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共産黨黨旗

中國共産黨黨旗

中國共産黨的象征和标志
中國共産黨的黨旗是中國共産黨的象征和标志。[1]旗面為紅色,綴有金黃色黨徽圖案。紅色象征革命,黃色的錘子(榔頭)、鐮刀代表工人和農民的勞動工具,象征着中國共産黨是中國工人階級的先鋒隊,代表着工人階級和廣大人民群衆的根本利益。黨的各級組織和每一個黨員都要維護黨旗的尊嚴。
    中文名:中國共産黨黨旗 外文名: 别名: 英文名:The communist party 組 成:錘子、鐮刀 誕生時間:1942年4月28日 誕生地點:延安 發行機關:中共中央政治局

演進過程

一、以俄為師,把“鐮刀斧頭”作為中國共産黨旗幟上的主要标識。

1920年6月,陳獨秀等在上海決定成立共産黨組織。8月,取名“中國共産黨”,這是中國的第一個共産黨組織。正在留法勤工儉學的蔡和森,在對西歐各國共産黨特别是俄國共産黨考察的基礎上,于8月13日、9月16日寫給毛澤東的兩封信中提出:“明目張膽正式成立一個中國共産黨”,“先要組織黨--共産黨,因為它是革命運動的發動者、宣傳者、先鋒隊、作戰部”,并提出了具體的建黨步驟。9月1日,陳獨秀在《新青年》雜志發表《對于時局之我見》,稱“吾黨”為“社會黨”,後又改稱為“共産黨”。

在此前後,陳獨秀在上海,李大钊、張申府在北京通過信函讨論了黨的名稱問題,決定采用“共産黨”作為中國無産階級政黨的名稱。有了名稱後,組織也相繼建立,但中國共産黨在創建初期還顧不上黨徽黨旗的設計制作。在第一次國内革命戰争時期、土地革命戰争時期和抗日戰争前期這長達20多年的時間裡,中國共産黨尚未制作統一的黨徽和黨旗。

曆史表明,中國共産黨的旗徽标識不是在成立時就有的,是随着革命鬥争的發展和需要,逐步形成和确定的。1921年7月,中國共産黨宣告成立,由于有俄國共産黨人幫助建黨并參會,黨的會議上多用俄共(布)的蘇維埃旗幟或馬克思、列甯畫像。中國共産黨的發起者們,還來不及将一個嶄新的革命黨應具有的一切考慮周全,一切隻能是順從簡便易行的原則。

黨組織開會,有時需要懸挂黨旗,可自己的黨旗又應該是個什麼樣子呢?在當時順理成章的是,中國共産黨作為共産國際的一個支部,黨旗自然要與世界無産階級政黨的旗幟一緻起來,當時的“老大哥”也就是唯一建立政權的俄國(蘇聯)共産黨,他們的旗幟理所當然地成了中共黨旗的範本,這也就是在紅旗左上角加黃色鐮刀錘子圖案的蘇維埃旗幟。

因此,從中國共産黨早期所打出的旗幟式樣看,其雛形顯然來源于列甯所創建的蘇聯的旗幟。這種旗幟的含義,普遍的解釋是:錘子象征工人階級,鐮刀象征農民階級,兩者組合,是工農聯盟的标志,也是共産黨的标志。五角星既象征工、農每一隻手的五指(勞動力),亦代表“全世界無産者聯合起來”的口号。紅色是革命的顔色,黃色則是革命光芒的顔色。

中國共産黨的各地黨組織成立之後,黨旗由各級黨組織模仿俄共(布)旗幟的式樣自己制作,所以,具體規格式樣也就不盡相同。即使如此克隆過來的紅色旗幟,在當時的公開場合并沒有正式舉出。由于強調國共合作,出于形勢的要求,中國共産黨在第一次國共合作時期,一直打着國民黨的“青天白日旗”。

1927年8月1日,中國共産黨領導發動了南昌起義,打響了武裝反抗國民黨反動派的第一槍。這次起義是在“主義不變、旗幟不變、綱領不變、組織不變”的思想指導下進行的,由于起義的準備比較倉促,沒有打出中國共産黨自己的一面旗幟來。在著名的“八七會議”上,關于要不要繼續舉國民黨的旗幟,共産黨人進行了激烈的争論。

