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事件
長安漢宮的巫蠱事件
漢武帝征和元年(西元前九二年),長安漢宮接連發生震驚當時的木偶巫蠱案件,這些事情是由一個名叫朱安世的京師大俠引起的,還牽連了朝中的宰相公孫賀父子,最後連武帝的太子──戾太子劉據也被冤誣死了。
第一件巫蠱案是公孫賀本人引起的。公孫賀當時在朝做丞相,很得武帝信任,他的兒子公孫敬聲也在朝做太仆,父子二人權傾一時。
可惜公孫敬聲的私生活不檢點,私自挪用了軍費一千九百多萬錢,因而被關進長安诏獄。當時另有一件要案的主犯朱安世在逃,武帝下令必須逮捕到案。公孫賀愛子情殷,向武帝保證由他将朱安世逮捕到案,但要求釋放他的兒子公孫敬聲。他的要求得到了武帝的許可。朱安世歸案後,反向漢武帝陳訴公孫敬聲和武帝的女兒陽石公主通奸,以及公孫敬聲在廟裡詛咒武帝早死,并在武帝經常經過的馳道上埋木偶為巫蠱,以促武帝早死的事。這些事情都是莫須有的,當時正值武帝晚年,每天都在憂懼死亡,他信以為真,将丞相公孫賀父子和陽石公主都殺了。
第二件巫蠱案,是由武帝的一個近臣江充引起的。江充在朝擔任治安和警衛安全工作,很得武帝信任。他在宮裡處理警衛事件,連戾太子也不放在眼裡,因而得罪了太子,江充并不是沒有私心的人,他顧慮太子一旦登上皇帝寶座不會放過他,恰巧宮中發生了公孫賀父子為蠱加害武帝的事件,江充就假借這個機?瑩?f宮中蠱氣很重,影響武帝生命安全,武帝信以為真,把這件事情交給江充處理,江充果然在戾太子宮中的地道裡掘出一對木偶巫蠱,誣控太子加害武帝,促武帝早點死去。太子為了自保,将江充殺死後出走,宮中的人就說太子想造反,殺死江充後他逃。後來太子也被迫自殺。
古代社會放蠱的事是有的,但以上兩件事卻是假造出來的。以漢朝發生的這兩起巫蠱案來看,可知蠱毒害人在中國社會由來已久。
隋宮的蠱亂
隋朝宮廷也發生過一次無形的蠱亂。
隋代大将軍獨孤迤的家裡,有一個名叫徐阿尼的丫頭,有拜貓鬼的習慣,每天深夜子時,她偷偷的起床,備供品焚香向貓鬼祭拜,(子屬鼠,子時拜貓,暗示以鼠祭貓),她越拜越靈,貓鬼常把别家的财物搬給她。獨孤迤還沒有做官的時候,在家閑居,有飲酒的嗜好,他的妻子不肯給錢買酒,獨孤迤隻得向徐阿尼讨酒。阿尼回答說:“沒有錢買酒。”獨孤迤說:“你為什麼不叫貓鬼到越公家取錢買酒?”阿尼隻得暗中祈禱,不到一個時辰,買酒的錢就送到了,獨孤迤就這樣貪而無厭的不斷叫阿尼向貓鬼取錢買酒。
獨孤迤因内戚關系做官以後,有一天他在花園裡向徐阿尼說:“你叫貓鬼向獨孤皇後(獨孤迤同父異母的姊姊)說:我家沒有錢,請皇後常常賜錢給我。”阿尼就照他的話向貓鬼祈禱,貓鬼果然走到隋宮,向獨孤皇後取物。
徐阿尼有一次在宮中一間空房裡,安排一隻桌子,桌上置放香粥一盆,湯匙一隻,用湯匙敲響了粥盆說:“貓小姐,你快來吃粥。但是你不能住在宮裡。”她一面叩頭祈禱,口裡念念有詞,沒有多久,她的面色鐵青,四肢像是有鬼在牽她,并說:“貓鬼到了。”這件事被人向隋文帝(西元五八九──六○四年)參了一本;文帝說:這是一種妖怪,下令把徐阿尼趕走,不久獨孤迤被處死刑,他的弟弟向文帝哀求,才免官為庶人,貓鬼也消失了(見隋書獨孤迤傳)。
宋代管制放蠱的人
