階梯電價

階梯電價

單一形式的居民電價
階梯電價全稱為“階梯式累進電價”,指把戶均用電量設置為若幹個階梯分段或分檔次定價計算費用,單位電價随着分段不同逐步上漲。這種計費方式可引導居民節約用電,有很多國家已經在采用。中國進入21世紀後,能源供應緊缺、環境壓力加大,造成電力成本價格上漲,但居民生活用電價格處于較低水平,為避免不合理分配,國家發改委部署2012年上半年推出居民階梯電價,80%家庭電價将保持穩定。
    中文名:居民階梯電價 外文名:Residential step tariff 适用領域: 所屬學科: 出台時間:2011年11月

簡介

階梯電價(Multistep electricity price;Ladder-type price)全名為“階梯式累進電價”,是階梯式遞增電價或階梯式累進電價的簡稱,是指在一個約定的用電結算周期内,把用戶用電量設置為若幹個階梯分段或分檔次定價計算費用。單位電價在分段内保持不變,但是單位電價會随着分段不同而變化。

因中國這種電價政策有照顧到低收入人群維持最低生活水平的用電要求,又被俗稱為“窮人電價”。

背景

進入21世紀後,能源供應緊缺、環境壓力加大等矛盾逐步凸顯,煤炭等一次能源價格持續攀升,電力價格也随之上漲,但居民電價的調整幅度和頻率均低于其他行業用電,中國居民生活用電價格一直處于較低水平。

2009年11月1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簡稱發改委)價格司司長曹長慶表示,國外居民電價一般是工業電價的1.5倍至2倍。中國較低的居民電價主要通過提高工商業用電價格分攤成本實現的。如果不逐步理順電價,長期下去,既加重工業和商業企業的用電負擔,影響中國的經濟競争力,又導緻經濟條件好、用電越多的家庭補貼越多,經濟條件差、用電較少的家庭補貼越少,這種方式屬于不合理分配。

中國資源産品價格嚴重偏低,是造成加工業經營粗放、浪費嚴重的重要原因之一。資源産品價格充分地反映資源的稀缺程度、供求關系和環境成本,是轉變發展方式,實現經濟健康可持續發展的必然途徑。因此,中國拟學習國外先進經驗,推動階梯式電價改革方案。

推進進程

2004年,浙江省實行階梯式電價的調價辦法中規定,居民月用電量低于50度部分,電價在以往基礎上不調整;51—200度部分,電價上調0.03元/度;超過200度部分,電價上調0.10元/度。

2009年8月初,發改委在其網站刊載《近期能源資源産品價格改革進展》,詳細闡述了備受關注的水價、電價以及成品油定價改革進展。此舉被外界解讀為中國價格主管部門正在醞釀價格新政,同時也從側面證實價格改革将不斷加速。

2010年10月,發改委研究提出了《關于居民生活用電實行階梯電價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并通過新聞媒體和互聯網等渠道廣泛征求社會各界意見。初步将電價将分3檔,基礎電量為110度或140度,超出最高檔将提價2角。用電量越多,增加電費越多。随着居民用電量不斷增加,以後或将提高第一檔電量。

2011年6月8日,在“2011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重點工作意見”通氣會上,發改委體改司副司長連啟華透露,成品油調價機制、階梯電價等資源性産品價格改革年内将推出,電價改革的具體方案還在制訂中。

2011年11月30日,發改委宣布,從2011年12月1日起,中國銷售電價每度平均提高約3分錢,居民生活用電價格暫不調整。各界關注的居民生活用電試行階梯電價指導意見也正式出台,具體方案由各地政府召開價格聽證會後确定。

2012年2月28日,國家發改委國家發改委價格司副司長周望軍表示,居民階梯電價在2012年内全面推行。各地正制訂階梯電價實施方案,在經過聽證程序後試點實行,條件成熟後全面推廣。

2012年3月28日,國家發改委召開了2012年中國經濟體制改革工作會議,2012年上半年各省推出居民階梯電價。推出居民階梯電價的總體思路是:第一檔電價不提高,覆蓋居民家庭的比例由中央統一确定;因為各省市的家庭用電量水平有差距,地方可以根據國家确定的原則确定各檔次的用電标準,具體方案經過聽證後出台實施。

2012年4月11日,北京市發改委宣布,北京将召開聽證會,就居民生活用電試行階梯電價聽取意見。但具體的聽證會時間、試行方案等均未公布。此次聽證會共設聽證參加人席位25個,全部委托有關單位部門推薦産生。專家表示方案要考慮家庭人口、季節等因素。

