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企業是指按國家規定注冊、登記的企業。有生産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組織,是指經國家有關部門批準,依法注冊、登記的,有生産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組織。獨立經濟核算是指同時具備在銀行開設結算賬戶;獨立建立賬簿,編制财務會計報表;獨立計算盈虧等條件。特别需要說明的是,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不使用本法,這兩類企業征收個人所得稅即可,這樣能消除重複征稅。
企業所得稅的征稅對象是納稅人取得的所得。包括銷售貨物所得、提供勞務所得、轉讓财産所得、股息紅利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接受捐贈所得和其他所得。
企業所得稅納稅人具體包括國有企業、集體企業、聯營企業、私營企業、股份制企業、外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其他組織,以及在中國境内設立機構、場所從事生産經營或雖然未設立機構、場所而有來源中國境内所得的外國公司、企業和其他所得的組織。但不包括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是指依照中國法律、行政法規成立的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
分類
作為企業所得稅納稅人,應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繳納企業所得稅。但個人獨資企業及合夥企業除外。企業所得稅納稅人,即所有實行獨立經濟核算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内的内資企業或其他組織,包括以下6類:
(1)國有企業;
(2)集體企業;
(3)私營企業;
(4)聯營企業;
(5)股份制企業;
(6)有生産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組織。
征稅對象
企業所得稅的征稅對象是指納稅人的生産經營所得、其他所得和清算所得。
1、居民企業——來源于中國境内外的所得。
2、非居民企業:
(1)來源于中國境内的所得;
(2)發生在境外但與其在境内所設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系的所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