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稱稱呼
滿清大屠殺也可以稱為清軍入關屠城、或者滿清入關暴政、清初屠城事件。實際上由于受到文字獄的影響,滿清大屠殺這一詞在任何史料文獻内都找不到。然而清室統一中國之戰争,屠城燒殺數見不鮮,其殘暴不亞于元兵入主華夏。
曆史背景
1644年(明崇祯十七年)三月,李自成率領農民軍攻入京師,崇祯帝在紫禁城後的煤山(今景山)自缢而死,明朝滅亡。張獻忠也率軍進入四川。就在明末農民起義進入高潮時,而滿洲軍事集團蠢蠢欲動。
滿洲人看到明政府内部的危機日益激化,早就有滅亡明朝、吞并中原的野心。他們一方面招降納叛,對明朝官僚盡力收買,諸如李永芳、範文程、甯完我、洪承疇、祖大壽、尚可喜、孔有德、耿仲明等人都先後投靠了清廷,得其重用,并從孔有德等那裡學來火炮制造技術,給明朝造成重大威脅。另一方面又經常派兵打進長城,在河北、山東等地燒殺搶掠,甚至三度包圍京師,造成“己巳之變”等事變,清軍最深曾攻入濟南。滿洲軍先後擄走漢人97萬(其中包括明朝德王朱由樞),掠奪财帛牲口無數。農民軍占領西安後,清攝政王多爾衮曾經緻書李自成,招誘農民軍,要和農民軍“協謀同力,并取中原”,遭到農民軍斷然拒絕。李自成攻占京師,推翻明王朝,滿洲貴族大為震動。這時,他們便決定趁亂大舉入關。
清軍入關後,以多爾衮為首的滿洲貴族為鞏固滿洲人對中國的統治,滅絕漢文化,摧毀漢族的民族意識和民族自尊,在順治二年六月十五日(1645年7月8日)頒布“剃發令”,稱“自今布告之後,京師限旬日,直隸各省地方自部文到日,亦限旬日盡行剃發。若規避惜發,巧辭予辯,嚴懲不貸。”滿洲貴族叫嚣:“留頭不留發,留發不留頭。”北方漢族人民被迫屈從。之後清軍以武力迫使南方漢人也剃發,在發布剃發令的同時,還頒布了“易服令”,順治二年七月初九日(1645年8月29日),清廷又頒布“易服令”,規定“官民既已剃發,衣冠皆宜遵本朝之制。”強迫各族人民改滿服。
剃發易服引起各族人民,尤其漢人的強烈反對與抵抗,這遭緻清廷的嚴厲處罰和血腥鎮壓,清廷在華東和華南等地區進行了殘酷的屠殺。當時發令所到之處,各級地方官令剃頭匠挑着剃頭挑子在街上行走,見蓄發者就剃之。稍有抵擋,殺而懸其頭于擔之竿上示衆。甚至孔子後裔以執行孔廟典禮不便,呈請蓄發、用先人衣冠,也遭清廷下旨切責,隻因聖裔免死,着革職永不叙用。剃發,結束了中國幾千年束發戴冠的發型。
在江南諸省,這些政策激起了已被平定地區的強烈反抗。江陰、嘉定等地民衆紛紛舉起義旗,但均被清軍屠城,被殺者數十萬人。在人類曆史上,為頭發的剃蓄問題而遭遇如此巨大的流血犧牲,絕無僅有。
基本内容
滿清大屠殺指的是明朝滅亡以後,滿清軍隊入主中原,在吞并中國的時候采取民族壓迫政策,強迫廣大的漢人以及一些其他民族剃發易服。遭到了強烈的抵抗,原來歸順的地區也紛紛抵抗,然後滿清政權采取屠城政策來強行推行剃發易服和樹立淫威。其中以揚州十日、嘉定三屠、庚寅之劫等為代表。
多爾衮曾發布“屠城令”,并帶領大軍血洗江南、嶺南地區等等,甚至勾結荷蘭殖民者,攻屠廈門。當時清軍幾乎将四川人殺絕,後來不得不「湖廣填四川」來進行大移民。
雖然經過了滿清文字獄的摧殘,但這些大規模屠殺依然留下了大量的真實記錄:廣州大屠殺有西方傳教士目擊紀錄,大同大屠殺,甚至在第一曆史檔案館都可以找到資料。清初的大屠殺政策使中國人口下降到一千萬。
屠殺過程
東北暴行
