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突發事件

公共突發事件

社會學術語
公共突發事件,名詞。政府部門為了提高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處置突發公共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突發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損害,保障公衆的生命财産安全,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依據憲法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制定預案。
    中文名:公共突發事件 外文名: 适用領域: 所屬學科: 性質:名詞 部門:政府部門 目的:保障生命财産安全利益

國家突發公共事件預案體系

國家總體應急預案

為了提高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處置突發公共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突發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損害,保障公衆的生命财産安全,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依據憲法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預案。

本預案所稱突發公共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财産損失、生态環境破壞和嚴重社會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緊急事件。

各類突發公共事件按照其性質、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範圍等因素,一般分為四級:Ⅰ級(特别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和Ⅳ級(一般)。

本預案适用于涉及跨省級行政區劃的,或超出事發地省級人民政府處置能力的特别重大突發公共事件應對工作。

本預案指導全國的突發公共事件應對工作。

國家專項應急預案

專項應急預案主要是國務院及其有關部門為應對某一類型或某幾種類型突發公共事件而制定的應急預案。

已發布的國家專項應急預案包括(陸續更新中):

國家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國家防汛抗旱應急預案國家地震應急預案國家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國家處置重、特大森林火災應急預案國家安全生産事故災難應急預案國家處置鐵路行車事故應急預案國家處置民用航空器飛行事故應急預案國家海上搜救應急預案國家處置城市地鐵事故災難應急預案國家處置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預案國家核應急預案國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國家通信保障應急預案國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國家突發公共事件醫療衛生救援應急預案國家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預案國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國務院部門應急預案

部門應急預案是國務院有關部門根據總體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部門職責為應對突發公共事件制定的預案。

地方應急預案

發公共事件地方應急預案具體包括:省級人民政府的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部門應急預案;各市(地)、縣(市)人民政府及其基層政權組織的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上述預案在省級人民政府的領導下,按照分類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由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分别制定。

突發公共事件性質:

突發性:

對能否發生、什麼時間、地點、方式爆發、程度等都是始料未及,難以準确把握。來源于三方面因素:有些突發事件由難以控制的客觀因素引發;有些爆發于人們的知覺盲區;有些爆發于熟視無睹的細微之處。n

複雜性:

往往是各種矛盾激化的結果,總是呈現出一果多因、相互關聯、環環相扣的複雜狀态。多變性,處置不當可加大損失,擴大範圍,轉為政治事件。突發事件防治的組織系統也較複雜,至少包括中央、省市及有關職能部門、社區三個層次。n

破壞性:

以人員傷亡、财産損失為标志,包括直接損害和間接損害,還體現在對社會心理和個人心理造成的破壞性沖擊,進而滲透到社會生活的各個層面。n

持續性:

整個人類文明進程突發事件從未停止過。隻有通過共同努力最大限度降低突發事件發生的頻率和次數,減輕其危害程度及對人類造成的負面影響。無數次突發事件使人類反思人與自然的關系,變得更加成熟,行為更加理性。突發事件一旦爆發,總會持續一個過程,表現為潛伏期、爆發期、高潮期、緩解期、消退期。持續性表現為蔓延性和傳導性一個突發事件經常導緻另一個突發事件的發生。n

可控性:

控制指掌握住使之不超出範圍。從系統論看控制是對系統進行調節以突發公共事件克服系統的不确定性,使之達到所需要狀态的活動過程。是人類改造自然、利用自然的重要内容和社會進步的重要标志。國—香港研究小組使用模型評估不同公共衛生手段對SARS的控制情況。A沒有采取任何控制措施的發病情況,B爆發後30天開始,把出現症狀到入院治療間隔平均縮短2天,可減少19%發病人數。C在B基礎上于第45天停止各區域間人員往來,減少76%發病人數。D在B基礎上于第45天減少50%人員相互接觸和醫院感染率,能夠阻止疫情增長。E在D基礎上于第55天減少70%醫院感染率,疫情能得到非常迅速控制。n

機遇性:

突發事件存在機遇或機會,但不會憑空掉下來,需要付出代價。機遇的出現有客觀原因醫學.教育網整理,偶然性之後有必然性和規律性。隻有充分發揮人的主觀能動性,通過人自身的努力或變革,才能捕捉住機遇。但突發事件畢竟是人們不願看到的,不應過分強調其機遇性。是機遇,也需要有憂患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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