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況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保險市場的發展取得了令人矚目的成就。
1980年,國内保險業務恢複,全國保費收入僅4.6億元。2000年,全國保費收入達1596億元,年均增長34%,但是在發展過程中還存在許多問題。從世界保險業現狀看,我國保險業發展水平還相當低。1999年,我國人均保費(保險密度)才110.58元(約合11.4美元),與瑞士的4654.3美元、美國的2722.7美元和香港的1072.8美元相比,相距甚遠,位居世界第78位;保費收入占GDP的比重(保險深度)才1.49%,位居世界第66位,而發達國家一般為10%左右。從國内保險市場發展看,還存在競争主體偏少,壟斷程度較高;中介市場和再保險市場發展嚴重滞後;保險産品單一,服務方式和手段落後;保險公司資本金不足,資産質量不高等問題。
促進保險市場發展,在發展中解決上述問題,是擺在我們面前的一項重要任務。
(一)增加保險機構,擴大保險市場。逐步增加中資保險公司的數量;對經營管理水平較高、償付能力充足、沒有嚴重違法違規行為的股份制公司,增批分支機構;逐步增設一批新的代理、經紀和公估保險中介機構,發展中介市場;适當增加新的再保險公司,培育再保險市場。
(二)深化體制改革,完善市場主體。按照現代企業制度,改造國有保險公司;規範股份制保險公司的法人治理結構,繼續執行分業經營政策。
(三)鼓勵創新,完善服務。精心設計和不斷完善保險品種,提供更多既安全又具有競争力的險種,滿足社會各方面的需要。
(四)防範風險,加強監管。督促保險經營機構建立和完善内控制度,防範和化解經營風險;堅決打擊非法保險活動,取締非法保險機構;規範保險公司和中介機構的經營行為,創造依法經營、公平競争的環境,嚴肅查處欺詐和誤導投保人的行為,維護保險市場的正常秩序。
相關概念
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
我國保險業經曆了一個曲折發展的過程。中國人民銀行、财政部等曾在不同的曆史時期行使過對保險業監管的職能。
1949年10月新中國成立後,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成立,受中國人民銀行領導。
從20世紀50年代後半期起,我國保險業進入長時間的低谷狀态,對保險業的監管也就停滞不前。
1979年4月,國務院批準逐步恢複國内保險業務,保險業仍由中國人民銀行監督管理。
1985年3月3日,國務院頒布的《保險企業管理暫行條例》規定:“國家保險管理機關是中國人民銀行”。之後,中國人民銀行逐步建立和加強了監管保險業的内設機構。
1995年7月,中國人民銀行成立保險司,專司對中資保險公司的監管。同時,中國人民銀行加強了系統保險監管機構建設,要求在省級分行設立保險科,省以下分支行配備專職保險監管人員。
随着銀行業、證券業、保險業分業經營的發展,為了更好地對保險業進行監督管理,國務院于1998年11月18日,批準設立中國保監會,專司全國商業保險市場的監管職能。
中國保險行業協會
中國保險行業協會成立于2001年3月12日,是經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審查同意并在國家民政部登記注冊的中國保險業的全國性自律組織,是自願結成的非營利性社會團體法人。2007年12月17日,根據中國保監會《關于加強保險業社團組織建設的指導意見》(保監發118号)精神,中國保險行業協會召開第三屆會員代表大會并成功實現了換屆,順利開展了體制機制改革,建立了專職會長負責制,穩步推進人員隊伍規範化、專業化、職業化建設。
保險公司
以經營保險業務為主的經濟組織就是保險公司。保險公司具有其他金融機構。
保險公司的運作是以科學分析和專業知識為基礎的綜合性經營活動。它強調按照客觀經濟規律、自然規律、技術規律和保險活動本身的規律,合理而有效地組織經營。保險公司的經營原則是大數法則和概率論所确定的原則,保險公司的保戶越多,承保範圍越大,風險就越分散,也才能夠在既擴大保險保障的範圍,提高保險的社會效益的同時,又集聚更多的保險基金,為經濟補償建立雄厚的基礎,保證保險公司自身經營的穩定。