毛澤東在會上提出抛棄國民黨旗幟的論題,但支持者甚少。會議最後雖然确定了發動土地革命和武裝反抗國民黨反動派的方針,但大多數人依然主張用國民黨的旗幟。出于對革命形勢的清醒認識,毛澤東一直堅持自己的主張,并在多次會議上反複提出有關旗幟的問題,他在給黨中央的信中寫道:“國民黨的旗幟已成軍閥的旗幟,隻有共産黨的旗幟才是人民的旗幟。”強調指出:“在工農兵蘇維埃時候,我們不應再打國民黨的旗幟了,我們應高高打出共産黨的旗幟……立刻堅決地樹立紅旗。”

中國共産黨真正亮出自己的第一面旗幟,出現在1927年9月毛澤東本人組織領導的湘贛邊界秋收起義中。當時,參加秋收起義的武裝統一編為工農革命軍第一軍第一師,毛澤東堅持應該打出一面工農革命軍的旗幟來,他向工農革命軍中的參謀何長工部署了此項工作。何長工後來回憶說:“第一師成立後,我和楊立三同志負責籌辦部隊的印章、旗幟。

這樣,我們第一次打起了工農革命軍的紅旗。”(何長工:《難忘的歲月》第36頁,北京,人民出版社,1982)這面新設計的旗幟用一大塊鮮紅的布制作,旗幟兩面的中央各縫着一個黃色的五角星,在五角星的中心位置,畫着象征工農的鐮刀和斧頭。在白色旗杆套上,寫着“工農革命軍第一軍第一師”。由此我們看到,在中國革命史上,是先有工農革命軍的軍旗,後有中國共産黨的黨旗。

1927年秋的中國,是一個風起雲湧的大變革時代。這時,國民黨右派反革命的真面目已經徹底暴露,迫使中國共産黨必須豎起自己的大旗。9月,中共中央召開臨時政治局會議,明确宣布放棄國民黨的旗幟,正式提出了建立蘇維埃的口号。

10月15日,中共南方局、廣東省委聯席會議通過《中共廣東省委第十四号通告:最近工作綱領》,明确指出:“廢除國民革命軍的名義,改稱工農革命軍;廢除青天白日旗,改用紅旗,以斧、鐮為标志。”(中央檔案館編:《中共中央文件選集(一九二七)》,第三冊,第431頁,北京,中共中央黨校出版社,1989)這是中共黨的領導機關第一次作出的關于黨旗上有“斧頭鐮刀”标志的正式決定。

中共黨旗圖案“用紅旗,以斧、鐮為标志”的範式,基本框定了黨旗黨徽的輪廓和構成要素。由此亦見“斧頭鐮刀”的式樣,并非由中國共産黨人獨自發明,而是移植于俄共(布)或者說以俄共(布)為核心的共産國際。

二、黨旗黨徽上代表工人階級的是錘頭還是斧頭?中國共産黨在初創時期,從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的實際國情出發,在黨旗黨徽圖案設計上曾特意以“斧頭”圖案代表中國手工業者,以“鐮刀”圖案代表農民。從1921年7月到1942年4月長達21年的時間裡,中共中央及各級組織有過多次明确黨徽圖案為“鐮刀斧頭”的規定和決議。但在此期間,又由于受蘇聯國旗的影響,中共黨旗黨徽上的圖案既出現過“鐮刀斧頭”,也出現過“鐮刀錘頭”。在戰争年代相當長的一段時間裡,黨旗黨徽圖案一直處在變動的、不規範的狀态中。

“軍叫工農革命,旗号鐮刀斧頭。修銅一帶不停留,便向平浏直進。地主重重壓迫,農民個個同仇。秋收時節暮雲沉,霹靂一聲暴動。”這是毛澤東1927年在《西江月·秋收起義》詞作中描述的情景。這首詞,毛澤東在後來作過修改,将其中的“修銅”、“便”、“平浏”、“沉”分别改為“匡廬”、“要”、“潇湘”、“愁”,但對“鐮刀斧頭”的提法并未作修改,這說明毛澤東對“鐮刀斧頭”的記憶猶深,也說明當時旗幟上普遍以“鐮刀斧頭”為主要圖案标識的曆史事實。

