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商務模式

電子商務模式

網絡環境中的商務運作方式
電子商務模式是企業通過互聯網獲得收入的方式以及實現這種方式的方案,是網絡企業生存和發展的核心。電子商務模式主要有以下幾種理論:基于收入的電子商務模式理論,基于創新程度高低的電子商務模式理論,本體論電子商務模式理論,價值驅動的電子商務模式理論,原子模式理論等。電子商務模式由直接面向客戶模式、中介模式、内容提供商模式等八種模式之一或幾個組合而成。[1]電子商務模式的創新是電子商務企業競争優勢的主要來源之一。[2]
    中文名:電子商務模式 外文名:E-commerce mode 所屬學科: 作用:互聯網開展經營取得營業收入 經營模式:七種 代表:B2B、B2C、O2O、B2Q、G2B 釋義:商務運作方式和盈利模式 運營模式:線上支付、線下體驗

類型

1、基于價值鍊的分類。Paul Timmers提出的分類體系是基于價值鍊的整合,同時也考慮到了商務模式創新程度的高低和功能整合能力的多寡。按照這種體系電子商務模式可以分為電子商店、電子采購、電子商城、電子拍賣、虛拟社區、協作平台、第三方市場、價值鍊整合商、價值鍊服務供應商、信息中介、信用服務和其他服務等11類。

2、混合分類。Michael Rappa将電子商務模式分為經紀商、廣告商、信息中介商、銷售商、制造商、合作附屬商務模式、社區服務提供商、内容訂閱服務提供商、效用服務提供商等九大類。其中經濟商又可以分為買/賣配送、市場交易、商業貿易社區、購買者集合、經銷商、虛拟商城、後中介商、拍賣經紀人、反向拍賣經紀商、分類廣告、搜索代理等11種;廣告商又可以分為個性化門戶網站、專門化門戶網站、注意力/刺激性營銷、免費模式、廉價商店等5種。中國學者呂本富和張鵬将電子商務模式分為B2B、網上金融、網上銷售、網上拍賣/買、網絡軟服務、網絡硬服務、數字商品提供者、技術創新、内容服務、網絡門戶、網上社區、旁觀者等12種。其中BtoB模式根據職能又劃分為采購、銷售、物流、售後服務等類型;網上金融模式根據金融領域又劃分為網絡證券、網絡銀行、網上保險、個人理财、風險資本等類型。

3、基于原模式的分類。Peter Weill認為,電子商務的模式從本質上來說都是屬于原模式的一種或者是這些原模式的組合。而他所認為的原模式有以下八種:内容提供者、直接與顧客交易、全面服務提供者、中間商、共享基礎設施、價值網整合商、虛拟社區、企業/政府一體化。

4、基于新舊模式差異的分類。Paul Bambury從新的商務模式與舊商務模式的差異角度出發,将電子商務模式分為兩大類:移植模式和禀賦模式。移植模式是指那些在真實世界當中存在的、并被移植到網絡環境中的商務模式。禀賦模式則是在網絡環境中特有的、與生俱來的商務模式。

5、基于控制方的分類。麥肯錫管理咨詢公司認為存在三種新興的電子商務模式,即賣方控制模式、買方控制模式和第三方控制模式。這種分類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賣方、買方以及第三方中介在市場交易過程中的相對主導地位,體現了各方對交易的控制程度。

6、基于Internet商務功用的分類。Crystal Dreisbach和Staff Writer按照Internet的商務功用,将電子商務模式劃分為三類:基于産品銷售的商務模式、基于服務銷售的商務模式和基于信息交付的商務模式。

7、基于B2B和B2C的分類。中國社科院财貿所課題組基于B2B和B2C模式進行了進一步的分類。

按照為消費者提供的服務内容不同将B2C模式分為電子經紀、電子直銷、電子零售、遠程教育、網上預定、網上發行、網上金融等7類。将B2B模式分為名錄模式、B2B和B2C兼營模式、政府采購和公司采購、供應鍊模式、中介服務模式、拍賣模式、交換模式等7類。其中中介服務模式又可以細分為信息中介模式、CA中介服務、網絡服務模式、銀行中介服務等4種。

其中,電子商務模式随着其應用領域的不斷擴大和信息服務方式的不斷創新,電子商務的類型也層出不窮,主要可以分為以下六種類型:

