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化性質
物理
外觀與性狀:無色氣體或液體,有苦杏仁味。
熔點(℃):-13.2
沸點(℃):25.7
相對密度(水=1):0.69
相對蒸氣密度(空氣=1):0.93
飽和蒸氣壓(kPa):53.32(9.8℃)
臨界溫度(℃):183.5
臨界壓力(MPa):4.95
辛醇/水分配系數的對數值:0.35
溶解性:溶于水、醇、醚等。
化學
分子式:HCN
分子結構:C 原子以sp雜化軌道成鍵、存在碳氮叁鍵,分子為極性分子。
分子量:27.03
閃點(℃):-17.8
引燃溫度(℃):538
爆炸上限%(V/V):40.0
爆炸下限%(V/V):5.6
禁配物:強氧化劑、堿類、酸類。
制備方法
氰化鈉法将氰化鈉與硫酸直接發生反應,經冷凝并加入少量無機酸作穩定劑,即得氰化氫産品,其反應式如下:
NH3+C=加熱=HCN+H2(劇毒氰化氫)
氰化氫也可以由氨氣與碳反應制備。
NH3+C=(強熱)=HCN+H2
産生形式:作為熏蒸劑揮發,氰化氫可由3種形式産生:
(l)在壓縮空氣的協助下從鋼瓶中放出;
(2)以氰化鈣在空氣中解潮産生;
(3)氰化物與硫酸反應産生。不同溫度下的自燃蒸氣壓力:0℃(32T)35.23kPa,10℃(50T)53.32kPa,20℃(68T)81.3lkPa ,30℃(86T)121.3kPa;1kg的體積為1454.3ml;1L重0.688kg。
主要用途
作用方式與機理
氫氰酸是一種強烈的、具有急性作用的毒氣。抑制人和其他溫血動物呼吸酶的功能使組織不能正常地從血液中獲得氧而窒息。但氫氰酸的毒性是可逆的。實踐中,當人因氰化物中毒完全失去知覺,而心髒仍跳動時,如能及時采取救護措施和給以适當的解毒劑,則仍能恢複正常。
該藥還可以通過皮膚吸收而引起中毒。在常用的熏蒸劑中,氫氰酸對昆蟲的毒性是最強的一種。經由氣管、體壁侵入蟲體後抑制酶的活性,阻礙氧的代謝作用,導緻中毒死亡,毒氣進入神經系統後能使大多數昆蟲種類迅速麻醉。實踐中應注意這種保護性昏迷可能造成的危害。所以熏蒸時應盡快達到最大推薦濃度和足夠的密封時間,否則在散毒後24小時内,中毒輕的昆蟲有蘇醒複活現象。
防治對象
氫氰酸是現代最早廣泛使用的熏蒸劑之一。氫氰酸可以用于防治各種倉儲害蟲的各種蟲态(除螨類休眠體)。該藥動物的毒性強于活性植物的毒性,所以用于對苗木、種子在充分幹燥的休眠體的熏蒸是較好的一種熏蒸劑。一般的種子經氫氰酸處理不會影響其發芽率,用氫氰酸處理已休眠的苗木來防除蚧殼蟲具有良好的效果,但熏蒸後必須用清水沖洗,以防藥害。該藥易溶于水,在水中溶解成稀酸,不能安全地用于水果、蔬菜等含水量高的物品。氫氰酸對于許多的貯藏品和糧食、谷物等是常用的一種優良熏蒸劑,許多物體對氫氰酸有強烈的吸附性,如果被熏物品幹燥,這種作用是可逆的,由于強烈的吸附性,而使該藥的穿透性受到限制,因而建議多采用減壓熏蒸。由于氫氰酸對溫血動物有劇毒,常作為遠洋船滅鼠的藥劑。
使用方法
1.液态氫氰酸直接施藥:這種劑型施藥比較方便、安全、節約人工其操作方法和溴甲燒類似,在使用時應注意,若鋼瓶包裝的氫氰酸保存期超過3個月,必須送回原生産廠,以免在使用時發生爆炸。
2.用氰酸鹽類反應而産生氰酸氣:
(1)氰化鈣入水,生成氰酸氣:使用氰化鈣要求在15~26℃。相對濕度80%~90%時為好,方法是将氰化鈣均勻鋪放在紙上,讓其自行分解,平鋪的厚度在1~2mm,如遇幹燥的氣候要在藥劑周圍适當噴水;如含氰50%的氰化鈣一般用藥25~35g/m3。
