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義禮智信

仁義禮智信

儒家“五常”概念
仁義禮智信,漢語詞彙,是儒家提倡做人的起碼道德準則,出自《孟子·告子上》,為曆代儒客推崇。仁義禮智信為儒家“五常”,孔子提出“仁、義、禮”,孟子延伸為“仁、義、禮、智”,董仲舒擴充為“仁、義、禮、智、信”,後稱“五常”。這“五常”貫穿于中華倫理的發展中,成為中國價值體系中的最核心的因素。
  • 中文名:仁義禮智信
  • 提出人:孔子
  • 延伸人:孟子、董仲舒
  • 實質:共同遵守的社會準則
  • 别名:儒家“五常”

名稱由來

孔子曾将“智仁勇”稱為“三達德”,又将“仁義禮”組成一個系統,曰:“仁者人(愛人)也,親親為大;義者宜也,尊賢為大;親親之殺,尊賢之等,禮所生焉。” 仁以愛人為核心,義以尊賢為核心,禮就是對仁和義的具體規定。

孟子在仁義禮之外加入“智”,構成四德或四端,曰:“仁之實事親(親親)是也;義之實從兄(尊長)是也;禮之實節文斯二者是也;智之實,知斯二者弗去(背離)是也。” “性善說”,曰:“恻隐之心,人皆有之;羞惡之心,人皆有之;恭敬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人皆有之。恻隐之心,仁也;羞惡之心,義也;恭敬之心,禮也;是非之心,智也。仁義禮智,非由外铄我也,我固有之也,弗思耳矣。” (《孟子·告子上》)

董仲舒又加入“信”,并将仁義禮智信說成是與天地長久的經常法則(“常道”),号“五常”。 曰:“夫仁、誼、禮、知、信,五常之道。”(《舉賢良對策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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