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喻論證

比喻論證

論證方法
比喻論證是指用比喻者之理去論證被比喻者之理的論證方法。在兩事物之間,隻需要有類似之點,即可用一事物比喻另一事物,從而論證一個比較抽象的事理。[1]
    中文名:比喻論證 外文名: 定義: 方式:打比方 類型:論證方法 又稱:喻證法

基本内容

是形象地對論點進行證明的一種論證方法。"喻巧而理至",由于這種方法是用容易理解和淺顯的事物來說明不易理解和較深的事理,具有形象性。

能将抽象的道理予以具體化,做到深入淺出、平易生動,從而加強對論點的證明。運用時要注意所用的比喻必須恰當。一般說,比喻論證不宜作為一篇文章論證的主要方法,因此要适量。

引用示例

例如《哨子》用生活中的實物——“哨子”來比喻許多人所追求的、對其價值作出錯誤估價的事物,人們為了“哨子”而付出了過高的代價,從而論證了論點。

這樣通過比喻論證使所論述的道理淺顯透徹,形象易懂,具有更強的說服力。

又如《論求知》的第四段用“人的天性猶如野生的花草,求知學習好比修剪移栽”這一組比喻來論證“求知可以改進人的天性”的論點。

又如《勸學》第四段,“蟹六跪而二螯,非蛇鳝之穴無可寄托着,用心躁也”。這樣寫,使論述的道理通俗易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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