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營範圍
經營範圍包括:計算機技術、網絡技術領域内的技術開發、技術咨詢、技術轉讓、技術服務;軟件開發;信息技術服務;設計、制作、代理和發布廣告;商務及禮儀咨詢服務;汽車租賃;市場營銷咨詢;汽車飾品、電子産品、通信設備及相關産品儀器儀表的銷售及維修;貨運代理;人才中介服務(憑許可證開展經營活動);日用品及預包裝食品(憑許可證開展經營活動)的批發、零售;道路客運及貨運經營(憑許可證開展經營活動);貨運客運場站服務(憑許可證開展經營活動);交通運輸設備研發。
企業事件
樂清女孩遇害案
2018年8月24日,浙江溫州樂清市20歲女孩趙某在虹橋鎮乘坐滴滴順風車前往永嘉縣,在向朋友發送“救命”信息後失聯。
2018年8月25日,警方在柳市鎮抓獲犯罪嫌疑人鐘某,該滴滴司機交代了對趙某實施強奸,并将其殺害的犯罪事實。受害人屍體已找到。犯罪嫌疑人鐘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在進一步偵查中。
2018年8月24日下午17時30分許,受害人家屬向樂清虹橋派出所報警其女兒失聯,經初步了解後,民警于17時36分用接警電話與滴滴平台進行聯系,平台客服稱需3至4小時提供查詢結果,民警表示情況緊急後,滴滴公司同意加急處理。17時49分,滴滴公司回電稱需要提供介紹信以及兩名民警的警官證等手續,後民警于18時04分通過郵件發送至滴滴公司。18時13分,樂清警方收到滴滴公司發來的車牌(車牌号為川A31J0Z)及駕駛員信息。
事發前一天也曾有人向滴滴平台投訴該司機,但未被及時處理。對此,滴滴平台表示深感抱歉,承認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浙江省道路運輸管理局也已要求滴滴平台立即整改,整改期間暫停其在浙江區域的順風車業務。
滴滴公司表示會繼續積極配合警方,同時全力做好家屬後續善後工作。并承諾,無論法律上平台是否有責,以及應當承擔多少責任,未來平台上發生的所有刑事案件,滴滴都将參照法律規定的人身傷害賠償标準給予3倍的補償。
公司整改
2018年8月26日,滴滴就樂清順風車乘客遇害一事發表聲明,并向公衆公布以下内部自查進展。
公司經讨論做出如下決定:
1、自8月27日零時起,在中國範圍内下線順風車業務,内部重新評估業務模式及産品邏輯;
2、客服體系繼續整改升級,加大客服團隊的人力和資源投入,加速梳理優化投訴分級、工單流轉等機制;
3、免去黃潔莉的順風車事業部總經理職務,免去黃金紅的客服副總裁職務。
順風車上線的三年多時間裡,有幸服務了十多億次出行。很抱歉順風車不得不暫時下線,因為我們的問題,讓大家失望了。
随着服務體量的增大,我們的安全管理和處置能力也面對巨大的挑戰,特别在潛在風險識别、流程制度設計、快速響應等方面有許多亟待改善的地方,我們誠懇接受公衆和監管部門的批評。
在此次案件中,涉案車主提供注冊的證件信息齊全,且經過審查無犯罪記錄并在當天接單前進行了人臉識别,但我們的客服處置流程仍存在很多問題,特别是沒有及時處理之前的用戶投訴,在安全事件上調取信息流程繁瑣僵化。就這次沉痛教訓,我們懇請與警方以及社會各界探讨更高效可行的合作方案,共同打擊犯罪,更好地保護用戶的人身财産安全。我們也希望能聽到社會各界的建議和經驗,如何在保護用戶隐私的同時,避免延誤破案的時機。
我們計劃邀請公衆及相關專家參與到平台監督中來,并在接下來的時間裡持續公布内部自查、整改及社會共建的進展。感謝警方快速偵破案件,使兇手得以伏法。再次向受害者表達最沉痛的悼念,并向受害者家屬表示最沉痛的歉意。
App下架事件
2021年7月4日,根據舉報,經檢測核實,“滴滴出行”App存在嚴重違法違規收集使用個人信息問題。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相關規定,通知應用商店下架“滴滴出行”App,要求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嚴格按照法律要求,參照國家有關标準,認真整改存在的問題,切實保障廣大用戶個人信息安全。
2021年7月16日,國家網信辦會同公安部、國家安全部、自然資源部、交通運輸部、稅務總局、市場監管總局等部門聯合進駐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開展網絡安全審查。
罰款事件
2022年7月21日,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依據《網絡安全法》《數據安全法》《個人信息保護法》《行政處罰法》等法律法規,對滴滴全球股份有限公司處人民币80.26億元罰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