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黎和會

巴黎和會

1919年奠定戰後的和平而召開的會議
巴黎和會(英文:Paris Peace Conference,法文:Conférence de paix de Paris,德文:Pariser Friedenskonferenz)是一戰結束後的1919年,勝利的協約國集團為解決戰争所造成的問題以及奠定戰後的和平而召開的會議。[1]這個和會是勝利國舉行的和會,又是個大國操縱的和會,德國等戰敗國和蘇俄被排斥在會議之外。美國總統威爾遜、英國首相勞合·喬治、法國總理克裡孟梭主導了和會的進行。和會上簽訂了處置德國的《凡爾賽和約》,同時還分别同奧、匈、土等國簽訂了一系列和約。
    中文名: 外文名: 發生地點: 主要人員: 中文名稱:巴黎和會 别稱:1919年巴黎和平會議 主要人物:勞合·喬治,克裡孟梭,威爾遜 結果:簽訂《凡爾賽和約》,成立國聯 參加國家:英,法,美,意,日等32國 參加人數:1000多人;全權代表70人 性質:讨論戰後問題的國際會議

曆史背景

為确立美國在第一次世界大戰後的世界霸權,早在期間,美國總統威爾遜,即授命其助理豪斯組成專門機構研究戰後和會問題。英國外交部也組織一批專家探讨一旦大戰結束英國對和會的對策。1918年1月,威爾遜提出十四點原則後,豪斯到達巴黎,與法、英、意等國政府首腦就召開戰後和會問題進行磋商。

1919年1月13~17日,英、法、美、日、意五國舉行巴黎和會準備會議,背着多數國家制定了和會的議事規則。規定英、法、美、日、意五大國為有“普遍利益的交戰國”,可參加和會的一切會議。比利時、中國、塞爾維亞等國為有“個别利益的交戰國”,隻能出席與其本國有關的會議。玻利維亞等與德國斷交的國家,隻在五大國認為有必要時,才得以用口頭或書面陳述意見。議事規則還限定各國出席會議的全權代表的名額,五大國各5名,比利時、塞爾維亞、巴西各3名,中國、波蘭等國各2名,共計70名。

會議機構

1)大國會議,凡和會一切重大問題均先由五大國會議讨論決定。先有“十人會議”,由美國威爾遜和蘭辛、英國勞合·喬治和貝爾福、法國克裡孟梭和畢盛、意大利奧蘭多和桑尼諾、日本西園寺公望和牧野伸顯組成。“十人會議”為五大國“經常的正式會議”,和會期間共舉行60多次。1919年3月26日起,“十人會議”縮減為“四人會議”,即英、法、美、意四國首腦就和會中有關歐洲問題私下協商(4月23日意首相奧蘭多離會,由英、法、美三國首腦以“三人會議”形式控制局面)。

2)和平預備會議,即27國全體會議,和會期間僅開過6次,止于形式。

3)和平正式會議,協約國代表與各前敵國代表分别相會,一次是遞交和約最後草案,一次為簽署和約。

4)委員會,和會附設有國際聯盟、賠償、領土問題、條約起草、戰争責任、國際河港鐵道等專門委員會52個。

中國提案

中國是戰勝國之一,代表團由北京和廣州派官員聯合組成,有北京外交總長陸征祥﹑駐英公使施肇基﹑駐美公使顧維鈞﹑駐比公使魏宸組及廣州的王正廷等。中國代表團最初還對和會抱有很大的希望,因此,在提交的議案中提出了以下7個條件:

一,廢棄勢力範圍;

二,撤退外國軍隊、巡警;

三,裁撤外國郵局及有線無線電報機關;

四,撤銷領事裁判權;

五,歸還租借地;

六,歸還租界;

