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制度
合理的環境保護制度
可持續發展特别強調制度因素對維持長期經濟發展的重要作用,認為合理、高效的制度安排有利于解決環境問題,促進環境、經濟、社會三維複合系統的健康運行。一般認為,環境問題的根源是制度失靈,表現為市場失靈和政府失靈。
所謂強制性的制度安排,是指采用法律、行政、經濟等強制性手段來實現經濟活動的綠色化的制度規則。其中,法律手段主要表現為自然資源與環境保護立法、司法、守法和法律監督等方面的内容;行政手段主要表現為國家行政機關制定實施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相協調的環境保護政策,對環境保護産業的政策性引導、規劃與監督,諸如建立環境影響評價制度、環境資源利用與保護許可證制度等。
經濟手段主要是指國家通過經濟鼓勵與經濟抑制對環境利用的幹預,如建立環境保護專項投入資金,對環境保護科研與教育的組織與投入,收取環境資源稅費等内容。所謂非強制性制度安排,主要是指通過對社會公衆的環境知識、法律知識教育,培養社會公衆的環境價值觀、道德觀和良好的環境習慣,提高公衆的環境保護意識的制度安排。
合理的環境保護制度安排,能夠促使人們認識到人類是自然的一部分,既不能超越自然,也不能與自然相分離,應當保持與自然環境平等相處的關系,人們應當按照發展綠色經濟的法律和道德規範标準從事生産、流通和消費活動。
環境保護激勵機制
激勵機制是組織者為了使組織成員的行為與其目标相容,充分發揮每個成員的潛能而執行的一種制度框架。發展綠色經濟,離不開環境保護激勵機制,它主要包括:環境資源産權制度激勵、企業環境制度激勵、綠色消費制度激勵、政府綠色引導制度激勵等四個方面。
所謂環境資源産權制度激勵,是指通過确立和明晰各種環境資源的産權關系,使環境資源的所有者和使用者之間借助市場機制建立最直接的綠色經濟關系,增加生産者的環境保護成本,從而推動環境資源的合理利用,減少或消除環境污染的過程。廣義地講,産權就是受制度保護的利益。
它不是指人與物之間的關系,而是物的存在及關于它的使用所引起的人們之間相互認可的行為關系。産權安排确定了每個人相對于物時的行為規範,每個人都必須遵守他與其他人之間的關系,或承擔不遵守這種關系的成本。
所謂企業環境制度激勵,是指通過制定和實施企業發展的綠色化規則或指标體系,規範、引導和推動企業及其内部财産制度和管理制度的綠色化安排。
綠色企業是綠色經濟的主體,企業内部财産制度和管理制度的綠色化安排具體表現在以下方面:1、企業實行綠色的财産權制度,包括企業的組織形式、财産權結構、企業内部的治理結構等堅持環境保護理念;2、企業實行綠色的分配制度,包括利益分配形式和職工福利形式;3、企業實行綠色的管理制度,包括企業生産管理、組織管理、核算制度、審計制度等方面的綠色要求。
所謂綠色消費制度激勵,是指通過消費者對綠色産品的認可和歡迎程度,決定着生産者的利益,對綠色産品生産者能夠産生激勵的作用。自20世紀90年代以來,綠色消費浪潮席卷世界,已經滲透到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消費結構的改變要求生産結構作相應的調整,引導生産者從事綠色生産經營活動。
所謂政府綠色引導制度激勵,是指政府用相應的産業政策和法律、法規對生産者的收益比例進行調節,以彌補市場引緻的綠色生産者與非綠色生産者之間、綠色生産者與社會效益之間的收益差距,使綠色産品生産者的收益率不斷接近社會收益率。任何綠色産品的社會效益都會高于生産者的私人收益,而企業的生産取決于消費者對産品的需求,一旦消費者基于綠色産品的價格原因而減少綠色産品消費,則勢必影響企業的生産。因此,政府有必要建立綠色引導激勵機制。
