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lasgow昏迷評分法

Glasgow昏迷評分法

醫學判斷方法
Glasgow昏迷評分法是一個評定患者(如頭部外傷)神經功能狀态的工具,是由英國格拉斯哥大學的兩位神經外科教授Graham Teasdale與Bryan J.Jennett在1974年發明的測評昏迷的方法。包括睜眼、語言及運動反應,三者相加表示意識障礙程度,得分值越高,提示意識狀态越好,格拉斯哥昏迷評分法(GCS)來判斷病人的意識情況,比較客觀。
    中文名:Glasgow昏迷評分法 外文名:GCS, Glasgow Coma Scale 别名:格拉斯哥昏迷評分法 出版時間:1974年 作 者:Graham Teasdale與Bryan J.Jennett

定義

昏迷指數,是醫學上評估病人昏迷程度的指标,現今用的最廣的是格拉斯哥昏迷指數(GCS, Glasgow Coma Scale)。此指數是由格拉斯哥大學的兩位神經外科教授Graham Teasdale與Bryan J.Jennett在1974年所發表。

評估方法

格拉斯哥昏迷指數的評估有睜眼反應、語言反應和肢體運動三個方面,三個方面的分數加總即為昏迷指數。n

睜眼反應n

4分:自然睜眼(spontaneous):靠近患者時,患者能自主睜眼,術者不應說話、不應接觸患者。n

3分:呼喚會睜眼(to speech):正常音量呼叫患者,或高音量呼叫,不能接觸患者。n

2分:有刺激或痛楚會睜眼(to pain):先輕拍或搖晃患者,無反應後予強刺激,如:以筆尖刺激患者第2或第3指外側,并在10秒内增加刺激至最大,強刺激睜眼評2分,若僅皺眉、閉眼、痛苦表情,不能評2分。n

1分:對于刺激無反應(none)。n

C分:如因眼腫、骨折等不能睜眼,應以“C”(closed)表示。n

語言反應n

5分:說話有條理(oriented):定向能力正确,能清晰表達自己的名字、居住城市或當前所在地點、當年年份和月份。n

4分:可應答,但有答非所問的情形(confused):定向能力障礙,有答錯情況。n

3分:可說出單字(inappropriate words):完全不能進行對話,隻能說簡短句或單個字。n

2分:可發出聲音(unintelligible sounds):對疼痛刺激僅能發出無意義叫聲。n

1分:無任何反應(none)。n

T分:因氣管插管或切開而無法正常發聲,以“T”(tube)表示。n

D分:平素有言語障礙史,以“D”(dysphasic)表示。n

肢體運動n

6分:可依指令動作(obey commands):按指令完成2次不同的動作。n

5分:施以刺激時,可定位出疼痛位置(localize):予疼痛刺激時,患者能移動肢體嘗試去除刺激。疼痛刺激以壓眶上神經為金标準。n

4分:對疼痛刺激有反應,肢體會回縮(withdrawal)。n

3分:對疼痛刺激有反應,肢體會彎曲(decorticate flexion):呈“去皮質強直”姿勢。n

2分:對疼痛刺激有反應,肢體會伸直(decerebrate extension):呈“去腦強直”姿勢。n

1分:無任何反應(no response)。

昏迷程度判定

最高15分,表示意識清醒,8分以下為昏迷,最低3分,分數越低表明意識障礙越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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