(2)氰化鈉:氰化鈉曾是國内應用最廣泛的熏蒸劑,熏蒸用NaCN必須是98%以上的純度,與其反應的濃硫酸密度1.84(波美度66),不可用井水稀釋,氰化鈉與濃硫酸和水的配比為(W:W:W)l:1.5:3。理論上1份氰化鈉應配1份濃硫酸,但過量的酸可加速氰酸氣的生成,水和濃硫酸混合可放熱,加速其反應,但發熱時溫度不可高于60~70℃,否則硫酸會還原成CO2和SO2,減弱HCN的産生;加水過多,HCN氰酸氣發生少水蒸氣多,作用慢,影響熏蒸效果,如加水過少,則硫酸太濃,溫度太高,所有産物幾乎都是一氧化碳。因此涯制配比對熏蒸效果具有重要的意義;推薦氰化鈉NaCN劑量為30~40g/m3(10℃)。(3)氰化鉀(KCN)的價格昂貴,一般實驗室作毒品使用。
3.防毒面具的選擇:因為氫酸氣的劇毒性,在選擇和佩戴防毒面具時一定要謹慎,國内常用GB2890-82 IL型濾毒罐,在使用其他型号濾毒罐時應認真閱讀說明書和生産日期,一般在3g/m 氰酸氣濃度中有效濾毒時間僅為50分鐘左右;在使用前應用氯化苦測試一下濾毒罐的有效性和防毒面具的穿戴是否要當,若進行大型氫氰酸熏蒸時建議一個熏蒸隊至少有一套自給式呼吸裝置,以防不測。
4.投藥:
(1)根據要熏蒸室間體積,計算出NaCN的用量,和所要使用的缸數(塗釉水缸),并将缸均勻分布于倉内。
(2)稱量氰化鈉,工作人員必須穿工作服、長筒膠鞋,戴風鏡、口罩、膠手套,每份不宜超過15kg,分裝後放在投藥缸邊。
(3)稱量濃硫酸、分裝濃硫酸時,用抽氣缸吸法較為安全,分裝完畢放在反應缸邊。
(4)先将足量清水倒入反應缸内,然後慢慢倒人濃硫酸并攪拌。
(5)攢藥時由倉内向倉外投藥,切忌混亂,緩緩投入,不可擲下。
(6)投藥完畢立即封倉。
5.濃度和洩漏檢測:最常用且較精确的是“聯苯胺”法:配制好0.1%乙酸聯苯胺和0.3%醋酸銅溶液,分别貯存于棕色瓶内,使用前将兩種溶液各l份混合(在15分鐘内使用)。用濾紙剪成6cm×12cm小條吸透藥液,帶有藥液的紙條遇到氰酸氣後呈藍色。
6.通風散毒和殘渣處理:達到密封時間後,打開倉庫氣窗,讓室内毒氣散出,直到檢測無毒時,人員方可進入熏蒸場所,散毒完畢将反應缸擡到遠離倉庫地點掘坑深埋(1.2~15m),埋藏點同時應遠離河邊井邊50m以上。
危險性
健康
1、毒理:抑制呼吸酶,造成細胞内窒息。LC50:357mg/m3,5分鐘(小鼠吸入)。
2、急性中毒表現:
(1)、短時間内吸入高濃度氰化氫氣體,可立即呼吸停止而死亡。
(2)、非驟死者臨床分為4期:前驅期有粘膜刺激、呼吸加快加深、乏力、頭痛;口服有舌尖、 口腔發麻等;呼吸困難期有呼吸困難、血壓升高、皮膚粘膜呈鮮紅色等;驚厥期出現抽搐、昏迷、呼吸衰竭;麻痹期全身肌肉松弛,呼吸心跳停止而死亡。
(3)、可緻眼、皮膚灼傷,吸收引起中毒。
3、慢性影響: 神經衰弱綜合征、皮炎。
環境
該物質對環境可能有危害,對水體應給予特别注意。
燃爆
本品易燃,其蒸氣與空氣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熱能引起燃燒爆炸。長期放置則因水分而聚合,聚合物本身有自催化作用,可引起爆炸。
有害燃燒産物:氮氧化物。
應急處置
急救
皮膚接觸:立即脫去污染的衣着,用流動清水或5%硫代硫酸鈉溶液徹底沖洗至少20分鐘。就醫。