在入關前,努爾哈赤對漢人實施民族壓迫,稍有反抗,便大肆屠殺,殘殺了一百多萬遼東漢人。此後,後金軍隊多次入寇山東、河北。僅濟南一地,就留下十三萬具漢人的屍體。後金軍撤退時,還将被掠走的漢族婦女載在馬上,施以濃妝豔抹,一路吹拉彈唱。
天命九年(1624年)正月,努爾哈赤下九次汗谕,清查所謂“無谷之人”,并谕令八旗官兵“應将無谷之人視為仇敵”,“捕之送來”,最後于正月二十七日下令:“殺了從各處查出送來之無谷之尼堪”。
天命十年(1625年)十月初三日,努爾哈赤指責漢民“窩藏奸細,接受劄付,叛逃不絕”,命令八旗貝勒和總兵官以下備禦以上官将,帶領士卒對村莊的漢人,“分路去,逢村堡,即下馬斬殺”。
“時奴賊既得遼陽,遼東八站軍民不樂從胡者,多至江邊……其後,賊大至,義民不肯剃頭者,皆投鴨水(鴨綠江)以死。”
崇祯十二年(1639年)正月,清軍攻入關内,濟南府境内,清軍大肆屠城,濟南府大約一百萬人被屠殺。
崇祯十二年(1639年)六月,清軍攻入趙州進行大屠殺,三萬人被殺害。
掠奪虐殺漢族奴隸
崇祯十一年(1620年)冬至十二年春,清軍在畿輔、山東一帶掠去漢民四十六萬二千三百馀人,崇祯十五年冬至十六年夏,清軍又“俘獲人民三十六萬九千名口”。滿清入關後,繼續劫掠人口。順治二年(1645年)八月辛巳日谕兵部“俘獲人口,照例給賞登城被傷之人。”
漢人奴隸遭受非人的虐待,大量自殺。康熙初年,“八旗家丁每歲以自盡報部者不下二千人”,僅自殺的漢人,在滿清入關前後幾十年間,就不下十萬人。被虐待緻死的,更不在少數。由于滿清的瘋狂虐待,大量漢人奴隸逃亡,“隻此數月之間,逃人已幾數萬。”
滿清統治者為了制止逃往,強化其1626年頒布的《逃人法》,順治帝頒訂:“有隐匿逃人者斬,其鄰佑及十家長、百家長不行舉首,地方官不能覺察者,俱為連坐”。順治六年又改為“隐匿逃人者免死,流徙”、“再行申饬,自此谕頒發之日為始,凡章奏中再有幹涉逃人者,定置重罪,決不輕恕”。
入關屠城
順治元年(1644年)多爾衮率四萬多滿洲八旗、近兩萬蒙古八旗、約三萬漢軍八旗以及孔有德等統率的約兩萬天祜兵、天助兵,加上包衣、外藩蒙古兵、朝鮮軍合計十二萬清兵入關,在一片石戰役中聯合吳三桂擊潰李自成的大順軍,開始入主中原。
滿清進入中原,首先靠的是武力,而且是滅絕人寰的武力。為了殺一儆百,他們對抵抗較為頑強的地方,一律進行慘無人道的大屠殺。
順治元年(1644年)五月,滿清睿親王多爾衮在北直隸三河、昌平、良鄉等地進行的屠城,五千人被殘殺。
順治元年(1644年)正月十三日,滿清“豫親王”多铎在陝西潼關地進行的屠城,七千人被殘殺。
順治二年、南明弘光元年(1645年)發生在清軍攻破揚州城後對城中平民進行大屠殺的事件。南明将領史可法在揚州對清軍的殊死抵抗。同年四月二十五日(5月20日),清軍攻占揚州後,當時大雨傾盆,多铎宣布在揚州城内進行了屠殺。清軍攻破揚州城後進行了為期十天的大肆屠殺,史載:“諸婦女長索系頸,累累如貫珠,一步一跌,遍身泥土;滿地皆嬰兒,或襯馬蹄,或借人足,肝腦塗地,泣聲盈野。”“初四日,天始霁。道路積屍既經積雨暴漲,而青皮如蒙鼓,血肉内潰。穢臭逼人,複經日炙,其氣愈甚。前後左右,處處焚灼。室中氤氲,結成如霧,腥聞百裡。”後來由城内僧人收殓的屍體就超過了八十萬具。當時的幸存者王秀楚所着《揚州十日記》中記載屠殺共持續十日,故名“揚州十日”。
在屠城揚州的時候清軍從一個富戶進入另一個富戶。清兵們先是搶銀子,後來就無所不掠了。直到20日的白天,還沒有人身傷害。但是夜幕降臨之後,人們聽到了砸門聲、鞭子抽人聲和受傷人發出的号叫聲。
