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噪聲污染

環境噪聲污染

幹擾他人正常生活的聲音
噪聲污染是指所産生的環境噪聲超過國家規定的環境噪聲排放标準。[1]并幹擾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學習的現象。環境噪聲污染是一種能量污染,與其他工業污染一樣,是危害人類環境的公害。噪聲污染有其自身的特點:噪聲是暫時性的,噪聲源停止發聲,噪聲便消失;環境噪聲源分布是分散性的,噪聲影響的範圍是局限性的。我國根據環境噪聲排放标準規定的數值區分“環境噪聲”與“環境噪聲污染”。在數值以内的稱為“環境噪聲”,超過數值并産生幹擾現象的稱為“環境噪聲污染”。
    中文名:環境噪聲污染 外文名:Environmental noise pollution 别名: 定義:幹擾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學習 特點:暫時性、分散性、感覺性 性質:能量污染 措施:吸聲、隔聲、消聲等

定義

凡是幹擾人們正常休息、學習和工作,對人類生活和生産有妨礙的聲音統稱為噪聲。如機械的轟鳴聲、各種交通工具的馬達聲、鳴笛聲,人的嘈雜聲及各種突發的響聲等,均屬于噪聲。噪聲不單獨取決于聲音的物理性質,而且和人類的生活狀态,主觀感受等有關。《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中把超過國家規定的環境噪聲排放标準,并幹擾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學習的現象稱為環境噪聲污染。

特點

噪聲污染屬于感覺性公害,與人們的生活狀态、主觀意願有關。

噪聲污染是能量流污染,其影響範圍有限。聲波的傳播過程是聲能量傳播的過程,聲能量随距離逐步衰減,所以其影響範圍有限。

噪聲源廣泛而分散,噪聲污染不能像污水、固體廢物那樣集中處理。

噪聲源一旦停止發聲,噪聲即會消失,噪聲污染不再持續,但噪聲已産生的傷害不一定消除,如突發性噪聲造成的突發性耳聾。

上一篇:土壤污染防治

下一篇:畜牧業

相關詞條

相關搜索

其它詞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