民間放蠱害人的事,也常在刑事案件中傳到朝廷。宋仁宗慶曆八年(西元一○四八年),仁宗一天翻看福建路(省)奏報朝廷的刑案,發現民間常有人放蠱害人,仁宗非常難過。又一次在刑事案件中。叙明福州有一個叫林士元的醫生用中藥治療蠱毒,很有效果,仁宗告知近官:可将林士元的治蠱藥方交給宮中的太醫審查,連同太醫們搜集的治蠱秘方,彙為一編,印成專書,頒發各路,轉發各地民間使用(見續資治通鑒卷四十九)。
宋朝對于民間有過放蠱和養蠱前科的人,管理非常嚴格。太祖幹德二年(西元九六四年)下令将永州(湖南省零陵縣)養蠱的人三百二十六家移往當地的窮鄉僻壤,不準他們進城(同上書,卷四)。※明朝發生的放蠱事件蠱除了種類不同外,還有一定的期限。中蠱的人在一定的期限裡,蠱毒就會發作,發作以後,有解藥可以解除,如果超過一定的期限就無藥可救。
明英宗正統(西元一四三六──一四四九年)間,江蘇省吳江縣的商人周禮從小在外經商,有一年到廣西省思恩府,無意中遇見了一位中年陳姓寡婦,經媒人說合後,周禮答應入贅陳家為贅夫,自此他就在當地落了籍,不久生下一個兒子,光陰荏苒,一晃就是二十多年,他的兒子也有十六歲了。
人到中年以後,想起年輕時候的事,也會有落葉歸根的念頭,他的妻子勸止不住,隻好由他去,并叫兒子跟他父親一同回吳江老家瞧瞧,陳氏放了一個蠱給周禮,暗中告知兒子說:“你爸爸肯回來,就為他解蠱。”周禮父子回到吳江故鄉,不到一年,周禮的蠱發作,每天要喝飲水一桶,肚子漲得像水桶大,他的兒子向老爸說:“爸!我們還是回廣西吧!”“我也想念你的母親,但是生了這個怪病,走不動啊!”“爸,你這個病我會治。”“你又不是醫生,你怎麼會治病?”他的兒子照着他母親教他的方法,将他老爸的蠱病治好,周禮的肚子裡吐了一條活的鲫魚,這條鲫魚就是他妻子放給他的蠱。
清朝發生的蠱案
江西省興國縣在清道光年間(西元一八二一年──一八五○年)發生過一件訴蠱的刑案。
一戶新遷入境的客家人──趙如瞻,被村民曾起周等五人控訴放蠱害人,這件案子的經過是這樣的:趙如瞻從福建長汀遷到江西興國縣,就獨資開一家油店,雇工人曾起周等五人榨油,除發給工資外,并供給他們午餐。曾起周等五人到工第一天中午用餐後,就覺得肚子很痛,立刻回家請了一個醫生治療。
醫生以為他們生的是普通的腹痛,開方服藥,肚子依然痛得死去活來,身體也一天一天的消瘦下來。另有三位過路人經過趙家店門,向他家店夥買桃子吃,他們三人吃下後肚子也痛起來了。曾起周和趙家店裡的傭工吳老六有金錢往來,吳老六一天到曾家向他讨回借的錢,曾起周向吳老六說:“你把我的病治好,我就把借你的錢還給你,如果我的病治不好,甚至死了,你的錢就沒人還了。”“你的病隻有楊老六會醫。楊老六是老闆(指趙如瞻)從長汀帶來的,他有一種解藥可治好你的病。”
吳老六為了讨回借款,因而向曾起周說出了秘密,曾就拜托吳老六轉請楊老六給藥治病,并給他一筆錢,楊老六隻得偷偷的将解藥交給吳老六,曾起周五人服了解藥,沒有好久就将趙家下的蠱毒從大便裡解出來,解下的蠱長有半寸,白色,蠱的口像針一樣,顔色是青的。曾起周的病稍有轉機就迫不及待的向興國縣正堂控告趙如瞻放蠱害人,這件事情才公開出來。
當地的醫生陳錫卿并将曾起周等八人的蠱毒治好,他們八人肚裡的蠱并從大便解出。這件放蠱的案子真相大白以後,吳老六、楊老六二人并說出趙如贍養的蠱,共有瓜蠱、蛇蠱和蟲蠱等三種。瓜蠱就是瓜蟲,形狀像瓜,大小如一枚棗子。蛇蠱的形狀像蛇。蟲蠱比蛇小,數量很多。曾起周等八人中的蠱毒是趙家養的蟲蠱,是從水草裡采來的一種草“雞脊柴”造成的。興國縣醫生陳錫卿年輕時在福建長汀縣中過蠱毒,是一個和尚為他治好的。陳錫卿将他本人用過的丹方治療其他患蠱的人。曾起周等八人的蠱毒也是用這個丹方治好的。