消除環境外部性制度
就環境問題而言,在傳統經濟模式下,由于環境資源産權不明晰,缺乏資源交易規則,無法形成市場化的環境資源的産權交易,因此,生産者在利用自然環境資源從事生産和向自然環境排放廢棄物時,往往不需要支付任何費用,所發生的自然環境的污染和破壞直接由社會承擔。
責任者不需要也不會将其對環境的污染和破壞所發生的損失納入其内部成本核算之中,這就必然導緻生産經營者環境成本外部化的後果的發生。而在綠色經濟模式下,環境資源的保護是生産經營者從事生産經營活動的前提條件,生産經營者基于環境資源産權制度和保護制度的安排。
一方面要有償利用環境資源,并根據市場規則确定環境資源的交易費用;另一方面又負有保護環境的法律和經濟上的義務,在排放廢棄物時,不僅應當符合強制性的規定标準,還要支付相應的費用。這會使生産經營者的環境成本确定化、内部化;而環境成本的增加,勢必促使生産經營者在生産經營過程中更多地關注環境資源的合理利用,減少環境問題的發生,從而降低其生産經營成本,提高經濟效益。
強化政府環境保護職責
政府對環境保護的主導性主要表現為政府對環境保護工作的促導、強制和參與。促導主要是通過運用經濟杠杆和調整經濟參數來影響人們的行為,表現為稅收、信貸、财政補貼等手段,如通過征收排污費(或稅)、資源費(或稅)促進企業減少污染物的排放和合理開發利用自然資源;通過低息貸款或優惠貸款,幫助企業修建防治污染設施.
通過優惠政策鼓勵企業回收利用廢棄物、采用清潔生産工藝、生産環保産品;通過加稅或停止貸款等方式促使企業減少及至停止生産污染環境的産品和使用嚴重污染環境的工藝、設備等。
強制是指政府運用行政權力,直接對人們的行為進行限制和管理,表現為:對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報告和防治污染的方案進行審批;審核和頒發環保許可證;下達限期治理和停業、關閉的決定;下達限期淘汰嚴重污染環境的工藝、設備名錄;禁止和查處環境違法行為等。參
與是指政府在必要的時候直接以經濟主體的身份參加經濟活動,調節經濟發展,表現為:政府投資進行環境建設,如建設污水處理廠、垃圾處理場、進行城市美化和綠化、組織城市環境綜合整治;政府投資開發環保産品和環保産業等。通過政府權力性和非權力性手段的幹預,促使人們在進行各種社會、經濟活動中要考慮對環境的影響。
政府對環境保護職責包括:建立完善公衆參與機制,完善政府各種環境管理手段,增強其規範性與透明度;增加環境保護的社會投入,有效地提供環境公共物品,諸如清新的空氣、清潔的水源、甯靜的環境等;協調各地區、各部門的環境保護活動的發展,消除環境保護發展的不均衡狀況;加強環境保護國際合作,履行國際環境義務。
制度化的社會技術創新
綠色經濟是在生産經營過程中解決環境問題,實現經濟可持續增長的制度創新,它與技術創新具有密不可分的關系。根據西方經濟學家的觀點,經濟增長總是先由某個部門進行技術創新開始的,技術創新使該部門降低成本,擴大市場,增加利潤,擴大了對其他部門産品的需求,從而帶動了地區經濟和整個國民經濟的增長。
提高研發的投入與國内生産總值的百分比,是提高經濟高質量增長的重要前提和保障。綠色經濟所需要的社會技術創新,主要表現在如下兩個方面:一是對傳統經濟技術改造與創新,包括資源削減技術、再循環技術、無害化技術等,減少自然資源的利用和廢棄物的排放,提高資源的利用率,從資源密集型企業轉變為技術密集型、環保型企業.
