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警務督察局

公安部警務督察局

公安部下屬機構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警務督察局負責對公安部所屬單位和下級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職責、行使職權和遵守紀律的情況進行監督,對公安部部長負責。
    中文名:公安部警務督察局 外文名:Bureau of the ministry of public security police inspector 辦公地址: 性質: 行政級别: 根據:《公安機關督察條例》 職責:聽取公安部警務督察局的工作彙報

機構職能

公安部警務督察局根據《公安機關督察條例》、《公安機關督察條例實施辦法》和《公安部關于公安部督察委員會職責等有關問題的通知》等規定,公安部督察委員會領導全國公安機關的督察工作。

(一)對公安部所屬單位和下級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職責、行使職權和遵守紀律的情況進行監督;

(二)審定全國公安機關警務督察工作的部署;

(三)發布有關公安機關警務督察工作的決定和命令;

(四)審議和批準警務督察工作年度計劃和執行情況報告;

(五)定期聽取公安部警務督察局的工作彙報;

(六)應當由督察委員會行使的其他職權。

活動展開

公安部警務督察局副局長韓超于五月九日至十三日率領代表團,一行八人到訪警務處,以考察警隊在誠信管理、紀律監察和服務質素方面的管理策略和實踐經驗。代表團由公安部警務督察局、廣東省、河南省、廣西壯族自治區、西藏自治區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的代表組成。

監管處處長李建輝歡迎公安部警務督察局代表團首次到訪,他希望雙方能多作交流讨論,促進彼此了解和合作。訪問期間團員分别到訪警察學院、服務質素監察部、人事部、支援部和西九龍總區。過程中代表團與人員深入交流,獲益良多。

韓超于行程結束時贊揚是次考察内容充實,并表示警隊在警務工作和服務質素監察方面有不少值得借鑒之處。他期望将來雙方能在服務質素監察方面有更多交流和合作。

上一篇:吳中區

下一篇:武漢理工大學餘家頭校區

相關詞條

相關搜索

其它詞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