那個夜晚火勢蔓延開來,但有些地方的火被雨澆滅了。到1645年5月21日,一份告示保證說,如果藏起來的人能夠出來自首的話就會得到赦免,于是許多藏在自己家裡的人走了出來。
可他們走出來後卻被分成50人或60人一堆,在三四個士兵的監督下,用繩子捆起來。然後就開始用長矛一陣猛刺,當場把他們殺死,即使撲倒在地者也不能幸免。
順治二年、南明弘光元年(1645年)在清軍攻破嘉定後,清軍将領李成棟三次下令對城中平民進行大屠殺。在屠城過程中,城中百姓或者懸梁自殺或者投井和跳河,被砍斷手和腳的百姓在地上掙紮着,
清軍将一大部分逃生的百姓趕到河邊,然後将他們趕進河中紛紛淹死,河裡的水都不能流動了。
清軍沒遇到一個漢人就強迫他們獻出自己家中的寶物,如果給清軍很多的東西的話就可以活命,如果給的不多或者清軍不滿意,直接把人殺掉。
順治二年、南明弘光元年(1645年)昆山縣人民殺該縣清委知縣閻茂才,起兵反清。七月初六,清軍破城,随即屠城,士民死難者達數萬人。清軍屠昆山的時候,有婦女千人藏匿在昆山頂上。有個小孩忍不住哭出聲來,被清軍發現,于是大肆屠殺這些婦女。“總計城中人被屠戮者十之四,沉河堕井投缳者十之二,被俘者十之二,以逸者十之一,藏匿幸免者十之一。”“殺戮一空,其逃出城門踐溺死者,婦女、嬰孩無算。昆山頂上僧寮中,匿婦女千人,小兒一聲,搜戮殆盡,血流奔瀉,如澗水暴下”。
順治二年、南明弘光元年(1645年)閏六月二十六日,浙江布政使司隸嘉興府為反抗清軍暴行,嘉興民衆揭竿而起,鄉的明翰林學士屠象美、明兵科給事中李毓新主其事,降清的明嘉興總兵陳梧反正任大将軍指揮義師,前吏部郎中錢棅助饷。二十六日城陷,逃不出的居民除大批年輕婦女被清軍擄掠和一些僧人幸免外,幾乎全遭屠殺。按當時人口來推,可能約五十萬餘人遇難。
順治二年、南明弘光元年(1645年)清朝頒布剃發令後,江陰人民舉行了反清起義,進行反清鬥争。清廷先後調動24萬軍隊攻城,江陰人民浴血奮戰,守城八十一天,擊斃清三王十八将,清軍死傷過十萬。但終因力量懸殊,糧食罄盡,守城者全部壯烈犧牲。城破後遭到清軍血腥屠殺,繁華的街市盡為廢墟。全城隻有五十三個人幸免。
順治二年、南明弘光元年(1645年)八月到九月,清軍先後占領蘇州和南直隸常熟之後的縱兵焚燒殺掠。在常熟大屠殺中被屠殺的百姓無法計算,沿河沿岸都是人頭。
從順治三年(1646年)至康熙初期,滿清開始侵入四川,在四川各地進行大屠殺。順治四年(1647年)多爾衮、孝莊采取了徹底屠殺的辦法作為報複,公開發布告示,宣稱:民賊相混,玉石難分,或屠全城,或屠男而留女。把四川人殺光了以後,就把這些行為全部推給了張獻忠,還編造出張獻忠殺人六億的謊言。根據曆史學者的研究,四川被害者不下五百萬人,而被張獻忠殺害的至多隻有十四萬人,連同張獻忠統制地區其它非正常死亡,最多隻有三十到四十萬人。更重要的是,在清軍開始長達十幾年的四川大屠殺前,張獻忠已經死了。“蜀人受禍慘甚,死傷殆盡,千百不存一二”。直到順治十六年(1659年),清軍攻陷渝城(重慶)後,才算平複四川。
清初時以”湖廣填四川“來解決四川人口的缺口。此外,明末清初四川人口的銳減,是多股勢力混戰的最終惡果,并不能夠将所有責任推給張獻忠。至于張獻忠屠殺六萬萬人有奇一說,有文獻顯示事實上是四川當地的地主以及南明将領污蔑和嫁禍張獻忠。
順治三年、南明隆武二年(1646年)七月十六日,滿清“貝勒”博洛在浙江金華府進行的一次大規模屠城。大約有五萬人被屠殺。