組織形式
保險業的組織形式依其經營主體的不同,可分為以下四種類型:
(一)國家經營保險組織
又稱公營保險,指國家、地方政府或者其他公共團體所經營的保險機構。
(二)公司經營保險組織
屬民營保險組織之一。根據責任形式,公司包括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無限公司等形态。股份保險公司組織具有經營靈活、業務效率高的特點,但由于公司的控制權操縱在股東手中,被保險人的權益易受到限制和忽略,因而各國立法上均對公司經營保險組織進行監督管理。
(三)保險合作組織
屬民營保險中非公司形式的一種,是一種由社會上需要保險保障的人或單位共同組織起來采取合作方式辦理保險業務的組織。有相互保險合作社、相互保險公司、保險合作社等形式。
(四)個人經營保險形式
世界上隻有英國法律允許個人為主體作為保險承保保險業務。個人承保保險業務是通過勞合社這一組織開展的。勞合社是保險市場上的一種特殊現象,它自1871年以勞埃德公司的名義向政府注冊以來存在。按中國原《保險企業管理暫行條例》的規定,中國保險事業的組織體制是由國家保險管理機關、中國人民保險公司、其他保險企業和農村互助保險合作社組成的。
現行《保險法》規定:保險公司的組織形式應當采取國有獨資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國有獨資保險公司和股份有限保險公司,除保險法有特别規定的外,适用中國《公司法》的有關規定。至于保險公司的其他組織形式,如相互保險公司等,可以根據保險業改革和發展的情況,由法律、行政法規另行規定。根據國務院批準中國人民銀行《關于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機構體制改革方案的報告》,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改建成中國人民保險(集團)公司(簡稱"中保集團"),以适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需要。
改建後的中保集團下設三個子公司,即中保财産保險有限責任公司、中保人壽保險有限責任公司和中保再保險有限責任公司,分别經營财産保險、人身保險和再保險業務。中保集團體現商業化原則,堅持集團化經營和實行分業經營。
現狀分析
一、保險業發展改革情況
黨的十六大提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目标,保監會通過對保險業發展現狀進行分析,得出中國保險業正處于發展的初級階段基本論斷。認為保險業的發展與經濟社會不相适應是當前的主要矛盾,提出必須抓住難得的機遇,盡快把保險業做大做強。保險業樹立和落實科學的發展觀,以改革開放為動力,以結構調整為主線,以市場體系建設為基礎,堅持防範化解風險取得了明顯成效。這個成效的表現,一是保險業務平穩、健康發展。
2004年全國保費收入4318.1億萬,同比增長11.3%,保險收入占GDP3.4%,保險密度(國民人均保費)332元人民币。在保費收入中财産保險業務增長較快,達到了1089億元,同比增長25.4%。人身保險業務,因受保險公司調整業務結構和利息上升的影響,保費收入3328億元,同比增長7.2%,但在業務總量中仍占74%。保險公司總資産1.18萬億元,在突破了1萬億大關,餘額1.12萬億元,同時保險業務的增長質量和效益得到提高。保險全行業的利潤最高的。
保險改革的推進。自2003年下半年以來中國财産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中國平安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相繼在國外上市。國際投資人的監督逐步轉化為上市公司的自覺行動,三大保險集團業務量加起來占了中國保險市場的60%以上。改革迸發的活力正在成為推動中國保險業健康、快速發展的強大動力。