1、企業與消費者之間的電子商務(Business to Consumer,即B2C)。

2、企業與企業之間的電子商務(Business to Business,即B2B)。

3、消費者與消費者之間的電子商務(Consumer to Consumer即C2C)。C2C商務平台就是通過為買賣雙方提供一個在線交易平台,使賣方可以主動提供商品上網拍賣,而買方可以自行選擇商品進行競價。

4、線下商務與互聯網之間的電子商務(Online To Offline即O2O)。這樣線下服務就可以用線上來攬客,消費者可以用線上來篩選服務,還有成交可以在線結算,很快達到規模。該模式最重要的特點是:推廣效果可查,每筆交易可跟蹤。

5.所謂BoB是Business-Operator-Business的縮寫,意指供應方(Business)與采購方(Business)之間通過運營者(Operator)達成産品或服務交易的一種新型電子商務模式。

6、B2Q模式,通過在采購環節中引入第三方工程師技術服務人員,提供售前驗廠驗貨、售後安裝調試維修等服務。

B2C

企業與消費者之間的電子商務(Business to Customer,即B2C)。這是消費者利用因特網直接參與經濟活動的形式,類同于商業電子化的零售商務。随着因特網的出現,網上銷售迅速地發展起來。B2C是電子商務應用中的主要運行模式,也是電子商務教學的主體内容之一。

B2C就是企業通過網絡銷售産品或服務給個人消費者。企業廠商直接将産品或服務推上網絡,并提供充足資訊與便利的接口吸引消費者選購,這也是一般最常見的作業方式,例如網絡購物、證券公司網絡下單作業、一般網站的資料查詢作業等等,都是屬于企業直接接觸顧客的作業方式。可成以下四種經營的模式:

虛拟社群(Virtual communities):虛拟社群的着眼點都在顧客的需求上,有三個特質-專注于買方消費者而非賣方、良好的信任關系、創新與風險承擔。

交易聚合(Transaction Aggregators):電子商務即是買賣。

廣告網絡(Advertising Network)

線上與線下結合的模式(O2O模式)

B2B

企業與企業之間的電子商務(Business to Business,即B2B)。B2B方式是電子商務應用最多和最受企業重視的形式,企業可以使用Internet或其他網絡對每筆交易尋找最佳合作夥伴,完成從定購到結算的全部交易行為。其代表是馬雲的阿裡巴巴電子商務模式,B2B交易金額占整體電子商務市場份額的85%左右。

B2B電子商務是指以企業為主體,在企業之間進行的電子商務活動。B2B電子商務是電子商務的主流,也是企業面臨激烈的市場競争、改善競争條件、建立競争優勢的主要方法。開展電子商務,将使企業擁有一個商機無限的發展空間,這也是企業謀生存、求發展的必由之路,它可以使企業在競争中處于更加有利的地位。B2B電子商務将會為企業帶來更低的價格、更高的生産率和更低的勞動成本以及更多的商業機會。

B2B主要是針對企業内部以及企業(B)與上下遊協力廠商(B)之間的資訊整合,并在互聯網上進行的企業與企業間交易。借由企業内部網(Intranet)建構資訊流通的基礎,及外部網絡(Extranet)結合産業的上中下遊廠商,達到供應鍊(SCM)的整合。因此透過B2B的商業模式,不僅可以簡化企業内部資訊流通的成本,更可使企業與企業之間的交易流程更快速、更減少成本的耗損。

C2C

消費者與消費者之間的電子商務(Consumer to Consumer,即C2C)。C2C商務平台就是通過為買賣雙方提供一個在線交易平台,使賣方可以主動提供商品上網拍賣,而買方可以自行選擇商品進行競價。其代表是eBay、taobao電子商務模式

C2C是指消費者與消費者之間的互動交易行為,這種交易方式是多變的。例如消費者可同在某一競标網站或拍賣網站中,共同在線上出價而由價高者得标。或由消費者自行在網絡新聞論壇或BBS上張貼布告以出售二手貨品,甚至是新品,諸如此類因消費者間的互動而完成的交易,就是C2C的交易。

競标拍賣已經成為決定稀有物價格最有效率的方法之一,舉凡古董、名人物品、稀有郵票…隻要需求面大于供給面的物品,就可以使用拍賣的模式決定最佳市場價格。拍賣會商品的價格因為欲購者的彼此相較而逐漸升高,最後由最想買到商品的買家用最高價買到商品,而賣家則以市場所能接受的最高價格賣掉商品,這就是傳統的C2C競标模式。

