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拯傳

包拯傳

中國北宋的禮部侍郎
包拯字希仁,廬州合肥人也。始舉進士,出知建昌縣,以父母皆老,辭不就,得監和州稅,父母又不欲行,包拯即解官歸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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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文名:包拯
  • 字:希仁
  • 外号:包青天
  • 籍貫:安徽合肥

原文

 包拯,字希仁,廬州合肥人也。始舉進士,除大理評事,出知建昌縣。以父母皆老,辭不就。得監和州稅,父母又不欲行,拯即解官歸養。後數年,親繼亡。拯廬墓終喪,猶徘徊不忍去,裡中父老數來勸勉。久之,赴調,知天長縣。    尋拜監察禦史裡行,改監察禦史。時張堯佐除節度、宣徽兩使,右司谏張擇行、唐介與拯共論之,語甚切。又嘗建言曰:“國家歲賂契丹,非禦戎之策。宜練兵選将,務實邊備。”又請重門下封駁之制,及廢锢贓吏,選守宰,行考試補蔭弟子之法。當時諸道轉運加按察使,其奏劾官吏多摭細故,務苛察相高尚,吏不自安,拯于是請罷按察使。    徙知端州,遷殿中丞。端土産硯,前守緣貢,率取數十倍以遺權貴;拯命制者才足貢數。歲滿,不持一硯歸。   

 曆三司戶部判官,出為京東轉運使,改尚書工部員外郎、直集賢院,徙陝西,又徙河北,入為三司戶部副使。秦隴斜谷務造船材木,率課取于民;又七州出賦河橋竹索,恒數十萬,拯皆奏罷 之。契丹聚兵近塞,邊郡稍警,命拯往 河北調發軍食。拯曰:“漳河沃壤,人不得耕,刑、洺、趙三州民田萬五千頃,率用牧馬,請悉以賦民。”從之。解州鹽法率病民,拯往經度之,請一切通商販。    除天章閣待制、知谏院。數論斥權幸大臣,請罷一切内除曲恩。又列上唐魏鄭公三疏,願置之坐右,以為龜鑒。又上言天子當明聽納,辨朋黨,惜人才,不主先入之說,凡七事;請去刻薄,抑僥幸,正刑明禁,戒興作,禁妖妄。朝廷多施行之。    

拯立朝剛毅,貴戚宦官為之斂手,聞者皆憚之。中官勢族築園榭,侵惠民河,以故河塞不通,适京師大水,拯乃悉毀去。或持地券自言有僞增步數者,皆審驗劾奏之。拯性直,惡吏苛刻,務敦厚,雖甚嫉惡,而未嘗不推以忠恕也。與人不苟合,不僞辭色悅人,平居無私書。雖貴,衣服、器用、飲食如布衣時。嘗曰:“後世子孫仕宦,有犯贓者,不得放歸本家,死不得葬大茔中。不從吾志,非吾子若孫也。”

人物簡介

姓名:包拯

字:希仁

外号:包青天;包家;黃河清;包黑子

籍貫:安徽合肥

生年:宋真宗鹹平二年(999)

屬相:豬

生日:夏曆三月二十三日(公元4月11日)

星座:白羊座

卒年:嘉佑七年(1062)

享年:64歲

谥号:孝肅

父親:包令儀,追贈刑部侍郎

母親:張氏

配偶:張氏(原配,早亡);董氏(續娶);孫氏(媵)

子孫:

·包绶(長子)、崔氏(長兒媳)

·包綖(少子)、文氏(少兒媳)

·包文輔(長孫,夭折)、包永年

中舉:天聖五年(1027)29歲

出仕:景佑四年(1037),39歲

初仕:天長縣知縣

官至:三司使;樞密副使;

名言:廉者,民之表也;貪者,民之賊也

家訓:後世子孫仕宦,有犯贓者,不得放歸本家,死不得葬大茔中。不從吾志,非吾子吾孫也。

智慧故事

包拯巧取合同文

一天,包公受理侄子告伯母騙取合同文、不認親侄一案。原來,在東京汴梁西關外定坊有戶人家,哥哥劉天祥,娶妻楊氏。這楊氏乃是二婚,帶來一個女兒,到劉家後再沒生養兒女。弟弟劉天瑞,娶妻張氏,生得一個兒子,取名安住。父親在安住兩歲時,就給他與鄰居李社長家的小女兒定了娃娃親。大嫂楊氏打算待女兒長大後,招個女婿,多分些家産。因此,把劉安住當成眼中釘。這一年,東京地區大旱,顆粒無收。官府發下明文,讓居民分戶減口,往他鄉逃荒。弟弟天瑞照顧哥哥上了年歲,不宜遠行,決定自己攜妻兒離鄉背井。天祥就請鄰居李社長寫下兩張合同文書,把所有家産全部寫在上面,以做日後見證。兄弟倆各執一份,灑淚分别。天瑞帶了妻兒,來到了山西潞州高平縣下馬村。