丹方的内容是:将白頭翁、獨腳蓮、透骨硝三味用水酒和雞煮。再把巴豆搗碎,以酒蒸熟制成藥丸。服前一種藥後,會腹痛如絞的暈過去,然後服用第二種藥丸,蠱就被殺死在腹中而解了出來。
舊律對蠱毒的處罰
漢代的法律對于巫蠱的查禁,規定非常嚴格,如:一、放蠱人及教令者,棄市。──見周禮秋官的庶氏注:鄭司農引律。二、坐妻為巫蠱,族。──見漢書公孫敖傳。三、後坐巫蠱,族。──見漢書趙破奴傳。
後魏也有巫蠱律。古弼傳:“有怨謗之言,其家人告巫蠱,俱伏法”(後魏書)。隋書規定“厭蠱”為“不通”,隋書鄭議傳:“其婢奏鄭議厭蠱左道,與母别居,為司所劾,由是除名。”
隋書獨孤皇後傳:“獨孤皇後異母弟獨孤迤,以貓鬼巫蠱咒詛于後,坐當死。”隋炀帝時,“有人密告衛昭王楊集咒詛,憲司希旨成其獄,奏楊集惡道,坐當死,天子下公卿議其事,楊素等曰:楊集密懷左道,厭蠱君親,公然咒詛,請論為律。”(衛昭王楊爽傳)炀帝念他是至親,把他免為庶人。
唐律盜律有“造畜蠱毒”的條文:一、“造畜蠱毒(謂造合成蠱,堪以害人者)及教令者,絞。”律疏說:蠱有很多種,是左道旁門的事,無法盡知其中的詳情。有的蠱是集結很多的蟲,放在一個器具裡面,聽由它們自相殘食,把許多蟲吃完以後,剩下的一個是蛇就是蛇蠱,是蟲就是蟲蠱。律文的造畜,是自造和傳畜的意思,都是毒害别人,也就是自造蠱毒,或是傳畜貓鬼,或教唆他人害人。
二、“造蠱者雖會赦,并同居家口,及教令人亦流三千裡。即以蠱毒同居者,被毒之人父母妻妾子孫,不知造蠱情者,不坐。”律疏說:有人問:被毒的人的父母不知情的,可否放免?假設一例,有一家親兄弟二人,大房造蠱害二房,二兄弟同屬一個父母,不知他父母能否免罪?答複是:雖是兄弟相毒,仍然是律文的“被毒之人父母妻妾子孫,不知造蠱情者,不坐。”所以父母不知情是“合原”的。
明律、清律也有限制蠱毒殺人的律文:一、“置造、藏畜蠱毒,堪以殺人及教令造畜者,斬。”二、“造畜者,不問已未殺人,财産入官,及同居家口,雖不知情,并流二千裡安置。”三、“若以蠱毒,毒同居人,其被毒之人父母、妻妾、子孫,不知造蠱者,不在流遠之限。”
蠱毒種類n
蠱之種類有十一種:n蛇蠱、金蠶蠱、蔑片蠱、石頭蠱、泥鳅蠱、中害神、疳蠱、腫蠱、癫蠱、陰蛇蠱、生蛇蠱。n過去,有些人專以制蠱來謀财害命。制蠱法:多于端午日制之,乘其陽氣極盛時以制藥,是以緻人于病、死。又多用蛇、蠱、蜈蚣之屬來制,一觸便可殺生。其餘有些特殊的,分說如下:
癫蠱n
把蛇埋土中,取菌以害人。
疳蠱n
又謂之“放疳”、“放蜂”。據說,兩粵的人,多善為此。方法是:端午日,取蜈蚣和小蛇,螞蟻、蟬、蚯蚓、蚰蠱、頭發等研末為粉,置于房内或箱内所刻的五瘟神像前,供奉久之,便成為毒藥了。
泥鳅蠱n
用竹葉和蠱藥放水中浸之,即變有毒的泥鳅。
石頭蠱n
用随便的石頭,施以蠱藥而成的。
蔑片蠱n
将竹片施以蠱藥後便成。
金蠶蠱n
據說這種蠱不畏火槍,最難除滅;而且金蠶蠱還能以金銀等物嫁之别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