第三結構調整初見成效,壽險産品的結構得到了改善,新業務增長較快,銀行保險産品逐步轉型,風險保障型産品發展加快,業務品質得到提升。财産保險的市場各種度有較大幅度下降。前幾個比較大的公司在保費中占的比重比較大,已大幅度下降,即市場競争更加充分了。保險公司資金用途、投資結構有所改善。因為在保險公司的投資結構裡,以前銀行存款占的比重比較大,銀行存款占的比重下降,銀行刺激債和可轉換公司債券已成為保險業新的投資亮點。
促進發展的政策措施有了新的突破。
一是保險市場準入機制不斷完善,新的市場主體相繼産生。以前國内新成立一家保險公司是不太容易的,而且多年來新的中資保險公司基本沒有批,但2004年批準了一批新保險公司籌建,包括批準設立第一家農業保險公司,第一家建築保險專業公司,第一家養老金保險公司,在保險公司的專業化經濟和組織形式創新方面取得了新的突破。有八家中資保險公司和四家外資保險公司進入市場開展業務。同時還增設了一批保險公司的分支機構促進了市場的競争。
二是保險資金運用渠道不斷拓寬。除了保險法規定的銀行存款買賣政府債券、金融債券以外,已容許保險公司買賣企業債券,證券投資基金、直接投資股票市場。容許保險公司自有外彙資金到境外運用,允許保險公司投資于銀行刺激債和可轉換公司債。允許保險公司向商業銀行辦理協議存款。保險資金運用渠道的拓寬為保險公司加強資産負債匹配管理,分散投資風險和提高投資收益創造了條件。
三是保險公司的融資渠道增加,容許保險公司發行刺激債,為解決保險業快速發展中的增資壓力,改善償付能力提供了新途徑。
風險防範工作不斷加強。保監會一直把風險防範作為基礎來抓,以資金運用為關鍵環節、以保險保障基金為屏障,努力構築保險業風險防範的途徑,已公布保險資金管理辦法。保險公司經營不善關閉破産,對于被保險人的救助就可以用保險法定基金來承擔。保險服務經濟社會的作用進一步發揮。在經濟補償方面一些重大的自然災害發生後,保險公司及時賠付,在妥善處理災害事故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
比如說11月21号的空難,人身意外傷害保險賠付了1300萬元,飛機的機身損失賠付了2300萬美元。同時越來越多的人和家庭、企業把商業保險作為養老、醫療保障和企業風險管理的重要手段。在資金融通方面,保險公司持有的國債,是2651.7億元,金融債1156.8億元,企業債68.76億元。在銀行的協議存款3709.4億元。以多種方式支持國民經濟建設,保險公司持有證券投資基金575億元,作為主要的機構投資者,在促進資本市場穩定發展方面發揮的作用日益突出。保險公司持有的銀行刺激債,占銀行刺激債發行總量的30%以上,為銀行提高資本充足率,推動商業銀行改革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在開拓新的服務領域方面,針對各地頻繁發生的安全生産和公共責任事故,保險公司在一些省市開展煤礦物主責任保險,醫療事故責任保險和火災、公路保險責任試點,保險公司還參與了八個省、市、41個縣新型農村醫療試點,參保人數達到了807萬人,提高了新型農村的運營效率。在黑龍江、吉林等九個省市保險公司開展了農業保險試點,積極探索符合各地實際的農業保險經營模式。在東北地區,企業年金改革試點過程中,保險公司也積極參與了方案設計和基金管理。
二、保險業對外開放的狀況
2004年12月11号,保險業加入世貿的過渡期已結束,标志着中國保險業進入全面對外開放的新時期。加入世貿組織以來,保險業對外開放的進程日益加快。對外開放的廣度和深度不斷擴大。呈現出幾個特點
一是數量,加入世貿以前中國市場有28家外資保險公司,外資保險公司已達到37家,另外還有3家正在籌建。
二是開放的質量,财富雜志2003年公布的世界五百強企業共有46家保險公司,其中27家已在華設立外資機構。
三是發展速度迅速。2004年外資保險公司業務增長98億元,同比增長45.7%,外資保險公司的保費收入占總保費的2.3%。
