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公共資源統一進場交易的服務平台
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負責公共資源交易和提供咨詢、服務的機構,是公共資源統一進場交易的服務平台。[1]内容包括工程建設招投标、土地和礦業權交易、企業國有産權交易、政府采購、公立醫院藥品和醫療用品采購、司法機關罰沒物品拍賣、國有的文藝品拍賣等所有公共資源交易項目全部納入中心集中交易。
    公司名稱: 外文名: 所屬行業: 法定代表人: 總部地點: 經營範圍: 公司類型: 公司口号: 年營業額: 員工數: 中文名: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服務:負責公共資源交易和提供咨詢 實質:公共資源統一進場交易的服務平台 包括:土地和礦業權交易

概念信息

成立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的指導思想是: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以改革創新為動力,遵循“政府主導、管辦分離,集中交易、規範運行,部門監管、行政監察”的原則,優化公共資源配置,整合現有分散的專業交易平台,創新監管機制,規範交易行為,切實解決公共資源交易過程中存在的突出問題,維護社會公共利益和市場參與各方利益,打造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守信的陽光交易平台。

公共資源交易管理體制改革是政府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一項重要内容,是建設服務型政府的重要舉措。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的成立整合規範了公共資源交易的流程,形成了統一、規範的業務操作流程和管理制度。實行八統一即:統一受理登記、統一信息發布、統一時間安排、統一專家中介抽取、統一發放中标通知、統一費用收取退付、統一交易資料保存、統一電子監察監控。

特點介紹

在邏輯上将管理與服務進行統一管理。

目前由于政府采購法和招投标法中有着部分法律條文的沖突,導緻在交易平台中出現了若幹問題,故而以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為試點,提供現實法律依據的來源,同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的建立多以事業單位的形式出現,在未來四年内,事業單位改革将何去何從,也是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即将面對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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