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門七件事

開門七件事

中國的諺語
開門七件事是古代中國平民百姓每天為生活而奔波的七件事,已成為中國的諺語。從“開門”(即開始家庭一天正常運作之時或持家,維持生計),就都離不開七件維持日常生活的必需品,分别是:柴、米、油、鹽、醬、醋、茶。開門七件事提示家庭各樣必需品。[1]
    中文名: 外文名: 别名: 名稱:開門七件事 拼音:kāi mén qī jiàn shì 出處:元·武漢臣《玉壺春》第一折 釋義:比喻每天的必需開支 用法:褒義、謂語 結構:聯合式

簡介

開門七件事之說,一般認為始于宋朝。對當時的人來,開門七件事乃是新事物。米(即稻)在宋朝是主要糧食。醬在宋朝才明确地指醬油。在宋朝以前的醋,仍不是生活必需品。茶在唐朝以至北宋,乃是奢侈品,而且不常見。至于油,指由芝麻、紫蘇屬和大麻榨成的油,因南宋時期手工業和商業的發展而普及。

很多文人雅士的歌吟都以開門七件事為題,并流存在民間。開門七件事的排列和内容都大有講究,全都與中國曆史悠久的飲食文化有關。時至今日,開門七件事的意義已與古時有别,主要泛指與人民有切身利益的必備事情。

來源

開門七件事的諺語始于何時,仍有待考證。在南宋時代吳自牧着《夢粱錄》中提到八件事,所指的分别是:柴、米、油、鹽、酒、醬、醋、茶。由于酒算不上生活必需品,到元代時已被剔除了,隻餘下“七件事”。開門七件事至遲出在宋代人的口語中。所以一般認為,吳自牧乃創開門七件事之人。

據元代着作《湖海新聞夷堅續志》記載,曾有宋人用俗語雲:“湖女豔,莫嬌他,平日為人吃,烏龜猶自可,虔婆似那咤!早晨起來七般事,油鹽醬豉姜椒茶,冬要绫羅夏要紗。君不見,湖州張八仔,賣了良田千萬頃,而今卻去釣蝦蟆,兩片骨臀不奈遮!”

另在元雜劇《玉壺春》、《度柳翠》、《百花亭》等都有提及開門七件事。其中提及此“七件事”的有《劉行首》:“教你當家不當家,及至當家亂如麻;早起開門七件事,柴米油鹽醬醋茶。”由此将當家者為生活辛苦勞碌的“七件事”表現出來。及至明代,唐伯虎借一首詩《除夕口占》點明了此“七件事”:“柴米油鹽醬醋茶,般般都在别人家;歲暮清淡無一事,竹堂寺裡看梅花。”

現代

随社會進步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斷提升,開門七件事都随之而進步。在現代中國大多地區,柴已被石油氣、天然氣和煤氣等所取代。米、油、鹽、醬、醋仍是中國飲食文化的主要組成部分;至于茶則成為獨當一面的茶文化而聞名于世。從另一方面看,開門七件事在生活上所花的時間已大不如前了。從前開門七件事占去了相當的時間,但取得和處理它們的途徑越來越簡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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