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收入再分配

國民收入再分配

國家财政
國民收入再分配是國民收入繼初次分配之後在整個社會範圍内進行的分配,是指國家的各級政府以社會管理者的身份主要通過稅收和财政支出的形式參與國民收入分配的過程。在社會主義制度下,國民收入必須要進行再分配。國民收入再分配,主要通過國家預算、銀行信貸、勞務費用、價格變動等途徑來進行。從中國經濟體制改革的發展來看,再分配的機制也需要進一步規範和完善,國民收入分配過分向個人傾斜、國家所得的比重過低等問題突出,必須集中财力,振興國家财政,這是保證經濟社會各項事業發展的重要條件。
    中文名:國民收入再分配 外文名: 别名: 原因1:滿足非物質生産部門發展的需要 原因2:加強重點建設和保證國民經濟發展 原因3:建立社會保證基金的需要

調整

從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發展來看,再分配的機制也需要進一步規範和完善。問題是,國民收入分配過分向個人傾斜,國家所得的比重過低等,因此,必須集中财力,振興國家财政,這是保證經濟社會各項事業發展的重要條件。在國民收入再分配和最終分配環節上,要通過深化和完善财稅、勞動、人事、工資、社會保障等方面的改革,正确處理國家、企業、個人之間和中央與地方之間的分配關系,逐步提高财政收入占國民生産總值的比重和中央财政收入占全國财政收入的比重,并适應所有制結構變化和政府職能轉變,調整财政收支結構,建立穩固、平衡的國家财政。

中國政府正改變過去的發展戰略,抛棄将更多财政收入進行工業投資的做法,調節收入再分配。

過程

征收個稅、價格變動、财政轉移等多項措施紛紛出台,國民收入再分配戰略的具體措施在中國得到了啟動,以抑制貧富差距過大帶來的種種矛盾。

一般認為,在國民收入兩個分配層次中,初次分配傾向于效率,收入分配差别既是市場效率的源泉和動力,也是市場效率的結果。但收入分配差别過大,有悖社會公平,損害市場效率。因此,政府應在經濟活動之外通過國民收入再分配進行有效調節。

中國政府正改變過去的發展戰略,抛棄将更多财政收入進行工業投資的做法,調節收入再分配。溫家寶總理表示,要充分發揮财政調節的杠杆作用,加強公共服務,實現公平正義。此次再分配主要目标傾向廣大農民,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同時增加良種補貼、農機具購置補貼,加大農資綜合直補力度等。國家發改委主任馬凱則表示,2007年中央政府建設投資用于直接改善農村生産生活條件的投入、用于支持基礎教育和公共衛生等社會事業發展的投入、用于西部大開發的投入均要高于2008年。國土資源局将中央和地方土地收益直接用于支持農業發展的資金數量将超過1000億元。

此外,政府正在建立完善的反洗錢體制,征收消費稅、财産稅等建議已經擺上議程。而廣受矚目的是年收入12萬元以上的居民申報個稅的政策。但該政策也引起一些不滿,其中代表性的社會情緒是:個稅政策的主要目标仍然是“高級打工者”,而行政系統存在一些官員的腐敗和灰色收入,因此還需要有效地防治腐敗,以政府為表率建立信用系統。所以在征收個稅的同時,政府必須考慮建立官員個人财産申報制度,并予以公開,配合銀行業實名制等措施,接受公衆監督。

其次,政府在财政轉移的過程中,應該公開資金流向,避免“雁過拔毛”。過去的經驗表明,不管是扶貧、救災款項,還是支農款、重大項目、科技基金以及社保基金等,都曾遭遇截留、挪用等問題,“小金庫”屢禁不止。比如,對農民種糧的直補,到農民手裡不再是“直補”,而是種子公司、農資公司壟斷性的将直補換成自己經營的種子、化肥送給農民。隻有将财政轉移的政策、款項、額度等公開化,才能避免資金不會遭受截流挪用。再分配唯一目的就是追求公正,隻有公開、透明,才能确保再分配過程受到控制,追求公正的目标才可能實現。

價格變動也是改變國民收入在各部門和各階層居民之間分配的方式。例如,提高農副産品收購價格和降低農用生産資料價格,就會增加農民收入。但是,中國各種要素價格以及公共服務價格都在不斷提高,與之相應的,政府對教育、公共衛生等公共服務領域以及資源領域實行不對稱的市場化,即市場化隻限于需求方面,而供給方面仍是壟斷經營,加上缺乏相應的市場監管機制,大大增加了城鎮低收入居民的生活成本。如果不提高低收入者的收入以及完善社會保障制度,打破壟斷,“價格變動”将使再分配成為“逆調節”,強化壟斷部門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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