明朝末年,時任兵部尚書的金華長山人朱大典毅然帶兵回金華據城抗清。公元1646年農曆六月廿四,清貝勒博洛率軍攻婺,久攻未下,後叛徒導攻西門城牆(現新華街),新築城牆被大炮轟塌,清軍潮水般湧入,金華守軍奮力拼搏,浴血巷戰。
朱大典妻妾兒媳為不受辱,紛紛手牽孫兒投井自盡,朱大典與部屬點燃火藥庫壯烈殉國,大典家20餘口共赴國難。明軍指揮部炸毀後,剩餘守軍仍堅貞不屈,節節抵抗,退集到最後的陣地———東市街。清軍破西門後一路往東殺,南北城樓先後淪陷。東市街之東是高山頭懸崖和義烏江。365年前的東市街上刀光劍影,血肉橫飛,金華先民在這裡譜寫了悲壯的史詩,守軍拒不投降,全部英勇戰死。城陷後清軍屠城,南明演義說城中被殺者十之八九。
李漁悲詩泣之:“婺城攻陷西南角,三日人頭如雨落”;明史也記載了大典阖家殉難的壯烈。明軍參将俞繼音祖上為南宋監察禦史、戶部侍郎,繼音戰死後,其宗譜載:“繼音,明末參将,同守婺城,見危緻命,忠烈可表……順治丙戌七月十六日卒”,這日正是金華城破明軍全體陣亡之時,宗譜和金華縣志記載完全相符。
泾縣之屠
順治三年、南明隆武二年(1646年)八月十七日,滿清“提督”張天祿、“池州總兵”于永绶在南直隸泾縣、徽州、績溪縣等地進行的一次大規模屠城。大約有五萬人被屠殺。
贛州之屠
順治三年、南明隆武二年(1646年)十月初四日,滿清“江西提督”金聲桓、“總兵”柯永盛在江西贛州府進行的一次大規模屠城。大約有二十萬人被屠殺。
同安之屠
順治四年(1647年)清軍攻克福建廈門和同安縣,然後屠城。福建同安縣屠城死難5萬餘人,梵天寺住持無疑和尚收屍合葬于寺東北一裡之地,建亭“無祠亭”,墓碑上則刻“萬善同歸所”。
平海之屠
順治四年、南明永曆元年(1647年)七月,清軍在福建平海衛進行大規模屠城。被屠殺的無辜百姓具體人數不詳。
南昌之屠
南昌大屠殺
順治五年(1648年)清軍包圍南昌。次年三月間,南昌城陷,清軍屠城。八旗軍把從南昌掠來的婦女分給各營,晝夜不停的輪奸。
這些女性”除所殺及道死、水死、自經死,而在營者亦十餘萬。食牛豕皆沸湯微集而已。飽食濕卧,自願在營而死者,亦十七八。而先至之兵已各私載鹵獲連轲而下,所掠男女一并斤賣。其初有不願死者,望城破或勝,庶幾生還;至是知見掠轉賣,長與鄉裡辭也,莫不悲号動天,奮身決赴。浮屍蔽江,天為厲霾。“。這些事情記載在《江變紀略》裡,此書是滿清政府查禁的重點,在乾隆四十四年被明令銷毀,靠着手抄本流傳下來。而在清軍陷城前,一些出來投降的漢人,也遭到了”男子分殺之,女子分留之“的命運。
順治六年(1649年)清軍再次占領江西南昌,下令進行屠殺。
邵武之屠
順治五年、南明永曆二年(1648年)五月,滿清“福建左路總兵”王之綱在福建邵武縣進行屠城,被屠殺的無辜百姓人數不詳。
湘潭之屠
順治六年(1649年)正月二十一日清軍攻入湖南湘潭和沅州(今芷江),南明督師何騰蛟被俘。清鄭親王濟爾哈朗下令在湘潭屠城,湘潭城中百姓幾乎全被殺光,城中不滿百人。沅州也遭到縱兵殺掠。
同安之屠
順治五年、南明永曆二年(1648年)八月十六日,滿清“靖南将軍”陳泰、“浙閩總督”陳錦、“福建提督”趙國祚在福建同安縣進行大屠殺,大約有五萬人被屠殺。
南雄之屠
順治六年(1649年)農曆十二月二十九日,清軍抵達南雄,年三十除夕晚上清軍放火焚燒鼓樓,趁明軍慌亂救火之際,攻入城内。對南雄縣民大肆屠殺,“大清平、靖二藩克雄城,民盡屠戮,十存二三。”“家家燕子巢空林,伏屍如山莽充斥。....死者無頭生被擄,有頭還與無頭伍。血泚焦土掩紅顔,孤孩尚探娘懷乳。