C2C競标網站,競标物品是多樣化而毫無限制,商品提供者可以是鄰家的小孩,也可能是頂尖跨國大企業;貨品可是自制的糕餅,也可能是畢加索的真迹名畫。且C2C并不局限于物品與貨币的交易,在這虛拟的網站中,買賣雙方可選擇以物易物,或以人力資源交換商品。例如一位家庭主婦已準備一桌筵席的服務,換取心理醫生一節心靈澄靜之旅,這就是參加網絡競标交易的魅力,網站經營者不負責物流,而是協助市場資訊的彙集,以及建立信用評等制度。買賣兩方消費者看對眼,自行商量交貨和付款方式,每個人都可以創造一筆驚奇的交易。

C2B

消費者與企業之間的電子商務(Consumer to Business,即C2B)。通常情況為消費者根據自身需求定制産品和價格,或主動參與産品設計、生産和定價,産品、價格等彰顯消費者的個性化需求,生産企業進行定制化生産。

O2O

線上與線下相結合的電子商務(Online to Offline,即O2O)。O2O通過網購導購機,把互聯網與地面店完美對接,實現互聯網落地。讓消費者在享受線上優惠價格的同時,又可享受線下貼心的服務。中國較早轉型O2O并成熟運營的企業代表為家具網購市場領先的美樂樂,其O2O模式具體表現為線上家具網與線下體驗館的雙平台運營。

BoB

供應方(Business)與采購方(Business)之間通過運營者(Operator)達成産品或服務交易的一種電子商務模式。核心目的是幫助那些有品牌意識的中小企業或者渠道商們能夠有機會打造自己的品牌,實現自身的轉型和升級。BOB模式是由品衆網絡科技推行的一種全新的電商模式,它打破過往電子商務固有模式,提倡将電子商務平台化向電子商務運營化轉型,不同于以往的C2C、B2B、B2C、BAB等商業模式,其将電子商務以及實業運作中品牌運營、店鋪運營、移動運營、數據運營、渠道運營五大運營功能闆塊升級和落地

B2Q

B2Q(企業網購引入質量控制),英文:Enterprise online shopping introducequality control,交易雙方網上先簽意向交易合同,簽單後根據買方需要可引進公正的第三方(驗貨、驗廠、設備調試工程師)進行商品品質檢驗及售後服務。

F2C

F2C(FactorytoCustomer)最具代表為工廠直接到消費者的模式。

運作原理

階段⑴-就是讓整個企業與企業間的“供應鍊”與“配銷商”管理自動化,透過Internet,不但節省成本增加效率,更有開發新市場的機會,企業間商業交易資訊交換,如采購單、商業發票及确認通知等。

階段⑴→⑵這類資料交換的協定稱之為電子資料交換(EDI),其運作方式是将電子表格的每一個字段,以一對一的方式,對應于商業交易書面表格中的每一部分,就像所有的采購單及交易記錄都記錄在數據庫中。

階段⑶-電子資金轉移,如銀行與其往來企業間資金的自動轉帳。

階段⑷-所有的出貨需求在經過數據庫處理後會自動完成物流配送的要求。

政府

企業與政府之間的電子商務涵蓋了政府與企業間的各項事務,包括政府采購、稅收、商檢、管理條例發布,以及法規政策頒布等。政府一方面作為消費者,可以通過Internet網發布自己的采購清單,公開、透明、高效、廉潔地完成所需物品的采購;另一方面,政府對企業宏觀調控、指導規範、監督管理的職能通過網絡以電子商務方式更能充分、及時地發揮。借助于網絡及其他信息技術,政府職能部門能更及時全面地獲取所需信息,做出正确決策,做到快速反應,能迅速、直接地将政策法規及調控信息傳達于企業,起到管理與服務的作用。在電子商務中,政府還有一個重要作用,就是對電子商務的推動、管理和規範作用。

新模式

電子商務新模式其一:移動電子商務,不僅提供電子購物環境,還提供一種全新的銷售和信息發布渠道。從信息流向的角度,移動電子商務提供的業務可分為以下三個方面:1)“推(Push)”業務:主要用于公共信息發布。應用領域包括時事新聞、天氣預報、股票行情、彩票中獎公布、交通路況信息、招聘信息和廣告等等。2)“拉(Pull)”業務:主要用于信息的個人定制接收。應用領域包括服務賬單、電話号碼、旅遊信息、航班信息、影院節目安排、列車時刻表、行業産品信息等等。3)“交互式(Interactive)”業務:包括電子購物、博彩、遊戲、證券交易、在線競拍等等。