但在對外開放較早的上海、廣州等城市,外資保險公司的市場份額已分别達到了15.3%和8.2%。外資保險公司的進入促進了市場競争,帶來了先進的技術和管理經驗。在穩健經營和優質服務等分析起到了良好的示範作用。提高了保險業的整體發展水平。下一步保險業繼續堅定不移地擴大對外開放。
一是信守加入世貿組織的各項承諾,不斷完善制度保障。
二是積極引進在健康險、責任險和農業險等方面有專長的外資保險公司,鼓勵外資保險公司到中西部和東北地區設立營業機構,帶動相關業務和相關地區保險市場的發展。
三是對中外資保險公司實施統一監管,創造公平競争的環境,促進共同發展。四是加強國際交流與合作,擴大中國保險業的國際影響。
三、保險業面臨的新形勢
綜觀國内外經濟形勢,中國保險業正處于難得的發展機遇期。經過二十多年的發展,保險業基礎不斷加強,改革向縱深推進,中國保險業正在轉型,主要表現在五方面。
一是市場化程度提高,國有保險公司的成功改制标志着以現代股份制為主要特征的混合所有制成為中國保險企業制度的主要形式。保險公司逐步成為真正的市場競争主體。
二是增長方式出現了轉變,保險公司的經營觀念發生深刻變化。從單純追求規模到注重速度與質量、結構、效率的統一,注重自身素質的提高。内涵價值的提升和企業長遠的發展。
三是保險的功能作用向縱深發展。随着保險功能不斷深化拓展使社會對保險的需求向更高層次發展。對政府來說可以運用保險這一市場經濟手段,輔助社會管理,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率。對企業來說,保險作為風險管理的有效手段,在提高其管理水平方面可以發揮重要作用。對個人和家庭來說人們在醫療、保險、教育方面的保障更多地需要保險來解決。
四是保險業的外部關聯性不斷增強。随着保險公司的上市和投資理财型保險市場的發展,保險市場對資本市場的依存度增加。保險公司日益成為資本市場重要的機構投資者,對資本市場的作用和影響越來越大。随着金融綜合經營的深化,銀行、證券和保險之間合作的範圍更加廣泛,并向更深層次發展。
五是國際化程度不斷加深。越來越多的外資保險公司進入中國保險市場,外資公司在中國保險市場扮演着越來越重要的角色,在全球範圍内分散風險,使國際再保險市場對中國保險産品和定價的影響力加大。随着保險公司境外融資和保險、外彙資金的境外運用,國際金融市場對中國保險市場的影響越來越大。加入世貿組織過渡期結束後,中國保險市場對外開放進一步擴大,逐步融入國際保險市場,成為國際保險市場的重要組成部分。
全面升級
《國務院關于加快發展現代保險服務業的若幹意見》被業内稱之為保險新“國十條”的意見,已不再是狹義上的行業概念,高度關注民生成意見的最大亮點,并會越來越與民生各個領域緊密相連,影響每一個普通百姓的生活。
吃住行:探索試點食品安全等強制險
保險,在很多普通百姓眼中是一個金融詞彙,但翻閱這份意見可以察覺,通篇貫穿民生領域,貫穿百姓吃住行。
根據意見,會把與公衆利益關系密切的環境污染、食品安全、醫療責任、醫療意外、實習安全、校園安全等領域作為責任保險重點,探索開展強制責任保險試點。
北京工商大學保險學系主任王緒瑾說,對中國實行的機動車強制保險,車主們都很熟悉。強制險有利于化解矛盾糾紛,也有利于管理風險、化解風險。
此外,在車險領域,費率市場化改革會穩步推進,這也意味着車險價格越來越與市場挂鈎。“個人消費貸款保證保險”“物流保險”“演藝責任險”等新險種也會得到國家更多的鼓勵,有利于釋放消費潛力。
養老:“減稅養老”将适時試點
商業保險是養老金字塔中的塔尖,主要為不同群體提供個性化、差異化的養老保障。中國老齡化高峰的到來,挑戰着中國尚不健全的養老體系,而在這一領域商業保險恰恰可以大有所為。
根據意見,普通百姓購買養老保險的選擇更多,比如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等。同時還發展獨生子女家庭保障計劃、探索對失獨老人保障的新模式、發展養老機構綜合責任保險等。
值得注意的是,這份意見明确适時開展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試點,這也意味着中國醞釀已久的“減稅養老”正式實現。
