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現背景
近年來,會員經濟火熱發展,各個互聯網平台都推出了相應會員。有網友粗略統計了一下,如果購買市場上所有主流的視頻、電商、社交、外賣、音樂、體育等會員,一年要花費近5000元。還有一些會員資格,得通過消費、積分積累到一定門檻後才能獲得,有錢也買不到。
成為會員後,用戶就能享受到“升級換代”的互聯網服務:視頻網站會員能跳過片頭廣告,提前欣賞熱播電視劇内容;電商網站會員能享受商品包郵和獨家優惠價格;如果是共享出行鑽石會員,還能享受免排隊打車、免費提升用車檔次等“福利”。
這一背景下,共享賬号行為應運而生。
存在風險
共享賬号,不僅意味着出借方的個人信息可能暴露,而且也會暴露借号方信息,給借号方帶來損害。
相關規定
2015年2月,國家網信辦頒布《互聯網用戶賬号名稱管理規定》,要求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應當按照“後台實名、前台自願”的原則,要求互聯網信息服務使用者通過真實身份信息認證後注冊賬号。
相關事件
2018年10月,上海奉賢公安交警部門查獲一起無證駕駛違法行為。還沒拿到駕照的沈某借用朋友的共享汽車賬号私自開車上路,因無證駕駛被處行政拘留10日、罰款1500元。相關負責民警表示,不論是共享汽車會員、共享汽車公司還是實際用車人,在這類事件中都要承擔相應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