二是節約資源的高新技術,通過産業結構的不斷優化升級,實現智力資源對環境物質資源的替代和經濟活動的知識化、生态化轉向,培育和發展科技含量高、經濟效益好、資源消耗低、環境污染小、人力資源得到充分發揮的新型工業企業,推動經濟的持續增長。
我國促進措施
應對全球金融危機,我們要把發展綠色經濟作為我國推動可持續發展、促進經濟轉型的有效途徑,讓綠色經濟成為“穩增長”與“調結構”的引擎。為此,需要采取以下六條措施,積極探索發展綠色經濟的有效模式。
(一)要利用利益引導機制,培育綠色新興産業,推動綠色産業集聚,延長産業鍊,提升價值鍊,提高産品附加值。要完善資源環境價格形成機制,發揮價格機制的引導作用,通過投資審批、土地供應、融資支持、财政補貼和稅費優惠等政策工具,改變綠色生産的成本收益結構,積極引導企業培育和發展綠色新興産業。
要加強綠色産業集聚區建設,依托現有高新區、經濟開發區,營造良好的軟環境,推廣資源節約和環境友好的兩型産業,推動綠色産業集群化。要根據産品工藝和生産工序的内在聯系,在多個企業或産業間進行工業生态的鍊接,增強相關企業或産業之間的關聯度,延伸産業鍊條,提高産品的附加值,形成多産業橫向擴展和資源深加工縱向延伸相結合的綠色産業鍊。
(二)要加強綠色技術研發,培育發展綠色産業的人才,建立支持綠色産業的産學研合作體系和綠色人才培養激勵機制。要加強政府、企業、高校、科研院所和社會中介組織之間的分工協作,廣泛建立并優化産學研合作體系。政府要加大對綠色技術的公共研發投入,構建利益補償機制和風險分擔機制,可設立專項基金用于支持綠色經濟企業的自主技術創新,推進引進、吸收和集成技術創新。
企業同科研院所、高等院校要聯合建立研發機構、産業技術聯盟等技術創新組織,形成支持自主創新的企業、高校、科研院所的合作生态,共同面向綠色技術進行科技創新活動;行業學會協會等社會組織也要發揮其中介優勢,提供綠色技術交流平台和綠色技術引進渠道,促進綠色技術成果的擴散和商業轉化。要完善綠色技術和産品的質量認證标準,淘汰對生态環境危害較大的企業,保留具備綠色生産能力、符合綠色生産标準的先進企業。
綠色技術的學習和擴散必須建立在一定的知識積累和人才儲備基礎上。所以,要完善綠色創新人才的培養激勵機制,建設綠色技術研發隊伍。通過發現、評價、選拔、管理和激勵等制度創新來培養一大批“頂天立地”的綠色經濟技術領軍人才和創新型企業家,借經濟危機契機引進國内所稀缺的海外高端人才。
(三)要完善金融投融資渠道,發展綠色金融,吸引天使投資、風險投資和股權基金等股權投資來發展綠色經濟,通過綠色信貸政策引導社會資金流向綠色産業。綠色新興産業對既有石化技術體系可能産生的颠複性沖擊和高投入長周期的特征使得對其的投融資面臨很多風險和不确定因素,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其銀行信貸的獲取。
股權投資具有市場篩選、産業培育、風險分散、資金放大、要素集成、促進合作等制度功能,是高新技術産業化的催化劑。支持綠色經濟必須發展以“天使投資—風險投資—股權投資”為核心的投融資鍊,盡可能擴大其退出通道,吸引天使投資、風險投資和股權投資聚集對綠色經濟領域的投資,扶持創新型綠色中小企業。
除利用直接融資工具外,還要鼓勵國家政策性金融機構對綠色産業進行重點扶持,針對可再生能源項目定向發放無息、低息貸款。要實施積極的綠色信貸政策,對商業銀行實施信貸窗口指導。通過加強對節能減排、新能源研發企業的信貸支持,嚴格控制對高耗能、高污染和産能過剩行業的貸款和對污染企業實施懲罰性高利率等措施,引導金融機構将資金投入到綠色經濟領域。
(四)要通過政府采購和綠色産品補貼等措施,刺激綠色消費,推動綠色生産和綠色消費良性互動。倡導綠色消費方式,有利于帶動綠色産業發展,促進産業結構升級優化。我國綠色消費市場潛力巨大。有研究表明,80%以上的歐美國家消費者把環保購物放在首位,願意為環境清潔支付較高的價格,而與國外相比,中國的綠色消費人群要少10到20個百分點,綠色消費理念的形成将促進中國綠色消費市場的開發。