新分類

傳統的從參與電子商務活動的主體的類型的差異角度對電子商務活動進行的歸類,在一定程度上缺乏對企業開展電子商務活動的指導意義,因為企業雖然可以比較容易的知道自己是屬于上述四種電子商務模式的哪一種,但是并不能從中獲得自己該如何進行經營活動的啟示。而且這裡邊的"B"代表的企業可以是什麼樣的類型也讓人疑惑。人們不僅會問這四種類型的電子商務模式有何不同,還會問不同類型的"B"進行這四種模式的電子商務活動時會有何不同,這樣也把問題複雜化了。

其實,電子商務模式也即企業或個人通過網絡賺錢的模式。研究它的時候,賺錢的行為由誰實施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無論是誰要開展電子商務從網絡上賺錢,他會采取哪些必然的行為模式。而這些行為模式,才是我們研究的真正目标。

模式轉變

一是應用模式的轉變,将ERP與電子商務相融合,形成全程電子商務模式;

電子商務與ERP系統整合的重要性

對于企業來說,電子商務和ERP系統就像戰場上的前線與後方,兩者關系密切、息息相關。比如,企業内部通過網上商城獲取用戶訂單後,能夠立刻将訂單信息傳遞至内部的ERP系統,用以采購、計算、财務、進銷存軟件等各部門之間組織協調,核算庫存、資金和銷售。倘若前端商城系統與後台ERP系統脫節,就會導緻信息流和數據相對封閉、獨立,無法流通、整合,電子商務平台獲得的訂單信息、市場信息無法傳遞至後台ERP系統,前後台信息完全脫節。

這樣的後果便是企業的信息流、資金流、物流不能夠有機統一,數據的一緻性、完整性和準确性在進銷存軟件不能得到保證,中小企業内部之間重複着冗餘的工作,不能對用戶需求作出迅速及時的響應,工作效率下降、運營成本上升,有百害而無一利。

所以,企業的電子商務網上商城和ERP系統的整合對接迫不及待、不容忽視。

電子商務與ERP系統如何整合

進銷存軟件通過ERP系統與電子商務平台整合對接,可以降低運營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并且對企業整體來說都具有很強的競争力。縱觀市面上的産品,366EC的網店賬務協同系統——管家婆全程通就可以實現,全程通是針對雙核網店系統與管家婆進銷存軟件用戶研發的“中轉鍊”,可實現網店系統與管家婆輝煌系列等20款軟件進行商品信息、會員信息、倉庫和庫存、訂單等内容的同步管理,達到統一管理配置、簡化用戶操作,從而提高工作效率,為企業創造價值的目标。

二是消費模式的轉變,消費由許可模式向SaaS模式過渡,降低總體擁有成本和使用門檻;

三是外包模式的轉變,未來社會分工會越來越細,IT外包不單是軟件外包,還包括人才外包,運行環境外包等等,大外包是未來的趨勢。全程電子商務模式在SaaS基礎上已經産生出了這種大外包的形式。

普通電商

簡單電子商務是基于SAAS架構下的電子商務建設與運營的全新理念。簡單電子商務旨在幫助有理想的創業家實現省錢、省心、省力、省時地建設、運營網上商城,并依靠獨立自主的網店運營打造品牌、拓展市場。

簡單電子商務以省錢、省心、省力、省時為核心,倡導以獨立網店的形式建設、運營、管理網店。它即不同于平台網店,也不同于綜合B2C網上商城,它集網店建設(開網店)與網店運營于一身,可為網店主提供無需增加人力、無需增加等待,無需高額費用就可實現網店建設與推廣的服務。

對實體店沖擊

人都有一種欲望,就是希望可以花越少的價錢,購買到越多越好的東西。有需求就有市場,伴随着越來越多手機比價軟件的更新,比價軟件的功能也越來越豐富。掃描二維碼、拍張照片自動匹配等已經實現,更多精打細算的消費者也加入到電商比價的大軍。

馬雲曾說,不是電商平台太便宜,而是實體店成本高。本身,實體店的運營成本就比電商運營的成本要高,更昂貴的店鋪租金、更龐大的人力物力支出等,使得實體店同款商品的單價通常都會比電商的同款商品價格高一些。這使得,一件成本1000左右的商品,經過層層經銷商與中間商的手,到實體店就有可能高達5000元。這使得電商比價的價值大大增加。