信豐之屠
順治六年、南明永曆三年(1649年)三月初一日,滿清“梅勒章京”膠商攻克廣東信豐縣,進行大規模屠城。
蒲城之屠
順治六年、南明永曆三年(1649年)四月初五日,滿清“固山額真”李國翰攻克陝西蒲城縣然後進行大規模屠城。大約有一萬人被屠殺。
曹州之屠
順治六年、南明永曆三年(1649年)十月初四日,滿清梅勒章京賴惱、沂州總兵佟養量、臨清總兵宜永貴等攻克山東州曹州,進行屠城。被屠殺的無辜居民人數不詳。
汾州之屠
順治六年、南明永曆三年(1649年)九月至十一月,滿清“端重親王”博洛、“和碩親王”滿達海等在山西汾州、太谷縣、泌州、澤州等地進行規模屠城。大約有四十萬人被屠殺。
大同之屠
順治六年(1649年)清軍在大同屠殺後,全城隻剩下5個重案犯。滿清派來的大同知府,上書順治帝,稱既然沒有了苦主,就可以釋放這5個人了。這份奏折,至今保存在第一曆史檔案館。
廣州大屠殺
順治七年(1650年)清軍攻廣州,制造了庚寅之劫,”甲申更姓,七年讨殛。何辜生民,再遭六極。血濺天街,蝼蟻聚食。饑鳥啄腸,飛上城北。北風牛溲,堆積髑髅。或如寶塔,或如山邱。五行共盡,無智無愚,無貴無賤,同為一區。“
”可喜屠廣州,孑遺無留;逸出城者,擠之海中。“死難十萬至七十萬人。意大利籍耶酥會士衛匡國(Martin Martini,1614~1661)在《鞑靼戰紀》中記述:“大屠殺從11月24日一直進行到12月5日。他們不論男女老幼一律殘酷地殺死,他們不說别的,隻說:‘殺!殺死這些反叛的蠻子!”
荷蘭使臣約翰紐霍夫(John Nieuhoff)在其《在聯合省的東印度公司出師中國鞑靼大汗皇帝朝廷》一書記述:“鞑靼全軍入城之後,全城頓時是一片凄慘景象,每個士兵開始破壞,搶走一切可以到手的東西;婦女、兒童和老人哭聲震天;從11月26日到12月15日,各處街道所聽到的,全是拷打、殺戮反叛蠻子的聲音;全城到處是哀号、屠殺、劫掠;凡有足夠财力者,都不惜代價以贖命,然後逃脫這些慘無人道的屠夫之手。”
另有意見認為當時廣州人口約四十萬,而死難者約十萬人或超過十萬人。“清順治六年十月,滿清大軍抵達廣州,圍困城池長達10個月,最終攻下城池,平南王尚可喜率清軍攻陷廣州之後,屠城十日,屍橫遍地。廣州城當時人口大約四十萬,死難者約五分之一。”
潮州之屠
順治十年(1653年)清軍占領廣東的潮州和南雄,清軍之後進行下令屠殺,“縱兵屠掠,遺骸十餘萬”,“癸巳,郡城破,橫屍遍野……收遺骸十餘萬,作普同塔于葫蘆山”。
揭陽縣觀音堂海德和尚等收屍聚焚于西湖山,将骨灰葬在西湖南岩。福建同安縣屠城死難五萬餘人,梵天寺主持釋無疑收屍合葬于寺東北一裡之地,建亭“無祠亭“,墓碑上則刻“萬善同歸所”。南雄縣民也遭到大肆屠殺,“大清平、靖二藩克雄城,民盡屠戮,十存二三。”
“家家燕子巢空林,伏屍如山莽充斥……死者無頭生被擄,有頭還與無頭伍。血泚焦土掩紅顔,孤孩尚探娘懷乳。”
永昌之屠
順治十六年、南明永曆十三年(1659年)閏三月,滿清“征南将軍”趙布泰、“提督”線國安等在雲南永昌府等地進行的一次大規模屠城。
另外由于清朝統治者的文字獄和曆史篡改其中舟山、蘇州、沅江、廈門、海甯等地大屠殺,史料記載很少。
滿清控制全國後,為了封鎖鄭成功義軍,下達禁海令,對沿海人民大肆屠殺,不願意遷走的斬殺無赦,并乘機掠奪婦女财物。各地為剃發的分散屠殺:“去秋新令:不剃發者以違制論斬。令發後,吏诇不剃發者至軍門,朝至朝斬,夕至夕斬。”
