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曆史
“以藥補醫”現象,是中國既有醫藥體制的一大痼疾,也是公立醫院改革着力破解的難題。
“以藥補醫”的政策是上世紀五十年代在國家财力不足、對公立醫院補助有限的情況下制定的,這項政策在曆史上對于保障公立醫院的運行和發展起到了積極作用;
但從現在的情況看,由于監管制度缺陷和公共财政投入嚴重不足,公立醫院收取藥品加成這一“以藥補醫”做法,助長了醫院趨利傾向,導緻公立醫療機構的運行和發展嚴重依賴藥品收入,開大處方、多用藥、用貴藥現象的發生,加重了人民群衆看病就醫的費用負擔。
全面取消
全國衛生工作會于2012年1月5日在北京召開,衛生部部長陳竺表示,“十二五”醫改需要突破八個關鍵問題,取消“以藥補醫”是其中之一。此外,要使醫患關系在“十二五”期間有根本好轉。陳竺表示,為了衛生隊伍的長遠建設,這個機制早晚要改。
他要求各地衛生行政部門充分發揮醫保補償作用,穩步推進價格改革,争取“十二五”期間在全系統穩妥有序地革除以藥補醫弊端。2011年300個試點縣先行推開,力争2013年在縣級醫院普遍推行,2015年在所有公立醫院全面推開。
“十二五”期間要突破的關鍵問題還包括全面推進支付制度改革、鞏固完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運行新機制、全面建立信息公開制度、全面推進藥品集中采購等。
浙江所有公立醫院自4月1日起,全面實施藥品零差率,同時上調部分醫療服務價格。一升一降,意味着浙江公立醫院從此将徹底切斷存在多年的“以藥補醫”的生存模式,進一步向恢複公益性方向努力。
我國公立醫院的收入來源長期以來由賣藥獲得的差價收入、醫療服務價格的收入以及财政補貼三部分組成。對浙江的省級公立醫院而言,藥品收入一般占到醫院總收入的40%左右。
“實施藥品零差率意味着從此以後,醫院通過浙江省藥品招标平台采購入的每一顆藥,進價是多少,配給患者還是多少,醫院不再從中賺取一分錢的差價。”浙江省衛生計生委主任楊敬介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