2012年5月7日,據新華社等媒體報道,根據國家發改委要求,6月1日起将全面試行居民階梯式電價。

2012年6月12日,國家發改委在官網上針對聽證會上提出的質疑和建議,做出首度回應。對于質疑最大的第一檔用電量問題,發改委稱,在階梯電價施行一段時間後,可适時調高電量标準。發改委同時稱,随着聽證程序結束,居民階梯電價制度将正式進入實施階段。

2012年6月16日,北京、上海、重慶、浙江、江蘇5省市階梯電價方案出台。從2012年7月1日起,居民生活用電将開始試行階梯電價。

基本原則

實行階梯電價要遵循以下原則:

補償成本與公平負擔相結合

居民用電價格總體上要逐步反映用電成本,同時,兼顧不同收入居民的承受能力,用電少的居民少負擔,用電多的居民多負擔。

統一政策與因地制宜相結合

國家制定階梯電價政策總體框架和指導性意見,各地結合當地自然地理環境、經濟發展程度、居民收入和用電水平等情況,确定具體實施方案。

立足當前與着眼長遠相結合

階梯電價近期應着力于建立機制,保證大多數居民電價基本穩定;長遠目标要逐步反映電力資源價值,引導居民節約用電。

政策内容

階梯式電價的政策内容:

第一階梯為基數用電量,此階梯内電量較少,電價也較低;

第二階梯用電量較高,電價也較高;

第三階梯用電量更多,電價更高。

随着戶均消費電量的增長,每千瓦時電價逐級遞增。對居民用電實行階梯式遞增電價可以提高能源效率。通過分段電量可以實現細分市場的差别定價,提高用電效率。并且能夠補貼低收入居民。

指導方案

中國居民消費的電量隻占社會總用電量的12%,其中5%的高收入家庭的用電量占到居民用電量的24%,10%的高用電量家庭消費了33%的居民用電。所以,方案提出:80%的居民家庭電價保持穩定,困難群體還可以享受一定的免費電量。高于地區平均水平一定幅度的二、三檔電力消費要多繳費,第二檔每度電提價5分錢左右;第三檔每度電調高2毛錢左右。

發改委指導方案拟實施的階梯電價分為:

分檔

用電性質

電價方案

第一檔

基本用電

保持穩定,不做調整

第二檔

正常用電

提價幅度不低于毎度5分錢

第三檔

高質量用電

每度提價2毛錢

免費檔

每月提供10到15度免費電量

實施範圍

1、居民階梯電價執行範圍為,省級電網供電區域内實行“一戶一表”的城鄉居民用戶。

2、使用預付費電能表的居民用戶,在實現遠程自動抄表前,可按購電量以年為周期執行階梯電價;其他“一戶一表”居民用戶,在實現遠程自動抄表前,應按供電企業抄表周期執行階梯電價。供電企業抄表周期原則上不超過兩個月。

3、對未實行“一戶一表”的合表居民用戶和執行居民電價的非居民用戶(如學校等),暫不執行居民階梯電價。電價水平按略低于三檔電價加權平均提價水平調整。

各省方案

據統計,2009年,全國居民戶均月用電量約90度,浙江居民戶均月用電量約130度,與之相鄰的安徽卻隻有70度。城鄉之間的用電差别也是如此,2009年,城鎮居民戶均月用電量約為140度,農村為60度。此次階梯電價方案中,在解決電量分檔标準地區差異問題上,打破了國際上常用的按戶均用電量的方法,采取了按覆蓋一定比例的居民數量确定各檔電量标準的辦法。《指導方案中》規定,各省(區、市)按照覆蓋70%-80%戶均月用電量來确定第一檔分檔标準。各地雖然覆蓋率是相同的,但具體對應的分檔标準将随各地用電情況的不同而不同。這種方法兼顧了地區之間的差異,具體分檔标準也能與當地經濟發展水平大體相銜接。這就從總體上保證地區間的相對公平。

江蘇執行的标準最高,居民月用電量低于204度部分,維持現行電價标準,顯然這将使更多居民受益。2011年度,江蘇城鎮居民家庭戶均用電量是每月171.266度。

陝西省公布了兩套方案,第一套方案的第一檔用電量确定為120度,在目前可查到的方案中起步最低。

大部分省份都公布了兩套方案供聽證代表選擇。兩套方案往往用電量标準不一樣,第二套高于第一套。此外,多數省份還表示,對于低保戶、困難戶等每月給予10度至15度的免費用電額度。

