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及成立經過
成立背景
台灣地方政府于1987年11月2日開放台灣民衆赴中國大陸探親,兩岸民間交流日益頻繁,也由此衍生出海上犯罪、偷渡走私、文書查(驗)證、财産繼承、婚姻關系、經貿糾紛等諸多問題。為解決上述因兩岸民間交流而衍生之問題、并兼顧兩岸情勢,由台灣行政院主持民間各界成立海基會,以協助政府處理與中國大陸相關的事務。
成立經過
1990年11月21日,海基會召開捐助人會議,并舉行第一屆董監事第一次聯席會議,通過《财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捐助暨組織章程》,選聘第一屆董事42人、監事6人。1990年11月26日,海基會向行政院大陸工作會報申請設立許可。1991年2月8日經行政院大陸委員會許可,并于同日向台北地方法院辦妥财團法人登記,3月9日正式對外服務;1991年4月9日與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簽訂委托契約,處理有關兩岸談判對話、文書查驗證、民衆探親商務旅行往來糾紛調處等涉及公權力之相關業務。2012年9月27日,《海峽交流基金會組織章程》修改,将董事長從“無給職”改成得為“有給職”,海基會董事長月薪可能落在新台币23萬到29萬元之間。
部址
海基會第一代會本部設于台北市松山區敦化北路201号(台塑大樓)。
海基會第二代會本部設于台北市松山區民生東路三段156号17樓(宏泰世紀大樓)。
海基會第三代會本部設于台北市中山區北安路536号(文湖線捷運大直站3号出口旁),為海基會新建大樓共建有地上9層、地下2層,遷入日期為2012年4月9日,為民服務。
組織
•董事會
•監事會
•董事長
•副董事長
•秘書長
•秘書長(3人)
•主任秘書
單位
•秘書處
•文教處:兩岸人民急難服務中心
•經貿處:台商服務中心
•法律處:聯合服務中心、法律服務專線、大陸配偶關懷專線、中區服務處、南區服務處
•綜合處
主要會談
辜汪會談
1993年4月29日,海基會董事長辜振甫和海協會會長汪道涵在新加坡舉行兩會第一次會談。雙方簽署包括《兩岸公證書使用查證協議》及《兩岸挂号函件查詢、補償事宜協議》、《兩會聯系與會談制度協議》及《辜汪會談共同協議》。
焦唐會談
1994年1月31日到2月5日、1994年8月4日至8月7日,海基會副董事長兼秘書長焦仁和與海協會常務副會長唐樹備先後在北京、台北進行二度焦唐會談,就如何落實“辜汪會談共同協議”及後續事務性協商問題進行會談,兩度焦唐會談後,1994年8月24日,依“兩會聯系與會談制度協議”第五條通過訂定《兩會商定會務人員入出境往來便利辦法》。
江陳會談
第一次江陳會談
2008年6月12日,海基會董事長江丙坤和海協會會長陳雲林在北京舉行協商談判,針對多項攸關兩岸交流議題達成共識,包括兩岸包機直航、大陸遊客來台等,并将推動兩岸合作在台灣海峽海域探勘開發油田。雙方并簽署《海峽兩岸包機會談紀要》。
第二次江陳會談
2008年11月4日,兩會再度由江丙坤與陳雲林領銜于台北圓山飯店舉行協商談判,針對兩岸包機直航新航線及增加班次與航點、兩岸海運直航、全面通郵、食品安全管理機制,以及面對世界金融風暴兩岸如何應對等問題進行協商。兩會會談成果包含四個協議,《海峽兩岸空運協議》、《海峽兩岸海運協議》、《海峽兩岸郵政協議》、《食品安全協議》。
第三次江陳會談
2009年4月26日,海基會董事長江丙坤和海協會會長陳雲林在南京舉行兩岸協商談判。由海峽交流基金會董事長江丙坤率領代表團前往南京,針對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兩岸定期航班、兩岸金融合作等議題進行協商。雙方簽署了《海峽兩岸金融合作協議》、《海峽兩岸空運補充協議》、《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三項協議。
第四次陳江會談
第四次陳江會談,台灣稱作第四次江陳會談,是于2009年12月在台中舉行的兩岸協商談判。雙方由海峽交流基金會董事長江丙坤與海峽兩岸關系協會會長陳雲林率領代表團,針對兩岸租稅問題、兩岸标準檢驗與認證合作、兩岸農産品檢疫檢驗以及兩岸漁業勞務合作等問題進行協商。雙方簽署了《兩岸标準檢測及認驗證合作協議》、《兩岸漁船船員勞務合作協議》、《兩岸農産品檢驗檢疫協議》
2009年12月21日兩會代表及台灣财政部長李述德宣布,《避免雙重課稅及加強稅務合作協議》(租稅協議)因“技術性問題”,暫不簽署。這是兩岸複談以來,首度預定簽署的協議無法如期簽成。參與會談的海基、海協兩會都強調這是因為“技術性問題”尚待磋商,但媒體評論實際原因是卡在主權稱謂的政治問題無法克服。
第五次江陳會談
第五次江陳會談在2010年舉行。由海峽交流基金會董事長江丙坤率領代表團前往重慶,與海峽兩岸關系協會會長陳雲林舉行會談。
曆任董事長
1、辜振甫:1991年3月9日-2005年1月3日
2、劉德勳:2005年1月3日-2005年6月11日(陸委會副主委兼海基會副董事長,代理)
3、張俊雄:2005年6月11日-2007年5月
4、洪奇昌:2007年7月12日-2008年5月26日
5、江丙坤:2008年5月26日-2012年9月26日
6、林中森:2012年9月27日-現任
兩岸兩會互設辦事機構
2013年5月,據台灣《旺報》報道,兩岸兩會互設辦事機構有新進展。經雙方談判團隊溝通,海基會初期将在北京、上海和廣州各設一館處,形成“一代表處、二辦事處”格局;海協會則同意先在台北設代表處,将來再考慮設其他分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