根據一些地方史志的記載,八旗軍不僅對反抗者大肆殺戮,甚至連投靠滿清的一些小官吏都不能幸免,妻子老母都被掠去充當性奴隸,然後拿到市場販賣。明朝都督章欽臣的妻子金氏,不肯屈服于淫威,被用一千刀刮死。這件事被清代著名學者全祖望,冒着殺頭危險記載下來。
此外,滿清軍隊還在這個各地進行了大規模屠殺。
明末時期中國人口在八千萬到一億五千萬之間,而到了康熙五十年(1711年)中國人丁數僅兩千四百六十四萬餘。也就是說這個時期中國的人口大量消失,多半是死于戰亂、饑荒等原因。
清軍慘無人道的大屠殺,從努爾哈赤屠殺遼東漢人到康熙平定三藩,曆時将近一個世紀。英國使節馬戛爾尼等人的記錄:滿清初期,他們表現得非常兇殘。建國後的最初幾年,整批整批的百姓遭到屠殺。強迫留辮子引起了騷亂,結果都被鎮壓在血泊之中。都是老爺的種族坐穩了江山,對奴隸的民族實行統治……。
屠殺明宗
明朝宗室在明末農民戰争中,成為各地農民軍屠戮的首要對象。從崇祯十四年至十七年,就有福王、唐王、崇王、岷王、代王、蜀王等十四個顯貴王爺被農民軍整家殺掉。至于郡王及将軍之下,被殺的更是不計其數。
滿清方面,出于政治需要,自入關到順治二年夏王以前,對明朝宗室人員以誘降、"恩養"為主。清軍攻克南京後至順治八年這一段時間,滿清開始對明宗室展開屠殺。自順治八年至康熙早期,清廷又施以殺撫并用。早在皇太極入口侵掠時代,後金軍抓住明宗室王爺一般都弄死,比如德王和魯王。由山海關入京後,多爾衮開始以招撫為誘餌,在誅殺崇祯帝直系血脈的同時,滿清逮到的明宗室假裝養起來。清軍攻陷南京後,由于明宗室在南中國紛紛被人擁立起兵相抗,滿清頓露猙獰面目,接二連三地羅織罪名,很快就把本來"恩養"在北京的明朝十幾個王爺均殘酷加以處死(包括指認曾經指認崇祯太子為"假太子"的晉王)。直至順治親政後,滿清對明宗室控制才稍稍放緩,但彼時朱家血脈至近的"皇族"也沒剩下多少了。
屠殺人數
因而清兵屠戮百姓甚衆,而且具體數目已難以統計出,隻能通過一些史料推
算。明代中國人口,最後的全國官方統計,為五千一百六十五萬五千四百五十九人,時間為明光宗泰昌元年。
按照曆史地理學專家葛劍雄所着的《中國人口史》所記載:明萬曆六年(1578年)中國全國有人口陸仟零六十九萬,但是當時的中國還需要繳納人頭稅,所以民間隐匿了大量人口。許多的專家認為明朝人口頂峰的時候在一億以上,葛劍雄認為明末人口接近兩億。
但是到了明末時期的天災、瘟疫和疾病、戰亂等,導緻了大量人口的死亡,因此清軍入關時的人口應在八千萬到一億五千萬之間。而清軍凡燒殺三十九年始定。滿清最初的全國人口統計,為一千零六十三萬三千三百二十六人(減少了四千多萬),時間為清世祖順治八年(1651年)。
而在滿清控制全國後的清聖祖康熙二十一年(1682年,入關後第48年),全國人口也隻有一千九百四十三萬兩千七百五十三人。僅相當于明光宗泰昌元年人口的36%。康熙五十年(1711年)全國人丁數僅兩千四百六十四萬餘,當時的總人口也應在六千萬左右。所以即使說清初也存在同樣的人口瞞報現象,估計滿清入關後,人口的減少,極端保守的估計最少也有五千萬人。如果再考慮人口出生的因素,在滿清入關後,中國人口損失的總數,很可能是一個大大超過五千萬人民喪生,最多可能超過一億。
還有一說是至少六千萬人慘死,可能遠不止此數,還有很多被掠為農奴。
曆史影響
清兵轉戰燒殺37載,方才初步平定中國。滿清統治者的大屠殺,使得中國很多地區“縣無完村,村無完家,家無完人,人無完婦”。