七,關稅自由權。

會議經過

1919年1月18日在巴黎市内法國外交部召開第一次全體會議。

1月25日第二次全體會議通過籌組國際聯盟的決議。4月24日第5次全體會議通過《國際聯盟盟約》。

1919年1—4月,英、法、美、日、意就制定對德和約問題進行讨論,大國間勾心鬥角,争論激烈。戰後德國的西部邊界、薩爾區歸屬、德國賠償和德國前殖民地的處理等問題均因帝國主義戰勝國在分贓中各有圖謀而成為和會中的難題。後經妥協,于5月7日将對德和約最後草案文本交給德國政府代表布羅克多夫·蘭曹。德國曾幾次對草案一些内容提出異議,但英、法等戰勝國隻對和約草案略做細微的改正。

6月28日在巴黎近郊凡爾賽宮鏡廳舉行《協約和參戰各國對德和約》簽字儀式。德國外長穆勒等代表德國簽字。對德《凡爾賽和約》由是成立對德國同盟國的和約在巴黎和會結束後另行簽署。在中國人民的要求下,中國代表團向和會提出收回戰前德國侵占中國膠州灣、膠濟鐵路和山東的一切權利。

日本竟然要求和會同意把德國的侵華權益轉移給日本,并得到英、法的支持。由于美、日在太平洋和遠東地區的矛盾,美國對日本的侵華野心起初持暧昧态度,後日本以拒絕在和約上簽字和退出和會相要挾,美國轉向支持日本。在五四運動浪潮沖擊下,中國代表團拒絕在凡爾賽和約上簽字。帝國主義列強還秘密拟定了對蘇俄的武裝幹涉和經濟封鎖計劃。

主要内容

和會上簽訂了處置戰敗國德國的凡爾賽和約,同時還分别同德國的盟國奧地利、匈牙利、土耳其等國簽訂了一系列和約。這些和約和凡爾賽和約構成了凡爾賽體系,确立了一次大戰後由美國、英國、法國等主要戰勝國主導的國際政治格局。會議通過領土分配及賠款等措施重塑現實政治格局,遏制德國及蘇維埃俄國等戰敗國及共産國家,但與此同時通過籌組國際聯盟來企圖建立理想的國際外交規範。

會議結果

《凡爾賽條約》

一)總覽

《凡爾賽條約》共分15部分,440條。根據條約規定,德國損失了10%的領土,12.5%的人口,所有的海外殖民地(包括德屬東非、德屬西南非、喀麥隆、多哥以及德屬新幾内亞),16的煤産地及半數的鋼鐵工業。

二)疆界的決定

在1918年11月11日停戰時,就割讓阿爾薩斯和洛林給法國,恢複法國在普法戰争前的疆界。北石勒蘇益格經過公投,回歸丹麥。承認波蘭獨立,并給予波蘭海岸線。把原屬波蘭的領土歸還,包括西普魯士、波森省、部分東普魯士及部分上西裡西亞;東上西裡西亞予捷克斯洛伐克。但澤由國際聯盟管理,稱為但澤自由市。割讓尤本及薩爾梅迪給比利時;克萊佩達地區給立陶宛(1923年)。薩爾煤礦區由法國代管15年,然後由公民投票決定其歸屬。德國承認奧地利獨立,永遠不得與它合并。承認盧森堡的獨立。

主要影響

中國要求索回德國強占的山東半島的主權,但英、法、意主張将德國的利益轉送給日本,美國提出暫交英法意美日五國共管,遭到日本拒絕。中國代表團向和會提出兩項提案:取消帝國主義在中國的特權;取消日本強迫中國承認的《二十一條》,收回山東的權益。但提案被否決了。巴黎和會引起中國人民的抗議,爆發了“五四運動”。

整體評價

巴黎和會初期原本充滿對和平的樂觀期待,首次參加歐戰的美國帶來威爾遜總統的十四點和平原則,一時頗受歡迎。然而威爾遜的理想主義觀點迅速被戰勝各國劃分勢力範圍和報複的企圖所壓倒,所謂反戰、民族自決等原則皆無法實施。美國雖簽署條約卻未能經過國會批準,使美國沒有參加國際聯盟,外交政策走入孤立主義。而合約對戰敗國德國的苛刻的勒索,也埋下了複仇的種子,法國元帥福煦事後評論說:“這不是和平,這是二十年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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