稅務專家介紹,“減稅養老”就是投保人不是投保的每月繳稅,而是領取養老金之日再繳稅,這是一種推遲繳稅,是幅度較大的稅收優惠。
醫療:政府購買服務将提高保障水平
政府運用市場化機制,向商業保險公司購買服務,這已經在城鄉居民大病保險中發揮了積極作用。2013年,11家保險公司在全國25個省份144個統籌地區開展大病保險業務,已經複蓋城鄉居民3.6億人,顯着提高居民醫療保障水平。
在醫療領域,這種政府向商業保險公司購買服務更多。根據意見,鼓勵保險公司大力開發各類醫療、疾病保險和失能收入損失保險等商業健康保險産品,并與基本醫療保險相銜接。
中央财經大學保險學院院長郝演蘇說,對百姓而言,政府更多購買醫療服務,也意味着老百姓醫療保障标準和水平提高,這對于大病的救治尤其有益。
巨災:建立巨災保險基金
發生的雲南魯甸地震提醒巨災保險制度要加快建立。在國際上,巨災商業保險賠款一般占到災害損失的30%至40%,中國還不到1%。
對于巨災保險,意見這次明确,包括研究建立巨災保險基金、巨災再保險等制度,逐步形成财政支持下的多層次巨災風險分散機制。
同時,意見鼓勵各地根據風險特點,探索對台風、地震、滑坡、泥石流、洪水、森林火災等災害的有效保障模式,明确要制定巨災保險法規,建立核保險巨災責任準備金制度。
首都經貿大學保險系教授庹國柱認為,建立巨災保險制度非常緊迫,仍是一些碎片化的制度設計,最重要的是立法。這樣參保對象、承保範圍、保費補貼等各方責任義務才能落實。
“三農”:将試點農産品價格保險
中國已是世界第二大農業保險市場,農業保險已複蓋全國所有省份,超過2億農戶參加了農業保險。可以說,中國農業保險已經進入較為成熟和升級的階段。所以,這份意見也着眼于對農業保險廣度和深度的拓展。
根據意見,開展農産品目标價格保險試點。這意味着對于農産品的價格波動,農民可能心裡更有“底”。同時,探索天氣指數保險等新興産品和服務,也增添風險管理工具,有助于農業風險一降再降。
農民可以選擇到更多的“三農”保險産品。包括農村小額信貸保險、農房保險、農機保險、農業基礎設施保險、森林保險,以及農民養老健康保險、農村小額人身保險等普惠保險業務。
世界
(一)世界保險業的發展現狀
(1)保費收入。
據瑞士再保險公司的Sigma雜志2004年第3期的統計資料,2003年全世界保費收入為29406.7億美元。其中,工業化國家占全世界市場份額的89.32%,其中,美國占35.89%,日本占16.28%;新興市場國家和地區占10.68%。中國在88個國家和地區中,排列第11位,占1.6%。2002年保費收入最多的是美國,為10554.98億美元;其次是日本,為4788.65億美元;其後依次是英國(2467.33億美元)、德國(1078.11億美元)、法國(1636.79億美元)、意大利(1117.61億美元)、韓國(597.58億美元)、加拿大(591.44億美元)、荷蘭(502.66億美元)和西班牙(470.14億美元)。
(2)保險深度。
保險深度是保費收入占國内生産總值的比重。它反映了一個國家的保險業在整個國民經濟中的地位。其計算公式為:
2003年全球平均的保險深度,為8.06%,居全球前10名的國家或地區依次為:南非(15.88%)、英國(13.37%)、瑞士(12.74%)、日本(10.81%)、比利時(11.61%)、中國台灣地區(11.31%)、巴巴多斯(11.29%)、荷蘭(9.77%)、韓國(9.63%)、美國(9.61%)。中國則在88個國家和地區中為第44位,保險深度為3.33%。
(3)保險密度。
保險密度是指按全國人口計算的平均保費額。它反映一國國民受到保險保障的平均程度。其計算公式為:
據瑞士再保險公司的Sigma雜志2004年第8期統計資料,以2003年保險密度比較,瑞士以5660.3美元的保險密度名列榜首,緊随其後的是英國,保險密度為4058.5美元。2003年全球保險密度為469.6美元,其中,工業化國家為2763.5美元,新興市場為58.7美元。大多數工業化國家的平均水平大約在1100美元到3700美元之間,而發展中國家的平均水平較低。中國保險密度增長較快,但水平仍然較低,位于第71位,為36.3美元。