房東張員外夫妻,為人仗義疏财,雖有許多田産,卻無兒無女,見年方3歲的劉安住眉清目秀,乖覺聰明,就收為義子。對天瑞夫妻也像骨肉兄弟一樣看待。但是不久,天瑞夫婦染上疫症,幾天後相繼去世。天瑞臨死前掏出一紙合同文,将兒子托付給張員外。一晃,劉安住18歲了,為使父母屍骨歸鄉,決定回老家安置。張員外就把合同文書交給他。劉安住直奔東京汴梁,一路問到劉家門前,隻見一位老婦人站在那裡。那老婦人正是伯母楊氏,她一心想獨占家财,就騙取了劉安住的合同文書,卻翻臉不認侄子,反抄起一根木棒,打得安住頭破血流。

鄰居李社長聞聲趕出,問劉安住:“那合同書既被她騙走,你可記得上面寫的什麼嗎?”安住一字不差的背了一遍。李社長說:“我是你的嶽父李社長。”當下他寫了狀詞,帶着安住來到開封府告狀。包拯接了狀詞,便傳令拘劉天祥夫婦到了公堂,責問劉天祥:“你是一家之主,為何隻聽老婆的話不認親侄子?”劉天祥回答:“小人侄兒兩歲離家,一别十幾年,實不敢貿然相認,憑合同文書為證。而今他和我妻一個說有,一個說無,我一時委決不下。”包公又問楊氏,楊氏一口咬定從未見過合同書。包公假意憤然對安住說:“他們如此無情無義,打得你頭破血流。

大堂上,本官替你作主,你盡管打他們,且消消你這口怨氣!”劉安住流淚道:“豈有侄兒打伯父伯母之理?小人為認親葬父行孝而來,又不是争奪家産,決不能做為出氣而責打長輩的事。”包公自有幾分明白,對劉天祥夫婦說:“本官明白這小子果然是個騙子,情理難容,改日定将嚴刑審問。”今天祥夫婦先回去,而将劉安住押至獄中。第二天,包公一面讓衙役四處張揚:“劉安住得了破傷風,活不了幾天了。”一面派差役到山西潞州接來張員外,于是真相大白。幾天後,包公傳來一行人到公堂。張員外所言句句合情合理,楊氏胡攪蠻纏死不認親。

于是,包公傳令帶劉安住上堂。不料差人卻來賓報:“劉安住病重死在獄中。”衆人聽罷大驚,隻有楊氏喜形于色。包公看在眼裡,吩咐差人即刻驗屍。一會兒,差人回報:“劉安住因太陽穴被重物擊傷緻死,傷口四周尚有紫痕迹。”包公說:“這下成了人命案。楊氏,這劉安住是你打死的,如果他是你家親侄,論輩份你大他小,縱然是打傷緻死,不過是教訓子侄而誤傷,花些錢贖罪,不緻抵命。如果他不是你的親侄,你難道不知道‘殺人償命’嗎?你身犯律條,死罪當斬!”即命左右将楊氏拿下,送到死囚牢中。此時,楊氏吓得面如土色,急忙承認劉安莊确是劉家的親侄。

包公問:“既是你家親侄,有何證據?”楊氏隻好交出那張騙得的合同文書。包公看後,差人叫劉安住上堂。劉安住接過包公賺出的合同文書,連稱“青天”。楊氏方知中計。包公提筆判決此案:表彰劉安住的孝道和張員外的仁義;楊氏本當重罪,準予罰錢贖罪;劉氏家産,判給劉安住繼承。