1930年4月,中共中央軍委發出《關于紅軍各級軍旗的規定令》:“各級軍旗一律用五角星紅旗,星内排列鐮刀斧頭之國際徽,旗用大紅色旗,中央為五角星,五角星為白色,中為鐮刀斧頭交叉排列,鐮刀斧頭用黑色,旗之右邊鑲白布長條書寫番号。”這一規定,使當時分散作戰的紅軍部隊所用的旗幟式樣進一步正規化、規範化。這種“三○式”軍旗,是紅軍在土地革命戰争時期使用範圍最廣的式樣。由于戰争在當時是全黨的主要任務,軍旗的廣泛使用,也深刻影響了黨旗黨徽式樣的演進。

有衆多曆史文獻表明,在土地革命戰争時期,“鐮刀斧頭”可說是黨徽的代名詞,“鐮刀斧頭”的說法被普遍認可。著名的楹聯“斧頭劈開新世界,鐮刀割斷舊乾坤”,最早出現在1933年9月的川陝革命根據地。紅三十軍解放四川達縣後,軍政治部設在一家地主宅院内。

紅軍便在宅院門樓兩旁的石柱上錾刻了這副氣勢恢宏、形象生動的名聯,把黨徽中的主要元素“鐮刀斧頭”巧妙地鑲嵌了進去,宣傳了中國共産黨的革命宗旨,描繪了紅軍的英雄氣概。後來,紅軍宣傳工作者在長征沿途曾多次書寫這副楹聯及其他類似楹聯。在四川興文縣,也有紅軍寫的“斧頭劈開新世界,鐮刀割斷舊乾坤”的楹聯,橫批是“變!變!變!”這幅楹聯,對廣為宣傳“鐮刀斧頭”的形象記憶,有着深刻的曆史影響。從紅四方面軍留存的曆史文獻看,黨徽圖案也多為斧頭鐮刀。

上世紀三十年代初,随着革命形勢的大發展,中央蘇區相繼取得了第一至第四次反“圍剿”的勝利。1932年夏,中央蘇區在根據地範圍内開始了多次突擊發展黨員運動。由于黨組織建設的迫切需要,從入黨宣誓儀式上的黨旗,到黨員大會的會場布置,黨的組織工作者開始關注黨旗黨徽的式樣。

這一時期,中央蘇區主要傳媒《紅色中華》報的插圖中,刊登有不同式樣的“鐮刀斧頭”、“鐮刀錘頭”圖案。這些在當時被譽為“國際徽”、“國際旗”的圖案,成為各革命根據地軍民的圖騰随處可見,也随時即興發揮的有些任意。在如此無法規範的情況下,有人提出黨旗黨徽中的“斧頭”不能足以代表工人階級,應當改換為“錘頭”,與蘇聯的旗幟相一緻。1933年4月,中共中央研究決定,把黨旗黨徽中的“斧頭”圖案調整成為“錘子”圖案。

中華蘇維埃共和國中央革命軍事委員會頒布《蘇維埃群衆團體及紅軍旗幟印信式樣》,其中對軍旗的式樣做了詳細的更改說明,并下發了軍旗圖式,規定旗的右上方為一五角星,旗中間為交叉的“鐮刀錘子”,旗的三邊有旗須,旗杆處有二寸三分的白布書寫部隊番号。同時規定五角星和“鐮刀錘子”一律用金黃色。這種軍旗一般稱為“三三式”軍旗。此後,中國工農紅軍軍旗和中華蘇維埃共和國臨時中央政府和各級政府的旗幟,都相應地做了改變。

由于當時戰争頻繁,不久,中央根據地第五次反“圍剿”遭到慘敗,中央紅軍被迫開始戰略大轉移,黨旗黨徽中“斧頭”變“錘子”的決定并未在全黨全軍得到貫徹執行。以至于在長征路上、在陝北等各根據地,“斧頭”與“錘子”仍然混用;以至于在後來的中共中央文件中仍然出現“鐮刀斧頭”的提法。從曆史圖片看,在這一時期使用的軍旗式樣也多為“三○式”而少“三三式”,原因可能是“三三式”旗須的繁贅,不如“三○式”簡捷明快。斯諾名着《西行漫記》中,收錄有“三○式”軍旗的照片。紅四方面軍、陝北紅軍等曾較長期使用“三○式”軍旗。在1935年長征前後時期,從所舉的旗幟式樣可區别出紅軍部隊建制的歸屬。