眼睛接觸: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動清水或生理鹽水徹底沖洗至少15分鐘。就醫。
吸入:迅速脫離現場至空氣新鮮處。保持呼吸道通暢。如呼吸困難,給輸氧。呼吸心跳停止時,立即進行人工呼吸(勿用口對口)和胸外心髒按壓術。給吸入 亞硝酸異戊酯,就醫。
食入:飲足量溫水,催吐。用1:5000高錳酸鉀或5%硫代硫酸鈉溶液洗胃。就醫。
消防
1、滅火方法
切斷氣源。若不能切斷氣源,則不允許熄滅洩漏處的火焰。消防人員必須穿戴全身專用防護服,佩戴氧氣呼吸器,在安全距離以外或有防護措施處操作。
滅火劑:幹粉、抗溶性泡沫、二氧化碳。用水滅火無效,但須用水保持火場容器冷卻。用霧狀水驅散蒸氣。
2、防爆措施:加入0.001%-0.5%的硫酸,磷酸,甲酸等酸性物質作穩定劑或用活性炭吸附儲存,水含量控制在1%以内,防止其自聚合催化反應。
洩漏應急處理
1、迅速撤離洩漏污染區人員至安全區,并立即隔離150m,嚴格限制出入。
2、切斷火源。建議應急處理人員戴自給正壓式呼吸器,穿防毒服。
3、盡可能切斷洩漏源。合理通風,加速擴散。噴霧狀水稀釋、溶解。
4、構築圍堤或挖坑收容産生的大量廢水。如有可能,應考慮将其引燃,以排除 毒性氣體的積聚。或将殘餘氣或漏出氣用排風機送至水洗塔或與塔相連的通風櫥内。
5、漏氣容器要妥善處理,修複、檢驗後再用。
管理規範
操作
1、嚴加密閉,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風和全面通風。
2、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門培訓,嚴格遵守操作規程。
3、建議操作人員佩戴隔離式呼吸器,穿連衣式膠布防毒衣,戴橡膠手套。遠離火種、熱源,工作場所嚴禁吸煙。
4、使用防爆型的通風系統和設備。防止氣體或蒸氣洩漏到工作場所空氣中。
5、避免與氧化劑、酸類、堿類接觸。搬運時輕裝輕卸,防止鋼瓶及附件破損。
6、配備相應品種和數量的消防器材及 洩漏應急處理設備。
7、倒空的容器可能殘留有害物。
儲存
1、儲存于陰涼、通風的庫房。遠離火種、熱源。避免光照。庫溫不宜超過30℃。
2、包裝要求密封,不可與空氣接觸。
3、應與氧化劑、酸類、堿類、食用化學品分開存放,切忌混儲。
4、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風設施。禁止使用易産生火花的機械設備和工具。儲區應備有洩漏應急處理設備。
5、應嚴格執行極毒物品“五雙” 管理制度。
運輸
危險貨物編号:61003
UN編号:1051
包裝類别:O51
包裝方法:鋼質氣瓶;安瓿瓶外普通木箱。
運輸注意事項:
1、鐵路運輸時應嚴格按照鐵道部《危險貨物運輸規則》中的危險貨物配裝表進行配裝。
2、運輸前應先檢查包裝容器是否完整、密封,運輸過程中要确保容器不洩漏、不倒塌、不墜落、不損壞。
3、嚴禁與酸類、氧化劑、食品及食品添加劑混運。
4、運輸時運輸車輛應配備相應品種和數量的消防器材及洩漏應急處理設備。
5、運輸途中應防曝曬、雨淋,防高溫。
6、運輸時所用的槽(罐)車應有接地鍊,槽内可設孔隔闆以減少震蕩産生靜電。中途停留時應遠離火種、熱源。
7、公路運輸時要按規定路線行駛,禁止在居民區和人口稠密區停留。
廢棄處置方法
用控制焚燒法處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