包拯套破釘殺案

開封府尹包拯斷案如神,但有一案件頗費他躊躇。街民毛勤猝然死亡,族人因其死得蹊跷,便狀告開封府。包公将毛妻冬花傳訊、冬花雖言詞哀切,但面露妖冶,外着喪服,内套紅襖,分明具有殺夫嫌疑,但她聲稱丈大系“氣鼓症”死亡。包公問道:“既患氣鼓症,可曾請醫治療?”冬花對答:“丈夫命薄,未及請醫,已氣絕身亡。”包公便命仵作廖傑開棺驗屍。廖傑經驗豐富,但驗屍結果,雖見毛勤死狀異樣,但并無查出謀害痕迹。回轉家中,夜不成寐,不知如何向府尹彙報。其妻阿英見他心事重重便問道:“你可曾驗看那屍體的鼻子?”廖傑反問:“驗那鼻子何用?”阿英說道:“那鼻子内大可作文章,倘從中釘上利釘,直通腦門,豈非能不留痕迹而緻人死亡!”廖傑将信将疑地連夜再去複驗屍體,果見毛勤的鼻孔内有兩根鐵釘,于是真相大白,遂将冬花緝拿問罪。冬花抵賴不過,承認串通姘夫謀害親夫。

事後,包公詢問廖傑:“冬花作案手段奇特,你是如何想到驗看屍體鼻孔的?”廖傑回答:“此是小的妻子提醒的。”包公說:“請你妻子來府,我要當面酬謝。”第二天,廖傑高興地帶着妻子到府裡領賞。包公像是熟人似的對阿英端詳了一會,開口問道:“你嫁給廖傑幾年了?”阿英答道:“我們系半路夫妻,隻因我前夫暴病死亡,才改嫁廖傑為妻。”“你前夫名字可叫路才?”阿英面露驚異之色:“大人如何得知?”“路才暴死一案由縣衙呈送本府,我昨晚查閱卷宗,得知縣衙已對此案作了正常病故的結語。但我覺得此種結語頗存疑問。”阿英更是呈恐慌之色:“大人以為..”“本府認為,路才系被人從鼻孔中釘釘謀害。”廖傑奉命前往路才墓地,掘墓開棺,雖屍體已腐爛。但在鼻孔部位露出兩根已鏽的長釘。

包公繼續審理路才案件。他對阿英說:“想你一個平常女子,如何懂得鼻孔釘釘的奇特方法,除非有過親身經曆,才能一語點破,”阿英隻得如實招供事實:原來她也是個水性楊花的女子,在與路才結婚之後,經常與人姘居,姘夫是個慣犯,與她合謀用鐵釘釘鼻之法害死路才,後來那姘夫在鬥毆中被人殺死,阿英才改嫁廖傑。廖傑聽了如夢初醒:“想不到此女這般蛇蠍心腸,若非大人明察秋毫,我也幾乎作了她砧上之肉。”阿英懊喪不已:“若不是我多言多語,此案也斷不能破。”包公正色道:“非也,作案之人,僥幸取巧,隻能蒙蔽一時,不能長久隐藏,終有一天會暴露出來自食惡果。此乃天網恢恢,疏而不漏!”

包拯叫啞巴打兄

傳說,有個啞子,每逢新知府上任,都獻上一根木棒,任官責打。包公上任後,他又來獻棒。包公想:如果他沒有冤枉,怎肯屢屢無罪吃棒?無奈啞子口不能言,手不能寫。包公心生一計,用豬血塗在啞子臂上,又以長枷枷到街上示衆。暗差幾個心腹跟随其後,見有人替他鳴冤叫屈,就傳他上堂。一會兒,果見圍觀者中有個老頭為啞子叫屈,于是将他引到包公面前。老人說:“這人是我村的石啞子,自小不能說話,隻是耳朵還好使,他被哥哥石全趕出,萬貫家财,并無分文給他。

每年告官不能伸冤,今日又被杖責,小者因此感歎。”包公傳石全到衙,但石全不承認啞子是他親骨肉。石全走後,包公教啞子:“你以後撞見你哥哥,就去扭打他。”啞子眨巴着眼睛,看上去有些害怕。包公說:“你就照我的話去做好了,本官可為你作主。”一日,被打得頭破血流的哥哥來告啞子,說他不尊禮法,毆打親兄。包公問石全:“啞子如果真是你親弟,他的罪過不小,斷不輕饒。如果是外人,隻作鬥毆論處。”石全說:“他果是我同胞兄弟。”包公喝道:“既是你親兄弟,為何不将家财分給他?分明是居心獨占!”石全無話可說。包公即差人押他們回家,将所有家财各分一半。

