身利益,幹部民生政績觀念的缺失等都會導緻政策的執行障礙。

  變遷性成因

這是我國當前民生問題産生的根本原因。我國的民生問題與社會變遷有着必然的聯系。社會轉型過程中,新舊社會結構因素長期并存,引起社會結構的震蕩及不穩定,民生問題也就因此産生。這類問題是社會發展中不可逾越的階段性現象,往往與本國的政治、經濟問題扭結在一起。第一,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從計劃經濟體制向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過渡的過程中,政府的第一要務是發展經濟,解決廣大人民群衆的溫飽問題,這使得公共資源大多優先用于經濟和産業領域,社會與公共事業方面(救災、扶貧、公共衛生、環境保護、食品安全等)的比重相對較少,導緻民生改善滞後。第二,體制改革過程中,國有經濟改革和經濟部門的所有制結構多元化,加上上世紀90年代産業結構的高速轉換,社會資源被不同階層和利益集團解構和分割。整個社會追求效率優先,而公平在一定程度上被忽視,由此造成了比較嚴重的收入差距擴大和分配不公平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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