綜合分析各種文獻及圖片,從總體上看這一曆史時期的黨旗黨徽,是“鐮刀斧頭”,或是“鐮刀錘頭”?有着三個明鮮的特點:(1)從形成文字的文獻字面上看,在黨的有關決議中,說明黨旗黨徽圖案是“鐮刀斧頭”的占絕大多數,而在實際制作中又多以“鐮刀錘頭”圖案為多;(2)從地域上看,中央根據地在許多會議等正式場合多使用“鐮刀錘頭”圖案,閩西、湘鄂西、鄂豫皖、川陝、陝北等革命根據地的黨旗黨徽圖案則多設計為“鐮刀斧頭”;(3)從美工角度看,抽象時多用“鐮刀錘頭”,具象時多用“鐮刀斧頭”。

上世紀三十年代前後,中共中央曾多次提出關于确定黨旗黨徽式樣的議題,希望能有明确的、統一的規範。1942年4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在延安對黨旗式樣作出決定:“中共黨旗式樣,寬闊為三與二之比,左角上有斧頭鐮刀,無五角星,委托中央辦公廳制一批标準黨旗,分發各主要機關。”至此,中國共産黨第一批制式黨旗随即誕生。

當時制作的标準黨旗規定為紅色,橫120厘米,豎80厘米,左上角中間(全旗四分之一處)為黃色“斧頭鐮刀”交叉組成的黨徽圖案,其直徑為30厘米。旗杆套為白色,寬6.5厘米。旗杆套不包括在整面旗的尺度之内。黃色的“斧頭鐮刀”代表工人和農民的勞動工具,象征着中國共産黨是中國工人階級的先鋒隊,代表着工人階級和廣大人民群衆的根本利益。紅色象征革命,黃色象征光明。決定中特别指出,保留象征工農聯盟的“斧頭鐮刀”,去掉原來旗幟上的五角星,是為了與蘇聯的旗幟相區别。由此也說明,當時中共中央對黨旗式樣的考慮十分慎重。這是中國共産黨第一次正式确定黨旗的式樣。

1945年4月23日,中國共産黨第七次全國代表大會在延安召開。大會主席台幕布正中,懸挂着毛澤東和朱德的畫像。在畫像下方的圖案中,中間綴有中國共産黨黨徽:鐵錘鐮刀,稻穗和麥穗圍繞着它。畫像兩邊,分别斜插着六面紅色的綴有鐵錘鐮刀的中國共産黨黨旗。當755名代表走進會場時,莊嚴肅穆的場面令與會代表們為之振奮。這是中國共産黨自建黨以來,曆次全國代表大會主席台上第一次豎立正式的黨旗,從而結束了黨從“一大”至“六大”無正式黨旗的曆史。

值得注意的是,盡管三年前有中共中央政治局關于中國共産黨黨旗式樣所作出的“斧頭鐮刀”的決定,但在黨的“七大”會場上及在此前後各抗日根據地所出現的中共黨旗黨徽圖案,基本上都統一于“錘頭鐮刀”,已經鮮見“斧頭鐮刀”圖案。紅色旗面、黃色鐵錘和鐮刀組成的圖案,構成了黨旗的基本框架,這種基本式樣一直沿用至今。

實際上,究竟是用“斧頭”還是用“鐵錘”,這不隻是圖案形式上不同,而是涉及到對共産黨的階級基礎和性質的理解,更涉及到對“共産黨是先進生産力的代表”這個命題的理解。斧子和錘子,在相當程度上與不同的生産形态相聯系,各自代表着不同的社會生産力水平。斧子,主要用于手工業者,如木工、伐木工、消防員等,與大工業的聯系不多;錘子,主要用于大工業中的工人,如鉗工、鍛工、扳金工等産業工人,他們所使用的工具都離不開錘子。

所以,斧子是手工業的象征物,而錘子是大工業的象征物,錘子更多地代表着當時的先進生産力。共産黨是工人階級的先鋒隊,而工人階級是與大工業相聯系的。鐵錘代表工人,鐮刀代表農民。用鐵錘和鐮刀作為中國共産黨的黨徽,标志着中國共産黨是以工人階級為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無産階級政黨。因此,共産黨的黨徽應當采用“錘頭鐮刀”做标志才最為妥當。“錘頭鐮刀”的寓意,更符合共産黨的工人階級先鋒隊性質。随着時間的推移,黨旗黨徽上的“斧頭鐮刀”改定為“鐵錘鐮刀”,更加準确地代表了工農聯盟的本義。