魯迅評價說:“清軍入關屠盡明朝漢人的骨氣廉恥。”
大明有思想、敢反抗的忠勇之士幾被殺盡,留下的是大抵順服的“奴才”。滿清的大屠殺死亡人數之多是中國曆次改朝換代之最。其實東方落後于西方,正是始于明朝的滅亡。
社會評價
滿清大屠殺是野蠻民族對先進文明的殘酷破壞,其令人發指的野蠻行徑必将受到全人類的唾棄。清軍在中國各地進行了血腥的鎮壓,導緻中國人口銳減,絕大部分有氣節的漢人都被屠殺殆盡(使中國人口從明朝後期的五千多萬多減至順治十七年的一千九百萬,淨減十分之九以上),
留下了少許亡命天涯的忠義之士和委屈求全的少部分百姓,還有賣祖求榮漢奸,給中國人民造成極大痛苦,亦使中國的社會經濟和生産力遭到極大破壞,嚴重摧殘了明朝中後期以經方興未艾的資本主義萌芽,中國的經濟直到乾隆年間才基本恢複到明代萬曆時期的水平。
清廷統治者從努爾哈赤、皇太極到多爾衮,都以兇悍殘忍着稱于史冊。他們的做法通常是“城門失火,殃及池魚”。就是說一遇抵抗,破城得地之後不分軍民,不論參與抵抗或未參與抵抗,通通屠殺或掠取為奴婢。
努爾哈赤在遼東的屠戮漢民,皇太極時三次深入畿輔、山東等地的屠殺搶掠在許多方志中有明确記載,連經曆了文字獄鬧得最厲害的乾隆時期的禦用文人紀昀(紀曉岚)也在《閱微草堂筆記》裡透露了他一家在清軍屠刀下的遭遇。
多爾衮進關之初,為了取得漢族官紳的支持曾經一度有所收斂。從順治二年四月遣兵南下開始即以民族征服者自居,殺戮立威,演出了一幕幕慘絕人寰的屠城悲劇。“揚州十日”、“嘉定屠城”因為有專書記載為人們所熟知。
此外像1649年(順治六年)鄭親王濟爾哈朗占領湖南湘潭後的屠城;同年平定大同總兵姜瓖為首的山西反清運動,不僅大同全城軍民屠戮殆盡,“附逆抗拒”州縣也不分良莠一概屠殺;1650年平南王尚可喜與耿繼茂攻克廣州時的屠城,這類血淋淋的事例在史籍中屢見不鮮,充分暴露了滿洲貴族标榜的“吊民伐罪”的僞善。順治六年正月,多爾衮道貌岸然地說:“君,父也;民,子也。父殘其子,情理之所必無。況誅戮所以懲有罪,豈有無故殺人之理?自元年以來洗民謠言無時不有,今将六年矣,無故而屠戮者為誰?民肯從此回想,疑心必然冰釋。”
幾天之後,他就“谕大同城内官吏兵民人等曰:姜瓖自造叛逆大罪,搖惑衆人,誘陷無辜,爾等被圍城中,無所逃避。止因姜瓖一人作惡,遂緻無罪衆人同陷死地。朕命大軍圍城,築牆掘濠,使城内人不能逸出,然後用紅衣火炮攻破,盡行誅戮”
。同年二月,“兵部以總兵官任珍陣獲僞官兵四十九名,俱撫養不殺奏聞。得旨:凡平定地方降者撫之以示恩,抗者殺之以示懲。如此則人皆感恩畏死求生而來歸矣。今平西王等将陣獲之人撫而不殺,……此事甚不合理。爾部其移咨平西王吳三桂、墨爾根侍衛李國翰知”
。古語雲:“殺降不祥。”清軍往往以“惡其反側”等借口将來降軍民屠戮一空。順治八年福臨親政以後,把各地屠戮無辜的責任全部推到多爾衮身上,說:“本朝開創之初,睿王攝政,攻下江、浙、閩、廣等處,有來降者,多被誅戮。以緻遐方士民,疑畏竄匿。”
實際上,清兵的濫殺無辜根源于滿洲貴族的迷信武力和民族歧視,多爾衮不過是他們當中的代表人物罷了。在清廷上同多爾衮争奪權利的“輔政叔王”鄭親王濟爾哈朗統師出征時表現出同樣的野蠻,就是一個證據。隻是因為這種瘋狂的屠殺政策不僅沒有吓倒漢族人民,反而激起更加頑強的抵抗,清廷在屢遭複師失将之後,才被迫在政策上作出部分調整。
相關暴行