部分省份階梯電價聽證方案

陝西

方案一

第一檔每月120度及以内不變

第二檔每月120-210度每度漲5分

第三檔每月210度以上每度漲0.3元

方案二

第一檔每月150度及以内不變

第二檔每月151度至240度每度漲5分

第三檔每月240度以上每度漲0.3元

山西

方案一

第一檔每月140度及以下0.477元

第二檔每月141-230度0.527元

第三檔每月231度以上0.777元

方案二

第一檔每月150度及以下0.477元

第二檔每月151-240度0.527元

第三檔每月240度以上0.777元

天津

第一檔200度及以下不變

第二檔201度至340度每度漲5分

第三檔341度以上每度漲0.3元

湖北

方案一

第一檔每月130度及以内0.57元

第二檔每月131度至250度0.62元

第三檔每月250度以上0.87元

方案二

第一檔每月150度及以内0.57元

第二檔每月151度至270度0.62元

第三檔每月270度以上0.87元

江蘇

第一檔低于204度不變

第二檔204度至348度每度漲5分

第三檔高于348度每度漲0.3元

河南

第一檔每月150度及以下不變

第二檔每月150度至230度漲5分

第三檔每月231度以上漲3角

山東

方案一

第一檔每月190度及以下不變

第二檔每月190-300度每度漲5分

第三檔每月300度以上每度漲0.25元

方案二

第一檔每月220度及以下不變

第二檔每月220-350度每度漲8分

第三檔每月350度以上每度漲0.3元

四川

四川省居民月用電量劃分為三個檔次,其中第一檔電量為180度及以下部分,第二檔電量為181度至280度部分,第三檔電量為281度及以上部分。與聽證方案相比,方案除将第一檔電量提高10度外,還将第三檔電量從240度大幅度提高到280度。在電價方面,實施方案與聽證方案沒有變化。第一檔用電價格為每度0.5224元;第二檔在第一檔基礎上,每度電加價0.1元,為0.6224元;第三檔在第一檔基礎上,每度電加價0.3元,為0.8224元。

繼續保留低谷時段優惠電價,低谷(23:00-次日7:00)時段電價在現行低谷電價基礎上,順加國家規定的0.024元。豐水期(6月-10月)低谷時段電價為每度0.175元,枯、平水期(11月-次年5月)低谷時段為每度0.2535元。對城鄉低保戶和農村五保戶家庭設置的免費用電基數,從聽證方案中的每月10度提高至15度,對于合表居民用戶和執行居民電價的非居民用戶,每度電在現行合表用戶電價基礎上,按國家規定順加0.024元執行,即每度電0.5464元。

其他國家地區政策

對居民用電實行階梯電價政策,是世界各國為應對能源價格高漲而采取的普遍做法。20世紀70年代石油危機後,處于抑制能源消耗、促進節約、維護公平的目的,部分國家對居民用電實行了階梯電價政策。

實行此政策的國家和地區有,美國、日本、印度、韓國、馬來西亞、埃及、伊朗以及中國的香港和台灣地區。多數國家采取階梯式遞增電價的形式。

國外居民階梯式電價一般分為3-6檔。其中,最低檔居民基本用點需求量,發達國家設定較高,發展中國家較低。現有實施階梯電價的國家中第一檔較高的國家有,沙特2000千瓦時,澳大利亞1759千瓦時,美國400千瓦時。較低的國家有,泰國5千瓦時,印度50千瓦時,韓國100千瓦時,日本120千瓦時。香港和台灣地區分别為110千瓦時和200千瓦時。

日本

日本的電價制度規定了多種計價模式。其中,針對居民生活用電,采用分段電價制:第一段為120千瓦時,是生活必需用電,電價最低;第二段為121至250千瓦時,電價與電力平均成本持平;第三段為250千瓦時以上,電價最高,反映電力邊際成本的上漲趨勢,用以促進能源節約。

美國

美國對居民生活用電采用生命線電價,這是美國政府對低收入居民特殊照顧的一種電價。生命線電價作為對貧困戶的優惠,對在生命線用電量以下的每戶每月用電量,規定一個較低電價;對超過生命線用電量限額的用戶,按合理電價收費;再超過某一用電量限額時,按高于合理電價收費。

香港

在中國香港,供電服務由香港中華電力有限公司(簡稱“中華電力”)和香港電燈有限公司提供。其中,由中華電力提供服務的用戶和電力需求均占全港70%以上。在電價分類上,中華電力将電價分為四類。其中,對居民住宅用電,實行電價随用電量增加分段增加的辦法,即階梯式遞增收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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