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人民政府和上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關于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
(二)組織管理工商企業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人的登記注冊,依法核定注冊單位名稱,審定、批準、頒發有關證照,對其登記注冊事項及經營活動進行監督管理。
(三)依法組織監督管理市場競争行為,查處壟斷、不正當競争、流通領域的走私販私行為,打擊傳銷和變相傳銷等經濟違法行為。
(四)依法組織監督市場交易行為,組織監督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組織查處假冒僞劣商品行為,受理消費者申訴,組織查處侵犯消費者權益案件,保護經營者、消費者合法權益。
(五)組織實施各類市場經營秩序的規範管理與監督;監督管理電子網絡經營行為。
(六)查處商标侵權行為,保護注冊商标專用權,監督管理商标的使用和印制;指導商标代理機構工作。
(七)組織管理廣告審批發布與廣告經營活動,指導廣告審查機構的工作。
(八)組織實施合同行政監管,會同行業管理部門制定合同示範文本,指導辦理合同鑒證,監督管理消費類合同格式條款,組織查處合同欺詐行為。
(九)監督管理經紀人、經紀機構以及有關中介服務機構。
(十)組織管理動産抵押登記,組織管理拍賣行為。
(十一)對商業名稱、馳名和著名商品特有的名稱、包裝、裝潢,商業秘密,商标等實施監督管理和綜合保護。
(十二)組織管理個體工商戶、個人合夥、私營獨資和私營企業的經營行為。
(十三)領導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統的業務、行政、人事、财物等工作;指導所屬事業單位和協會、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的工作。
(十四)承辦上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和所在地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内設機構
1、辦公室(加挂信息中心牌子)
組織協調機關日常工作;草拟重要文件;負責機關文電、機要、重要會議和重大活動的組織工作;承擔綜合性調研;負責全系統檔案、信息、新聞、信訪、統計工作。
2、人事教育科
負責全系統的機構編制、人事、領導班子、外事、社會保險等管理工作;拟訂并組織系統教育培訓和發展規劃;指導系統基層建設和評選表彰工作;負責出國(境)人員的政審工作。
3、财務科
研究拟訂财務監督管理的規章制度及措施;編制工商行政管理系統經費預算方案及審查決算方案;組織管理工商行政管理系統國有資産,監督管理下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及所屬單位的财務活動。
4、監察室(與直屬機關黨委辦公室合署辦公,代管督察隊)
負責本系統的監察、紀檢和行風建設、廉政建設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黨群計生等工作。督察隊對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及工作人員依法履行職責、行使職權和遵守紀律等事項進行現場監督;受理人民群衆來信、來訪和來電中對有關行政效能和廉政勤政的舉報、投訴;承辦領導交辦的需要督察的其他事項。
5、法規科
承擔行政處罰案件的核審、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案件的應訴工作;組織開展工商行政管理執法監督和聽證工作;組織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規宣傳培訓;組織實施執法責任制,指導本系統法制工作。
6、登記注冊科
負責登記管轄的内資企業的注冊登記;依照法規規定發布登記公告;指導企業登記注冊工作;協調有關職能部門,貫徹落實個體私營經濟發展政策。
7、企業監督管理科
負責管轄範圍内企業和其他經營單位經營行為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查處違反企業登記管理法律、法規的行為,查處無照經營;負責本局登記注冊企業和經營單位的年檢、驗照工作;組織實施企業年檢和個體工商戶驗照工作;指導企業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個體勞動者協會、私營企業協會工作。
8、經濟檢查科(與消費者權益保護科合署辦公,并加挂打擊傳銷辦公室牌子)
組織查處市場中的壟斷、不正當競争、走私販私、傳銷和變相傳銷及其他經濟違法違章行為;組織、監督、協調本系統查處經濟違法違章案件工作;組織查處嚴重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案件;組織監督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組織查處假冒僞劣商品等違法行為;指導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和“12315”投訴舉報中心的工作。
9、商标廣告管理科
組織對商标和特殊标志的使用以及商标使用許可合同的監督管理;負責商标印制的監督管理工作,審批印制商标單位,負責商标印制業務管理人員的培訓和管理工作;組織查處商标侵權、假冒等違法行為;指導和監督管理商标代理機構和商标評估機構的工作;負責著名商标的推薦、管理工作;依法負責廣告經營資格登記工作;監督管理各類廣告活動;依法查處虛假違法廣告;指導廣告行業組織的工作。
10、市場合同管理科
組織監督、管理各類市場和經紀人、經紀機構;組織指導對各類市場進行專項治理;組織對各類市場及各種商品展銷活動的注冊登記工作;指導協調工商所市場巡查工作;組織開展評選表彰文明市場活動;研究拟訂合同監督管理規章制度,指導地方合同管理機關和業務主管部門的合同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合同行政監管,監制和推行合同示範文本,辦理合同鑒證,調解合同争議,查處合同違法行為;組織管理動産抵押登記,組織監管拍賣行為。
11、外商投資企業登記管理科
按照授權辦理外商投資企業及國(境)外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的登記注冊。登記管理範圍(事項)按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的授權範圍執行。
領導分工
李德榮局長:主持全面工作,分管商标廣告管理科、商标協會工作。
程新友副局長:分管辦公室(信息中心)、财務科、市場合同管理科、機關服務中心和工商學會工作。
陳盛懷副局長:分管法規科、經濟檢查科和經濟檢查支隊工作。
歐陽偉豪副局長:分管人事教育科(黨辦)、登記注冊科、外商投資企業登記管理科、企業監督管理科和個私協會工作。
梁一嶽紀檢組長:協助李德榮局長工作,分管監察室(督察隊)工作。
劉志偉副局長:分管市場合同管理科、消費者委員會、12315投訴舉報中心工作。
葉根松調研員:協助歐陽偉豪副局長工作。
王樂軍副調研員:協助陳盛懷副局長工作。
李俊儀副調研員:協助梁一嶽紀檢組長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