倡導綠色消費要利用經濟手段引導綠色消費,通過價格機制,加大對以節能環保為導向的綠色消費的補貼力度和信貸支持,刺激綠色生産和綠色消費。要加大政府采購對綠色産品的首購、訂購力度,為新興綠色産業産品打開市場,促進新興綠色産業研發和産業化。要在消費者中加強綠色理念宣傳,促進公民逐步樹立綠色消費觀,在全社會營造生态、适度、節儉的綠色消費氛圍。要推進綠色建築、綠色家庭和綠色交通建設,形成綠色消費與綠色生産的良性互動機制。
(五)要探索建立綠色政績考核機制,加快完善資源環境成本核算體系,把環境績效納入地方政績考核的硬指标。目前,北京、浙江等省市已明确要求将綠色GDP納入其經濟統計體系,并緻力于将此作為地方黨政官員政績考核的一部分。但受限于自然環境固有的非排他性和非競争性特點,污染責任難以明晰,多數地區隻是在GDP指揮棒上塗抹了一層“淺綠色”。為此,要通過明晰資源環境産權、确定資源環境價格來完善資源環境成本核算體系,實現綠色經濟考核有據可依。
要理順綠色經濟的監督管理體制,明确監督管理部門和其他相關部門的職責,從機制上做到權責一緻、分工合理。根源上,要弱化着眼于地方經濟總量的政績考核機制,而把萬元GDP能耗、水耗、主要污染物和二氧化碳的排放強度等環境績效指标作為考核官員的硬約束性指标來督促地方發展模式的轉型。對于生态環境重要但脆弱的地區要建立資源有償使用和生态補償機制綜合試驗區,增強全社會的可持續發展能力。
(六)要加快修訂和制定綠色經濟相關法律法規,提高環境執法力度,逐步構建系統、高效的綠色經濟法律體系,強化法律的執行。發展綠色經濟是一項複雜的系統工程,要着力加強多層次梯度立法和完善法律配套措施,為綠色經濟發展提供體制機制保障。要加快修訂《環境保護法》、推動《綠色經濟促進法》和《能源法》等相關法律的制定。
鼓勵各地在國家立法的框架内,結合本地特色和實際,制定适合地方需要、可操作性強的地方性法規、條例、規章和政策标準。
要統籌考慮循環經濟、低碳經濟、清潔生産以及節能減排等與綠色經濟相關的範疇,綜合處理好《資源利用法》、《能源法》、《污染防治法》、《自然資源保護法》等法律之間的關系,保證相關法律之間的銜接與協調,逐步構建系統、高效的綠色經濟法律體系。法律的生命在于執行,特别要強化環境執法的重要地位。環境執法是實現綠色經濟法律體系貫徹落實的保證。要健全執法機構、培育執法隊伍、完善配套監督激勵機制,提升執法效率,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
相關書籍
書名:2011中國可持續發展戰略報告:實現綠色的經濟轉型
出版社:科學出版社;第1版(2011年3月1日)
平裝:348頁
正文語種:簡體中文
開本:16
ISBN:9787030302786,7030302788
條形碼:9787030302786
商品尺寸:23x17.6x1.8cm
商品重量:558g
品牌:科學出版社
售價:60.00元
内容簡介
《2011中國可持續發展戰略報告:實現綠色的經濟轉型》以“實現綠色的經濟轉型”為主題,旨在為今後5~10年内中國的綠色經濟轉型提供決策參考和咨詢建議。報告主要針對中國“十二五”期問乃至更長時期内“經濟轉型”、“綠色發展”和“戰略性新興産業”發展面臨的機遇、挑戰和存在問題,提出了實現中國綠色的經濟轉型以及培育和發展綠色戰略性新興産業的基本原則。
戰略框架、戰略重點和戰略對策,并對中國節能、環保、循環經濟、可再生能源、節能與新?源汽車、智能增長、綠色貿易等領域的工作和産業發展進行了具體的分析,認為綠色戰略性新興産業發展可以成為推動中國新一輪可持續增長和提高國際競争力的重要驅動力。
報告利用更新的可持續發展評估指标體系和資源環境綜合績效指數,分别對全國和各地區1995年以來的可持續發展能力以及2000年之後的資源環境績效,進行了綜合評估和比較分析。
本報告對于各級決策部門、行政部門、立法部門,有關的科研院所、大專院校、社會公衆,以及我國“十二五”各類規劃的制定和實施,具有一定?參考和研究價值。
編輯推薦
《2011中國可持續發展戰略報告:實現綠色的經濟轉型》由科學出版社出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