這些屠殺,模式基本一緻:根據清軍頭領發布的屠城令,實施的殘忍的集體殺戮,和集體強奸。而屠殺後,不僅人頭被堆積成“京觀”,甚至還将女性的敏感部位割下,作為論功行賞的憑據,“取陰肉或割乳頭,驗功之所,積成丘阜”。甚至順治帝本人都是這種屠殺的參與者。大量屠殺中被掠奪來的漢族婦女,被送到順治帝的龍床,連鄭成功的母親,都成為清軍強奸的對象。
在江南大量的知識份子被殺害,他們的妻女,則統統被獻給八旗軍人。根據山東地方曆史資料,甚至在平定三番時,從山東過境的八旗軍,還經常對整村的漢族婦女施暴。
順治二年(1645年)7月30日,清軍至沙鎮,“見者即逼索金銀,索金訖,即揮刀下斬,女人或擁之行淫,訖,即擄之入舟。遇男女,則牽頸而發其地中之藏,少或支吾,即剖腹刳腸。”
順治二年(1645年)清軍實施揚州大屠殺後,至無錫時,“舟中俱有婦人,自揚州掠來者,裝飾俱羅绮珠翠,粉白黛綠。”
順治元年(1644年)4月,清兵到達盩厔縣境内,生員孫文光的妻子費氏被掠去,“計無可托,因绐之曰:‘我有金帛藏眢井中,幸取從之。’兵喜,與俱至井旁,氏探身窺井,即倒股而下。兵恨無金又兼失婦,遂連下巨石擊之而去。”
清興安總兵搶奪婦女達一百多人,“淫欲無厭”。制作長押床,裸姬妾數十人于床,“次第就押床淫之。複植木樁于地,銳其表,将衆姬一一簽木樁上,刀剜其陰,以線貫之為玩弄,抛其屍于江上。”
順治二年(1645年)5月9日,南京失陷時,當塗孫陶氏被清兵所掠,”縛其手,介刃于兩指之間,曰:從我則完,不從則裂。”陶曰:“義不以身辱,速盡為惠。兵稍創其指,血流竟手。”曰:“從乎?曰:不從。卒怒,裂其手而下,且剜其胸,寸磔死。”
順治二年(1645年)清軍圍攻江陰,後城破,清軍進行江陰大屠殺時,大肆強奸和殘害婦女。江陰城陷時,有母子3人,”一母一子,一女十四歲。兵淫其女,哀号不忍聞“,後兵殺其子,釋母,”抱女馬上去”。又有一兵”挾一婦人走,後随兩小兒,大可八歲,小可六歲“,兵殺二子,抱其母走。
抗拒清軍奸淫被害婦女,按照滿清地方志統計為101人。
在江陰的觀音寺”掠婦女淫污地上,僧惡其穢,密于後屋放火。兵大怒,大殺百餘人,僧盡死。“
清軍在昆山屠城時,庠生胡泓時遇害,其妻陸氏21歲抱着三歲的兒子,欲跳井,被一清兵所執。”氏徒跣被發,解佩刀自破其面,……氏罵不絕口,至維亭揮刀剖腹而死。“
文獻記載
部分記載
首先,滿清自己發布過大量屠殺文告,其中最著名的,是滿清官方資料《清世祖實錄》卷十七順治二年六月丙寅中的記錄:
“自今布告之後,京城内外,直隸各省,限旬日盡行剃完。若規避惜發,巧詞争辯,決不輕貸”。
并宣稱:“所過州縣地方,有能削發投順,開城納款,即與爵祿,世守富貴。如有抗拒不遵,大兵一到,玉石俱焚,盡行屠戮。”
滿清在四川1649年的另一份文告,口氣也非常類似:“民賊相混,玉石難分。或屠全城,或屠男而留女”。
滿清另一份官方史料,《東華錄》卷五順治元年條,則記載:“不随本朝制度剃發易衣冠者,殺無赦。”
鎮江知府告示則是:“一人不剃發全家斬,一家不剃全村斬”!并将反抗者的人頭,集中起來恐吓人民。
順治二年(1645年),江甯巡撫土國寶宣布:“剃發、改裝是新朝第一嚴令,通行天下,法在必行者,不論紳士軍民人等,留頭不留發,留發不留頭!南山可移,此令不可動!”
在以上滿清官方的宣告中,充斥了大量“屠全城”、“盡行屠戮”、“殺無赦”、“全家斬”、“全村斬”的兇惡威脅。而下面列舉的資料,則證明,滿清的公開威脅,絕不僅僅停留在口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