随着電商的進一步發展,實體店更是舉步維艱。電商比價則像是往實體店傷口上撒鹽,比價後的電商流量與成交量大幅增加,電商的經銷網絡進一步壓縮了實體店的市場。一方面,實體店的經營方處于弱勢,市場份額不斷被電商平台擠壓,如一些服裝、電子産品等。另一方面是傳統線下銷售渠道的企業将産品線擴大到線上平台,增加線上銷售的比重已應對競争。

電商比價的誕生,對于消費者而言是一種幸事。作為實體店,如何利用好這次的競争是關鍵。實體店模式是否已經到了盡頭?肯定不是。但随着電商的進一步發展,電商将基本取代實體店,成為社會銷售的主流。實體店也有電商所不能媲美的優勢,如實體交易、質量當場檢驗、售後方便等。但無論如何,O2O會是未來兩者合作的主線。

盈利模式

通過研究過數以百計的電子商務項目,有充分的理由認為可以将電子商務項目的盈利模式歸結為以下三種:

第一種,利用已有資源(難度最低)

例如:某服裝企業通過網絡銷售産品(企業産品即其資源)、某營銷顧問公司通過網絡提供顧問服務、門戶網站利用已有的巨大流量賣廣告位等。

對于這種模式的電子商務企業,隻要向客戶提供良好的産品(自有的資源),找到合适的銷售渠道,并進行必要的宣傳推廣就行了。

第二種,利用積累的某種資源(難度中等)

對于這種模式的電子商務企業,隻要積累豐富的資源、建設一個良好的平台,并加大宣傳推廣的力度就可以取得成功。可通過提供免費服務吸引大量網民訪問從而獲得廣告收入,也可以采取付費會員制(資源具有不易獲得性時,采取付費會員制為最佳)。

第三種,利用彙聚的兩種訪客資源(難度高)

對于這種模式的電子商務企業,需要建設一個優秀的平台,并通過強力的宣傳推廣吸引平台所面向的兩種訪客,通常起步階段對兩種訪客都同時采取免費策略。

特點

環境

人們不受時間的限制,不受空間的限制,不受傳統購物的諸多限制,可以随時随地在網上交易。通過跨越時間、空間,使我們在特定的時間裡能夠接觸到更多的客戶,為我們提供了更廣闊的發展環境。

市場

在網上這個世界将會變得很小,一個商家可以面對全球的消費者,而一個消費者可以在全球的任何一家商家購物。一個商家可以去挑戰不同地區、不同類别的買家客戶群,在網上能夠收集到豐富的買家信息,進行數據分析。

優勢

電子商務減少了商品流通的中間環節,節省了大量的開支,從而也大大降低了商品流通和交易的成本。通過電子商務,企業能夠更快地匹配買家,實現真正的産-供-銷一體化,能夠節約資源,減少不必要的生産浪費。

劣勢

工商部門

國家工商總局市場監管司相關負責人在“2012電商好客服”活動中透露,國家工商總局将從市場準入、不正當競争、按片區管理等方面,對2010年實施地《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管理暫行辦法》展開修訂,不過還正在征求意見階段。

一些社交網站也存在陷阱,如借助交友假象詐騙金錢,洩露用戶個人信息等。該負責人透露,修訂地辦法中會對社交網站進行規範。

據介紹,工商總局已初步建立了網購電商信息庫,網上經營地監管将與線下一樣具有可操作性,有營業執照地網絡經營者信息進入數據庫後,全國各級工商可實行聯動,對虛拟性、跨區域地網上交易行為進行監管,屆時網上經營者地違法行為典型特征也會被建成數據庫,便于工商人員在執法過程中對違法行為進行判定。

售後服務

網購火爆的同時,電商服務也備受投訴。北京電子商務協會副會長林亞介紹,無論是專家、第三方機構還是媒體評分,電商售後服務得分低,是對消費者服務的薄弱環節。電子商務在配送、安裝、産品退換貨、維修等環節,依然是短闆所在。

另外,網購電商的發展也伴随出現了一些新現象,讓廣大網購消費者印象深刻的就是電商們發起地多場節日促銷和價格戰。

對此,中國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監測顯示,全國大規模地電商價格戰不下10次,每次價格戰過後的半個月,均為顧客投訴地高峰期。其中網絡購物投訴占55.4%,網絡團購為21.32%。

國家工商總局市場監管司負責人表示,工商總局也正在加強電商誠信體系建設,設立黑名單制度,将來網上經營者的違法行為,如不正當競争的違規價格促銷等會被記錄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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