包拯審石擒兇手

包拯在定遠縣任縣令時,常常微服私訪。一次,包拯帶着衙吏經過某山崗時,見前面草叢上方蒼蠅亂飛,并有一股血腥味撲來,便令衙吏察看。草叢裡躺着一具男屍,身體已經腐爛,面目難辨,背上壓着塊大青石闆,肩上還搭着隻馬褡裢子,内有木制“宋記”印戳——原來是個收賣粗大布的,查問地保,知本地沒有姓宋的販布商人。包拯斷定這是謀财害命的案子。那麼殺人犯是誰呢?第二天,包拯貼出布告,說要在大堂上審石闆。

大家覺得好奇,都到堂上看稀奇事。那塊青石闆正放在堂中央,鐵面無私的包拯喝道:“大膽石闆,竟敢謀财害命,目無國法,給我狠打四十大闆!”差役揚起闆子,狠狠向石闆打去,“噼噼啪啪”震得差役虎口疼痛。大家見狀,都忍不住笑出聲來。包拯斥責道:“本縣斷案,大堂上理應肅靜,你們竟敢喧嘩公堂,該當何罪?”衆人見包拯發怒,一齊跪下,口稱“知罪”。包拯說:“那好,你們講,願打還是願罰?願打,每人打四十大闆;願罰,每人舉保畫押,限定三日,交上三尺大布。違者嚴懲!”大家願罰。心想:“包大人真有意思,找不到兇犯,讓衆人來獻一條孝布。

”三天之内,近街遠集的粗大布一購而空。包拯的手下一邊收布,一邊核對布頭上的印記,竟發現不少人交上的粗大布上有“宋記”印戳,與死者的印戳絲毫不差。經查問知是某布莊的。當下把某布莊老闆抓來。老闆一見死者的印戳,面如土灰,隻得供認:死者宋某從外地收購粗大布,蓋上印戳後寄存在他那裡。他謀财害命,但匆忙之中忘了毀掉馬褡裢子。

包拯兩次斷牛案

北宋名臣包拯(公元999—1062年)在天長縣剛任縣令時曾審過兩樁牛案。那是春耕時節,東村農民王某和張某一天在田裡同耕,休息時坐在田岸邊閑聊,讓兩頭牛在坡上吃草。一會兒,兩頭牛抵起角來,王某和張某沒當一回事,竟在一邊看熱鬧,誰知道王某的牛把張某的牛抵死了。這下兩個好朋友翻了臉,張某告到縣衙門,要王某賠牛。那時包公還沒上任,前任白縣令審案時想:判賠,王某吃虧;判不賠,張某吃虧。左思右想,沒法把案子判得公平合理,隻得把兩人收在監裡。第二天,包公上任,聽說有兩個農民在監裡罵人,提出來一審,知道事情的原因,就笑哈哈地對他們說:“你們本是一對好朋友,隻是漫不經心使牛抵角死亡,以緻朋友反目成仇人,這實在是不應該的。

今天本官勸你們言歸于好。”說罷,提筆寫了四行字:二牛抵角,不死即活;活牛同耕,死牛同剝。兩個農民聽完判決,都說這樣公平合理,謝過包公,攜手走出公堂。誰知那兩人剛走,又來一人報案。那是西村農民,名叫劉全。今天早晨他正要牽牛下地幹活,來到牛圈時大吃一驚:原來他的大黃牛滿口血淋淋,牛舌頭不知給誰割掉了。他心疼得哭了一場,急來縣衙門要求破案。包公看了狀子,心想:這很可能是劉全的仇人幹的。

就對劉全說:“看來,這頭牛是活不長了,你幹脆把牛宰了,肉可以賣,我再資助你一些錢,這樣你又可以買一頭牛了。”劉全感激地揮淚告别。劉全剛走,包公當即出了一張禁殺耕牛的布告:本縣曉谕黎民百姓:為确保春耕春種,保養好耕牛,嚴禁私自宰殺。如有病牛,須請牛醫診治;診治無效的,先報呈縣衙,經查驗後,方可宰殺。未經查驗,擅自殺牛的,一律嚴懲不貸。有人捕捉到殺牛者,官府賞銀三百貫。此布。第二天,劉全的鄰居李安前來報告說,劉全擅自宰殺耕牛。包公想:村中的人一定都知道,劉全宰殺的是殘廢牛,而這個自稱劉全鄰居的人明知殺殘廢牛而來告他,不就是誣谄好人嗎?這人肯定和劉全有仇。

包公出布告本來就是要引劉全的仇人出來。現在問過姓名,知他叫李安。劉全曾告訴包公,李安曾和他有仇,看來此人必定是偷割牛舌的人。一審問,李安隻得供認了自己割牛舌而又來誣告的罪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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