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簡介
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指導中心(以下簡稱“中心”)是教育部直屬事業單位,是專門從事高校招生、學籍學曆和畢業生就業信息咨詢與指導服務的專門機構。1998年經中編辦批準由原“全國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更為現名,并新增了學生信息咨詢工作職能。2001年教育部将全國高等教育學曆證書電子注冊審核備案的技術性、事務性和網上查詢、認證服務工作委托中心負責。
在此基礎上,經過幾年的努力,“中心”建成了集高校招生錄取信息、學籍學曆信息、畢業生就業信息、全國高校學生資助信息于一體的學生信息數據倉庫。 “中心”依托大型數據倉庫和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為高校學生司等相關單位開發了多套電子政務平台,并開展了一系列面向社會的高校學生信息咨詢服務; 2008年,中心基于新形勢下轉變政府職能,加強公共服務,全面服務大學生就業的需要,又開通了全國大學生就業公共服務立體化平台。nn
網站目标
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專注于研究生、碩士教育知識文化的進修與培訓,并希望能獨辟蹊徑地為中國教育做出自己微乎其微之力。
網站服務
研究生招生信息網提供最前沿的考研信息,例如院校信息庫、最新招生簡章、專業目錄查詢、經驗心得、曆年分數線、複試調劑技巧。複習指南,數學、英語、政治還有一些考研達人的心得體會。網上報名指南,報考前注意事項、報考相關問題、其他問題彙總、如何網上支付、網上報名流程、網報需填信息。
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簡稱“學信網”)由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指導中心(以下簡稱“中心”)于2002年5月注冊并開通,由中心控股的學信咨詢服務有限公司負責運營。學信網是教育部高校學生司指定的電子政務平台,網站依托中心建立的集高校招生、學籍學曆、畢業生就業和國家助學貸款學生個人信息一體化的大型數據倉庫,開通了學曆查詢系統、學籍學曆信息管理平台、“陽光高考”信息平台、碩士研究生網上報名和錄取檢查系統、國家助學貸款學生個人信息系統、學曆認證網上辦公系統、就業頻道等多套電子政務系統和社會信息服務系統。
學信網大事記:
2004年7月教育部發布教學[2004]25号公告,把學信網作為中國高等教育學曆證書查詢指定的唯一網站;
2005年1月開通學信人才頻道;2005年5月開通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平台,并每年舉辦“全國普通高校招生網上咨詢周”活動;
2006年1月開通學籍學曆信息管理平台;2006年6月開通出國頻道;2006年7月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變更域名,成為學信網的研招頻道;根據美國alexa網站2006年公布的動态排名,學信網已跻身中國教育類網站第一的位置;
2007年1月開通就業頻道,原學信人才頻道整合到就業頻道。
招生政策
2012年研究生招生工作在全國各地進行,教育部日前對研究生招生政策作出調整,允許達到國家标準分數線,報考學術型碩士的考生改讀專業碩士學位。有關專家表示,這種大規模的調劑政策在國家高校招生工作中尚屬首次。
目前,我國碩士研究生教育中有學術碩士學位和專業碩士學位兩種學位類型。以往,應屆畢業生隻能報考學術碩士學位,但從2009年開始,教育部調整政策,應屆畢業生也可報考專業碩士學位。
2012年,全國專業碩士學位共有19類,其中可以接收調劑生的有:社會工作碩士、教育碩士、體育碩士、漢語國際教育碩士、翻譯碩士、藝術碩士、風景園林碩士、建築學碩士、工程碩士、農業推廣碩士、獸醫碩士、臨床醫學碩士、口腔醫學碩士、公共衛生碩士、會計碩士、軍事碩士這16類專業。
不接收調劑生的有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法律碩士3個專業學位。凡報考這3個專業的考生,也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同時,政策還規定,報考專業學位的考生,隻要符合條件也可以調入專業相同或相近的專業學位。
據介紹,過去的調劑隻是相同學位間的微調,從來沒有出現這種大規模的跨學位調劑。這可以把原來不願意上專業學位的一些考生留住,在一定程度上保證了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的質量。
報考條件
(一)學術型研究生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産黨的領導,願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考生的學曆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曆的應屆本科畢業生;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曆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曆後,經2年或2年以上,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且符合招生單位根據本單位的培養目标對考生提出的具體業務要求的人員;
(4)國家承認學曆的本科結業生和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5)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的人員,可以再次報考碩士生,但隻能報考委托培養或自籌經費的碩士。
自考生和網絡教育學生須在報名現場确認截止日期前取得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證書方可報考。
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4.年齡一般不超過40周歲(1970年8月31日以後出生者),報考委托培養和自籌經費的考生年齡不限。
5.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單位規定的體檢要求。
(二)專業學位研究生
1.法律碩士(非法學),簡稱“法律碩士(非法學)聯考”:
(1)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2)在高校學習的專業為非法學專業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畢業生不得報考)。
2.法律碩士(法學),簡稱“法律碩士(法學)聯考”:
(1)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2)在高校學習的專業為法學專業的(僅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畢業生方可報考)。
3.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工程碩士中的項目管理、教育碩士中的教育管理、體育碩士中的競賽組織專業學位:
(1)符合(一)中第1、2、4、5各項的要求。
(2)大學本科畢業後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曆後,經5年或5年以上,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4.除法律碩士(非法學)、法律碩士(法學)、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工程碩士中的項目管理、教育碩士中的教育管理、體育碩士中的競賽組織外的其他專業學位須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三)單獨考試
1.符合報考條件(一)中第1、2、4、5各項要求。
2.取得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後連續工作4年或4年以上,業務優秀,已發表過研究論文(技術報告)或已經成為業務骨幹,經本單位同意和兩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推薦,為本單位定向培養或委托培養的在職人員。
獲得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後工作2年或2年以上,業務優秀,經本單位同意和兩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推薦,為本單位委托培養的在職人員。
(四)推薦免試
經審定可以開展推免生工作的高等學校,可以推薦本校規定數量的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初試,并在規定的日期前直接到報考單位參加複試和辦理接收手續。推薦和接收辦法由學校(招生單位)根據教育部的有關規定制定。被接收的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團和農村教育碩士項目的推免生)須在國家規定的報名時間内到報考點辦理報名确認手續,亦不得再參加統考。在規定的日期内仍未落實接收招生單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資格。
除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工程碩士中的項目管理、教育碩士中的教育管理、體育碩士中的競賽組織外,其它學術型專業和各專業學位均可接收推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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