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内信用證

國内信用證

信用支付書面承諾
國内信用證(簡稱信用證),是指開證銀行依照申請人(購貨方)的申請向受益人(銷貨方)開出的有一定金額、在一定期限内憑信用證規定的單據支付款項的書面承諾,隻适用于國内企業之間商品交易産生的貨款結算,并且隻能用于轉款結算,不得支取現金。
    中文名:國内信用證 外文名:Domestic Letter of Credit 别名: 類型:概念 簡稱:信用證

辦理程序

開證

(1)開證申請。開證申請人使用信用證時,應委托其開戶銀行辦理開證業務。開證申請人申請辦理開證業務時,應當填具開證申請書、信用證申請人承諾書并提交有關購銷合同。

(2)受理開證。開證行根據申請人提交的開證申請書、信用證申請人承諾書及購銷合同決定是否受理開證業務。開證行在決定受理該項業務時,應向申請人收取不低于開證金額20%的保證金,并可根據申請人資信情況要求其提供抵押、質押或由其他金融機構出具保函。

通知

通知行收到信用證,應認真審核。審核無誤的,應填制信用證通知書,連同信用證交付受益人。

議付

議付,是指信用證指定的議付行在單證相符條件下,扣除議付利息後向受益人給付對價的行為。議付行必須是開證行指定的受益人開戶行。議付僅限于延期付款信用證。受益人可以在交單期或信用證有效期内向議付行提示單據、信用證正本及信用證通知書,并填制信用證議付/委托收款申請書和議付憑證,請求議付。

付款

受益人在交單期或信用證有效期内向開證行交單

收款,應向開戶銀行填制委托收款憑證和信用證議付/委托收款申請書,并出具單據和信用證正本。開戶銀行收到憑證和單證審查齊全後,應及時為其向開證行辦理交單和收款。開證行在收到議付行寄交的委托收款憑證、信用證單據及寄單通知書或受益人開戶行寄交的委托收款憑證、信用證正本單據及信用證議付/委托收款申請書的次日起5個營業日内,及時核對單據表面與信用證條款是否相符。

最新資訊

人民網南甯6月26日電 近日,廣西北部灣銀行成功為區内一家企業開立國内信用證150.82萬元。這标志着該行國内信用證業務暫停5年後再度起航,為後續開展國内信用證項下議付、押彙、福費廷等融資業務打下堅實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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