三、黨旗黨徽進一步規範化、标準化中國共産黨黨旗黨徽是黨的象征和形象标志,黨旗黨徽的規範化、标準化是黨的制度建設中十分重要的問題。黨的“七大”之後,中共中央及有關部門曾幾次讨論研究黨旗的規範化問題,考慮重新設計黨旗式樣,但由于種種原因,未能落實。從抗日戰争、解放戰争時期以及新中國成立後一段時間的圖片文獻看,盡管從“七大”之後就有了黨旗的正規式樣,但各地黨組織使用的黨旗黨徽圖案還存在着差異,還需要進一步規範化和标準化。

1949年9月,在全國解放戰争接近取得全面勝利的時候,軍委總政治部發布了《關于入黨儀式所用黨旗尺寸的規定》,其中對黨旗的制作确定了暫時規範:“暫規定寬80厘米,橫120厘米之紅旗,左上角的中間為黃色鐮刀、錘頭,其直徑為30厘米。黨旗旗杆左套為白色,寬為6.5厘米,亦即旗面橫長1/18強。旗杆式樣與矛頭與軍旗制法相同。”10月11日,中共中央宣傳部函複軍委總政治部:“同意在黨旗未統一規定前按暫行規定之式樣試用。”

1951年6月17日,中共中央對華東局關于黨旗式樣的請示予以批複:“在黨中央未正式規定出黨旗的統一式樣以前,在黨的30周年紀念時,各地可按舊例,一律采用紅旗加鐮刀錘頭,不必在旗上加中國共産黨等字。”此後相當長一段時間,由于連續的“階級鬥争”等政治運動接連不斷,特别是“文革”十年的“踢開黨委鬧革命”,紅旗的海洋成為“革命運動”的獨特景觀,以至于“全國山河一片紅”,但那是紅衛兵、造反派的大旗,而少見黨徽閃耀的黨旗。

盡管這一時期黨的領導人在逝世後的遺體上複蓋的是“鐮刀錘頭”的黨旗,典型的如至今保存在天安門廣場上紀念堂内毛澤東遺體上的黨旗,但這些黨旗卻都不是經中共中央正式規定的黨旗式樣。人們不會想到,建黨30周年時所說“黨中央未正式規定出黨旗的統一式樣”的時間會拖得這麼長,直到改革開放後又是十多年之後,這個問題才被提上中央的議事日程。

為切實維護黨旗黨徽的尊嚴,使黨旗黨徽的制作、銷售和使用規範化,加強管理,1995年4月,中共中央責成中央組織部會同有關部門對黨旗黨徽的制作和使用的規範化問題提出意見,并起草《中國共産黨黨旗黨徽制作和使用的若幹規定》(以下簡稱《規定》)。1996年9月21日,經中央批準,中央辦公廳印發了這個《規定》(中辦發25号),進一步規範了黨旗黨徽的式樣和使用。《規定》共12條,它對黨旗黨徽的性質、式樣、規格、制作和使用等都作出了明确而具體的規定。至此,黨旗黨徽有了統一規範的标準式樣。

《規定》指出,“黨旗黨徽是中國共産黨的象征和标志”,“中國共産黨黨旗為旗面綴有金黃色黨徽圖案的紅旗”,“黨徽為鐮刀和錘頭組成的圖案”。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根據實際需要,中國共産黨黨旗可按比例放大或縮小,通常分5種規格,其尺寸分别為:長288厘米,寬192厘米;長240厘米,寬160厘米;長192厘米,寬128厘米;長144厘米,寬96厘米;長96厘米,寬64厘米。黨旗的制作法:

(1)旗面長寬之比為3∶2,旗面左上方1/4部分綴黨徽圖案。

(2)畫旗面長與寬中線将旗分成4等分的長方形,左上方長方形内劃出橫18豎12等分的小方格。黨徽圖案切于8×8小方格的正方形内,正方形的上部與旗上邊空3格,左側與旗左邊空4格。

(3)旗杆套為白色。黨旗上黨徽兩面相對。黨徽則可按實際需要按比例放大縮小,并無一定大小規定。

《規定》中關于黨徽“鐮刀”的式樣,有一個顯着的變化是矩形“刀把”變成了圓形,這是黨徽“鐮刀把”的重大改變。至此,黨徽上的“鐮刀把”經曆了四種式樣:

(1)“刀把”上部有凸出圓棱的長圓柱體寫實長“鐮刀把”。蘇聯國旗中的“鐮刀把”具象寫實,有一個顯着特點是“刀把”靠上部有一圈凸出圓棱。中國共産黨初建時,地方黨組織在自行制作黨旗黨徽或一些報刊插圖中的黨旗黨徽,曾模仿蘇聯國旗“鐮刀把”圖案,有這一圈凸出圓棱,在圖畫中常以一短橫線示意。

(2)光杆的長圓柱體寫實長“鐮刀把”。仍是模仿蘇聯國旗“鐮刀把”圖案,但“刀把”靠上部有的那一圈凸出圓棱被省略,“刀把”較長是這種樣式“鐮刀”圖案的顯着特點。

(3)由寫實的長圓柱形到抽象的矩形“鐮刀把”。約始于上世紀30年代之後,由長“刀把”演變而來,形成标志是“刀把”尾端由圓變方。

(4)由抽象矩形到更加抽象、藝術化的“鐮刀把”。始于1996年9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的《中國共産黨黨旗黨徽制作和使用的若幹規定》特别注明,“将一正方形分為32等分”畫黨徽,以左下角的五個方格畫一小圓,在小圓右上部與“鐮刀刀背”兩個點相切,“構成鐮刀把”。

1996年11月19日、12月12日,中共中央組織部分别發出《關于中國共産黨黨旗黨徽定點生産有關問題的通知》和《關于中國共産黨黨旗黨徽供應銷售有關問題的通知》。1997年7月9日,中央組織部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聯合發文《關于加強中國共産黨黨旗黨徽定點生産、内部銷售和使用管理的通知》,規定“非定點企業一律不得生産黨旗黨徽及相關産品,違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按超越經營範圍依法處理。”“禁止在市場上銷售黨旗黨徽”。

2002年11月14日,中國共産黨第十六次全國代表大會通過新的《中國共産黨章程》,增寫了“黨徽黨旗”一章,作為第十一章。具體分為三條:第五十一條規定,“中國共産黨黨徽為鐮刀和錘頭組成的圖案。”第五十二條規定,“中國共産黨黨旗為旗面綴有金黃色黨徽圖案的紅旗。”第五十三條規定,“中國共産黨的黨徽黨旗是中國共産黨的象征和标志。

黨的各級組織和每一個黨員都要維護黨徽黨旗的尊嚴。要按照規定制作和使用黨徽黨旗。” (《中國共産黨第十六次全國代表大會文件彙編》,第90頁,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增寫“黨徽黨旗”一章,是自建黨80多年以來曆次全國代表大會通過的《中國共産黨綱領》、《中國共産黨黨章》、《中國共産黨章程》的第一次。對于維護黨徽黨旗的嚴肅性,發揮黨徽黨旗的感召力,增強黨員的光榮感、使命感,增強黨的凝聚力和影響力,都有着重要的作用。2007年10月21日黨的“十七大”通過新的《中國共産黨章程》(圖41),“黨徽黨旗”仍是第十一章,内容同于“十六大”。

綜上所述,黨徽黨旗的重大曆史演變主要有:

(1)黨徽中代表工人階級圖案的變化,經曆了從“斧頭”到“錘頭”的重大改變。

(2)“鐮刀把”有四種不同形狀:一是具象寫實的兩端稍細、中間粗的紡錘形長圓柱體,并在“刀把”靠上部有一圈凸出圓棱;二是光杆的紡錘形長圓柱體,去掉了“刀把”靠上部有一圈凸出圓棱;三是演變為抽象示意的矩形;四是再藝術化為更加抽象的球形。

(3)黨徽黨旗的象征含義:前期,中國共産黨黨旗的紅色代表革命,黃色象征光明;而斧頭(錘頭)、鐮刀為工農的勞動工具,象征中國共産黨代表廣大人民群衆的利益。自1996年起,中國共産黨黨旗黨徽的含義有了相關的解釋:紅色象征革命,金黃色的錘頭、鐮刀代表工人和農民的勞動工具,象征着“中國共産黨是中國工人階級的先鋒隊,同時是中國人民和中華民族的先鋒隊,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領導核心,代表中國先進生産力的發展要求,代表中國先進文化的前進方向,代表中國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2002年版《中國共産黨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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