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管理

治安管理

治安行政管理的簡稱
治安管理是治安行政管理的簡稱,是指公安機關依照國家法律法規,依靠群衆,運用行政手段,維護社會治安秩序,保障社會生活正常進行的行政管理活動。[1]主要課程:鄧小平理論、哲學、毛澤東思想概論、大學語文、警察倫理學、邏輯學、外語、高等數學、計算機應用、犯罪心理學、社會學、警察體育、法學基礎理論、刑法、刑訴法、民法、治安管理學基礎理論、治安秩序管理、交通管理、消防管理、戶口管理、治安處罰條例、治安防範、出入境管理、道路警務、查緝戰術、安全防範、偵查技術等。
    中文名:治安管理 外文名: 别名: 專業代碼:680105 核心能力:具有較強案件、事件的處理能力

高校專業

專業名稱:治安管理

專業代碼:680105

培養目标

專業培養目标:培養熟悉我國公安工作的基本路線、方針、政策和相關的法律法規,掌握治安管理的基本知識和基本技能,能從事治安管理工作的高級技術應用性專門人才。

核心能力

的公安基層工作能力和各種治安專業核心能力:具有較強案件、事件的處理能力。

課程設置

專業主幹課程與主要實踐環節:治安管理基礎理論、治安管理勤務與手段、社區警務、治安秩序管理、危險物品管理、消防管理、戶口管理、治安案件查處、安全防範技術、基層公安機關實習、社會調查等,以及各校的主要特色課程和實踐環節。

就業面向

的保衛部在公安機關治安部門、派出所,公安機關和企事業單位門。

學術概念

治安的含義

“治而不亂,安則不危,此二事為行政之至計,故恒并舉以成言。“

治安管理的範圍

國家為維護社會秩序和社會治安而進行的行政管理工作。包括:戶籍管理工作、公共秩序管理工作、特種行業管理工作、民用危險物品管理工作、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消防工作、邊防工作、外國人管理和中國公民出入境管理工作。

治安管理的基本特征

管理措施的特殊強制性

管理主體的武裝性

管理内容的廣泛性和複雜性

管理活動的社會性

相關信息

培養目标:德、智、體、美全面發展,掌握較全面的社會管理知識和治安管理能力,能适應上海治安工作需要的應用人才。

培養要求:具有系統的社會治安秩序管理、戶籍管理、治安防範工作、治安案件查處等專業知識和實際工作能力,可适應公安治安管理部門、社會企事業單位保衛部門及其他單位安保管理部門工作。

主要課程:鄧小平理論、哲學、毛澤東思想概論、大學語文、警察倫理學、邏輯學、外語、高等數學、計算機應用、犯罪心理學、社會學、警察體育、法學基礎理論、刑法、刑訴法、民法、治安管理學基礎理論、治安秩序管理、交通管理、消防管理、戶口管理、治安處罰條例、治安防範、出入境管理、道路警務、查緝戰術、安全防範、偵查技術等。

同名書籍

圖書信息

書 名: 治安管理

作者:袁其國

出版社: 中國檢察出版社

出版時間: 2009年04月

ISBN: 9787801852052

開本: 16開

内容簡介

twetwet ewrt er《治安管理(修訂版)》是其中的《治安管理》。此次修訂工作,對原書中的内容進行了全面整合:法律未作變動的,其涉及的案例及問題基本保持不變;法律重新頒布、修訂的,将其涉及的内容重新分析和闡述;法律已廢止、修改的,将叢書中相應的内容進行删減;同時,對于原書中重複或類似的問題,進行了合并和精簡,大大增加了《治安管理(修訂版)》的實用性和可讀性。《法律幫助一點通》叢書是一套給百姓看的普法類圖書,它可以為百姓維權,替百姓解惑,幫助百姓正确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圖書目錄

一、總類

1.什麼是《治安管理處罰法》?其法律地位如何?

2.什麼是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如何認定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

3.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與犯罪行為有何區别?

4.對外國人違反治安管理行為如何處理?

5.什麼是治安調解?治安調解可解決哪些糾紛?

6.初次違反治安管理如何認定?哪些情形不屬于初次違反治安管理?

7.不執行行政拘留處罰的行為人有哪些?

二、處罰的種類和運用

1.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處罰有哪些種類?

2.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人在給予處罰的同時,還有哪些輔助性的處理措施?

3.對參賭人員所使用的交通工具能否予以沒收?

4.因違反治安管理造成損失或傷害的,應當如何處理?

5.未成年人違反治安管理的,應如何處理?

6.精神病人違反治安管理的,應如何處理?

7.有生理缺陷的人違反治安管理的,如何處理?

8.醉酒的人違反治安管理的,應如何處罰?

9.一人犯有數種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應如何處罰?

10.二人共同違反治安管理的,如何處罰?

11.單位違反治安管理的,如何處罰?

12.哪些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可以從輕或者免予處罰?

13.哪些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可以從重處罰?

14.對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多長時間内可以追究責任?

15.什麼是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連續”和“繼續”狀态?對這兩種行為應如何計算追究責任的時效?

三、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和處罰

1.什麼是擾亂公共秩序的行為?對該行為應如何處罰?

2.擾亂機關正常秩序的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特征是什麼?

3.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的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有哪些特點?

4.在公共場所鬧事屬于什麼性質的行為?

5.擾亂公共交通秩序的,應否受治安處罰?

6.對造謠惑衆、煽動鬧事的人,應如何處罰?

7.狂撥“110”應受何種處罰?

8.未使用暴力、威脅方法,拒絕、阻礙國家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應受什麼處罰?

9.什麼是妨害公共安全行為,對該行為應如何處罰?

10.對違反槍支管理規定,私制槍支、彈藥的,應如何處罰?

11.公民個人是否可以私自攜帶槍支、彈藥?

12.違反危險物品管理規定的治安管理行為有何特點?

13.非法攜帶管制刀具出入公共場所的,應如何處理?

14.對違反規定裝修歌廳等娛樂場所的行為應如何處罰?

15.舉辦群衆性遊園活動未采取相應安全措施的能否給予治安處罰?

16.對渡船多次超栽而不改正的,應如何處理?

17.對不聽勸阻搶登渡船,造成渡船超載,冒險航行的行為如何處理?

18.無身份證件者是否能夠租住房屋?旅館對無身份證者是否可以允許其住宿?

19.安裝、使用電網需要符合什麼要求?

20.在道路上挖溝緻人摔傷的,該如何處理?

21.什麼是侵犯他人人身權利、财産權利的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對該行為如何處理?

22.毆打他人造成輕微傷害的,應受何處罰?

23.故意毆打他人的行為是否都按違反治安管理行為處理?

24.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是否違法?

25.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行為是否屬于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這種行為有何特點?

26.當面侮辱他人的行為應如何處理?

27.為報複而捏造事實诽謗他人的行為,是一般違法行為還是犯罪行為?

28.虐待家庭成員應如何處理?

29.打罵并威脅他人的行為如何定性?

30.對恐吓、威脅他人安全或者幹擾他人正常生活的行為,應如何處理?

31.脅迫或者誘騙不滿16歲的人表演恐怖、殘忍節目的行為,應如何處罰?

32.對隐匿、毀棄或者私自開拆他人信件的行為應如何處理?

33.偷竊行為與盜竊罪有何區别?對這種行為應如何處理?

34.騙取他人少量财物的行為與詐騙犯罪行為有何區别?

35.敲詐勒索财物的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有何特點?

36.故意損壞公私财物的行為有何特點?對這種行為應如何處理?

……

四、裁決與執行

附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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