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念
數字産業是指以信息為加工對象,以數字技術為加工手段,以意識(廣義的意識概念)産品為成果,以介入全社會各領域為市場,對本身無明顯利潤但是可以提升其他産業利潤的公共産業。
CUDI國際城市發展研究院院長、學者王超提出:在我們現代社會中以及在研究數字城市過程中,數字化對産業的影響和逐步市場化,其對社會生産的影響,是人類社會生産前期任何一種生産形态都無法比拟。
除第一、二産業外的所有其他産業)的延伸,網絡經濟産業、通訊産業、衛星産業等都該屬于該産業範疇。根據對“克拉克大分類法”(第一産業:農業、第二産業:工業、第三産業:除第一、二産業外的所有其他産業)的延伸,該産業是指對本身無明顯利潤但是可以提升其他産業利潤的公共産業。
所以明确提出數字産業将是第四産業無疑。數字産業化是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各地區産業競争和經濟角逐的主戰場。
範圍
第四産業是一種新的産業分類法中的一個産業層次,是人類産業經濟的第四次分類。
這是根據馬克思主義關于“生産力決定生産關系”的基本原理以及勞動對象的非物質變化,理論結合實際,進行的一次新的探索。
作為第四産業的數字産業涵蓋知識信息産業、通訊産業、網絡産業、航空衛星産業以及文化産業的部分市場化數字技術應用産業,還包括教育、文化、廣電、衛生(疾控)、體育、民政(殘疾、福利、慈善)、環保、國防、司法、治安、社會保障、計生、宗教及民族事務等具有社會公共性的數字化管理應用并具有市場特性的産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