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1935年8月,中華民國教育部公布《第一批簡體字表》,收簡體字324個。這是中國政府第一次大規模推行簡化漢字。1936年2月教育部奉行政院命令,訓令“簡體字應暫緩推行”。《第一批簡體字表》與《簡化字總表》有所不同,例如“麽”簡化為“庅”而不是“麼”("麼"原本是“幺”的俗體,後成為“麽”的簡化字)。
民國《第一批簡體字表》的兩個說明是這樣的:1)簡體字為筆畫省簡之字,易認易寫,别于正體字而言,得以代繁寫之正體字。2)本表所列之簡體字,包括俗字、古字、草書等體。俗字如“體、寶、岩、蠶”等,古字如“氣、無、処、廣”等,草書如“時、實、為、會”等,皆為已有而通俗習用者。
曆史
1919年,五四運動揭開了新民主主義**的序幕,随着白話文逐漸取代文言文,改革漢字的呼聲逐漸高漲。
1920年,語言學家錢玄同在《新青年》上發表文章,主張推廣簡體字。
1922年,錢玄同和北京大學教授黎錦熙向中華民國政府國語統一籌備會第四次大會提交了文件《減省現行漢字的筆畫案》,其中提出8種簡化策略,這是第一次系統提出漢字簡化方法。蔣介石對此表示關注。他詢問教育部部長王世傑的意見如何。王世傑回複道:“我個人認為,有的漢字筆畫确實太多,應該作些簡化,但隻能逐步進行。”于是,蔣中正決定逐步推行簡體字。王世傑把簡體字的事情全權交予黎錦熙處理,黎錦熙提交了1000餘字的簡化字,王世傑認為太多,删減到三四百字。
1923年,胡适在《國語月刊·漢字改革号》的《卷頭言》中說:“語言文字的改革絕不是一朝一夕能做到的”,然而“中國的小百姓不但做了很驚人的文法革新,他們還做了一件同樣驚人的革新事業:就是漢字形體上的大改革,就是‘破體字’的創造與提倡”。
1928年,胡懷深的《簡易字說》出版,這是為簡化漢字服務的最早的資料專書。1930年,劉複、李家瑞的《宋元以來俗字譜》、卓定謀的《章草考》、陳光堯的《簡字論集》等出版。1931年,徐澤敏的《常用簡字研究》出版。1932年,國語統一籌備委員會編的《國音常用字彙》出版,收入了宋元以來的大多習用簡體字。1934年1月,國語統一籌備委員會第29次常委會通過了錢玄同的《搜采固有而較适用的簡體字案》,呈請教育部施行。經教育部批準同意後,委托錢玄同主持編選《簡體字譜》。1934年,杜定友的《簡字标準字表》出版。徐澤敏的《550俗字表》發表。1934年,錢玄同又一次向國語統一籌備委員會提出《搜采固有而較适用的簡體字案》。
1934年,錢玄同又一次向國語統一籌備委員會提出《搜采固有而較适用的簡體字案》。1935年1月,國語統一籌備委員會正式着手編選簡體字表。1935年2月24日,上海《申報》首先刊載《手頭字之提倡》的新聞報道,同時發表了《推行手頭字緣起》和《手頭字第一期字彙》。上海其他報刊紛紛響應,相繼轉載《推行手頭字緣起》。手頭字運動由蔡元培、邵力子、陶行知、郭沫若、胡愈之、陳望道、葉聖陶、巴金、老舍、鄭振铎、朱自清、李公樸、艾思奇、郁達夫、胡蜂、林漢達、葉籁士等200位當時文化教育界知名人士以及《太白》《文學》《譯文》《小朋友》《中學生》《新中華》《讀書生活》《世界知識》等15家雜志社共同發起。
《手頭字第一期字彙》所收的300字大部分被1935年中華民國政府教育部頒布《第一批簡體字表》所采用。1935年6月,錢玄同在其所編的《簡體字譜》(2400餘字)中選出1300餘字編成《常用簡體字表》,送交國語統一籌備委員會,委員會通過其中的1200餘字并準備推行。
民國二十四年(1935年8月21日),王世傑頒布國民政府教育部第11400号部令,向全社會公布《第一批簡體字表》,共計324個;并公布《推行簡體字辦法》9條。
8月22日教育部制定公布了《各省市教育行政機關推行部頒簡體字辦法》。1936年2月5日教育部奉行政院命令,訓令“簡體字應暫緩推行”。《第一批簡體字表》被收回廢止。1936年10月容庚出版了《簡體字典》,并且在燕京大學開設簡體字課加以試驗。1937年5月字體研究會發表了《簡體字表》第一表。
考試院院長戴季陶聽聞後,向蔣中正說:“簡化漢字十分荒謬,破壞了中國文化”,并三個月拒絕參加國民黨會議。
蔣中正思考後,覺得暫時擱置簡化字方案。此後一直未有機會再次實行。
标準
《第一批簡體字表》,有三條選字原則:
以述而不作之原則;
擇社會上比較通行之簡體字,最先采用;
原字筆畫甚簡者,不再求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