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意向書

投資意向書

風險投資行業的書面文件
投資意向書(Letter of Interest,也就是風險投資行業常見的Term Sheet)是雙方當事人就項目的投資問題,通過初步洽商,就各自的意願達成一緻認識表示合作意向的書面文件,是雙方進行實質性談判的依據,是簽訂協議(合同)的前奏。[1]
    中文名:投資意向書 外文名:Letter of Interest 對象:雙方當事人 過程:初步洽商

總體估值

投資金額和交易的總體估值。

優先股

公司建立時期創始人會得到普通股,這代表着企業的所有權。它們也被稱為創始人股份。風險投資者(簡稱風投)并不想要這些股份,相反,它們想要的是優先股。在絕大多數情況下,優先股東都是公司的小股東。

但是作為小股東,又想要保護自己的權利,所以就要有一個優先股的特殊權利。優先股的特殊權利,就使得即使是大股東,有些事情也不可以做。一般來說,這些權利涉及的内容包括IPO(首次公開發行)、出售公司(sell)、财務總監(CFO)的任命、改變公司高管的工資、增發股票、發行比現有證券持有者更優先的證券、分紅、處置公司資産、設置分支機構、改變主營業務等等。

這些如果沒有優先股股東的同意,是不允許的。還有就是假如公司做不好,則能夠在普通股東之前,先把投入的錢拿回來。

清算優先權

風投對“清算”有着廣泛的定義,它包括并購、破産及大宗公司資産的出售。多數情況下風投希望在這樣的交易中收回同樣的資金。顧名思義,清算優先權意思是風投從一筆交易中拿回最初的投資。

利潤保證

目前在中國流行叫“對賭協議”。這個協議條款在中國比較多,不過在國外并不流行。因為國外是相對比較透明、比較成熟的市場,買賣雙方的風險是共擔的。但是中國因為買賣雙方的信息高度不對稱,而且中國絕大多數的公司不像國外公司那麼透明,所以作為買方要得到一定的安全保障,一般會要求賣方進行一定的承諾。

所謂“對賭協議”說白了就是可轉換債券。當風投決定了今年的投資金額後,但是現在公司當年的利潤還沒有出來,于是就會按照上一年審計利潤的N倍價格進行轉化。對于風投來說,上一年已經發生了,對其是沒有意義的,其更關心下一年公司能做到多少。這個轉化的價格要做到一定的調整,就是公司下一年的最低利潤不能少于某個指标,最低增長率要達到多少,否則轉化價格就要按比例向下調整。一般往下調整會有一定的區間,調整的價格幅度不會超出10%-15%之間。無底限的“對賭”對投資者和創業者都是不利的。最終的成功一定是風投的利益和創業者的利益是一緻的。

現在在中國上創業闆,證監會要求同股同權,企業IPO的時候所有股東的權利是一緻的。一般的做法是,在報證監會的時候就是同股同權,如果上不了市仍然保持這個權利,如果上市就放棄這個權利。“對賭協議”也是小股東保護自己的權利,包括否決權,特别是在公司表決,如果與大股東同股同權的話,那麼小股東的利益,特别是投資溢價的利益完全得不到保障,所以他采取在上市之前保護自己的利益。其它還有不允許公司擅自借款、擔保,以及超過一定金額的關聯交易等。

加起來大概有20條保護優先股股東權利的條文。風投由于不是大股東,其在保護自己利益的時候必須采用這一系列的條款。這麼多的條款限制,中國可能不是非常适應。本來自己的公司,想怎麼幹就怎麼幹,現在什麼事都要風投批準了。但是對于風投來說,這是常規作法。

盡職調查

簽訂完投資意向書之後,風投會做盡職調查(Due Diligence)。

盡職調查所涉及的主要是以下信息:

第一是财務信息調查(Financial Due Diligence,FDD);

第二個是法律信息調查(Legal Due Diligence,LDD);

第三塊是業務信息調查(Business Due Diligence,BDD);

第四塊就是人的信息調查(People Due Diligence,PDD)。

當這一切都完成,沒什麼大問題,然後才會看到交易的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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