(二)世界保險業發展的趨勢
(1)保險市場自由化
放松費率管制,使費率成為市場營銷的一種策略。
保險服務自由化。
放松保險公司設立的限制。
(2)保險業務國際化
(3)從業人員專業化
(4)保險管理現代化
(5)展業領域廣泛化
(6)組織形式多樣化
(7)保險業務規模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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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俊波:未來10到20年仍是保險業發展的黃金時期
保監會主席項俊波在與保險公司、保監局、專家學者、新聞媒體等各方座談時表示,未來10到20年仍然是保險業發展的黃金時期。
項俊波在會上指出,十八屆三中全會對未來一個時期我國全面深化改革進行了總體部署,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和城鎮化工作會議,明确了明年經濟工作的總基調,其中對巨災保險、農業保險、養老保險、大病保險等保險業的重點問題提出了明确要求,為保險發揮功能作用釋放了巨大紅利,必将深刻影響保險業。2014年,中國保監會将牢牢把握“穩中求進,改革創新”的總基調,堅持“抓服務、嚴監管、防風險、促發展”的十二字方針不動搖,立足長遠,下大力氣抓好保險業人才、技術、數據、管理等基礎性工作,推進保險業健康可持續發展。
突破口
近日,國務院第54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國務院關于加快發展現代保險服務業的若幹意見》。為了與2006年國務院發布的《關于保險業改革發展的若幹意見》相區别,業内稱之為“新國十條”。
自1979年恢複經營以來,保險業在國民經濟中一直發揮着重要作用。據中國保監會在今年7月8日發布的首份《中國保險業社會責任白皮書》中數據顯示,2013年,中國保險業保費收入達1.72萬億元,居世界第四位。這其中,全年農業保險保費收入世界排名第二,承保主要農作物11.06億畝,三大口糧保險複蓋率均超過60%;賠付金額208.6億元,賠付農戶3367萬人次。
保險業雖得到了快速發展,但其深度、密度遠低于世界發達國家水平。局限于“狹義保險”的範疇,拘泥于經濟補償和融通資本等基本功能,使得保險業在中國經濟中的作用仍然有限。現代保險業對于中國發展既是短闆,又是急需突破的重點。
如何将保險業的潛力釋放出來,更好地服務經濟,為産業轉型升級和穩定社會做貢獻,成為擺在監管層面前的一道新考題,而這次國務院針對保險業發展的若幹意見,給出了最新的注解。
如何挖掘保險業的巨大潛力,讓其在服務國家經濟社會發展大局上貢獻力量,“新國十條”指明了方向。它将保險業推至新的曆史高度,力促保險與社會保障體系有機銜接,通過保險助推産業升級,運用保險體制創新公共服務。可以預料超9萬億總資産的中國保險業将在改善民生、推進經濟發展等方面大有作為。
保險業在新時期的國家發展戰略中終于有了“名分”。如果說2006版“國十條”被譽為引領保險業于資本市場大展拳腳的綱領性文件,”“新國十條”則是從國家層面賦予了保險業全新的定位與方式,并将其納入“兩個現代化”建設的最大政策紅利。
我們認為,保險業在未來社會經濟發展中無疑會更有作為,“新國十條”為保險行業勾勒了保險業未來的發展藍圖。但綱領性文件落實到現實操作層面,未必能達到預期效果。8年前,2006版“國十條”提到的有關發展農業保險、養老保險和巨災保險等險種,至今做的還是不盡人意,保險行業更需加倍努力,不能使綱領成為“擺設”。
面對新的功能定位,監管部門與保險企業都需要積極作出調整。就險企而言,“新國十條”指出了保險行業發展面臨的體制機制問題,想要走得更好、更遠、更穩,就需要加強信用信息基礎建設,加快産品、銷售和服務創新,加強風險管理,真正實現有質量的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