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成立時間:1919年根據《凡爾賽和約》作為國際聯盟的附屬機構成立,1946年成為聯合國負責勞動就業、社會保障等社會事務的專門機構。n
宗旨:促進充分就業和提高生活水平;促進勞資合作;改善勞動條件;擴大社會保障;保證勞動者的職業安全與衛生;獲得世界持久和平,建立和維護社會正義。n
成員:187個成員。n
組織機構:主要為國際勞工大會、理事會和國際勞工局。n
總部:瑞士日内瓦。n
主要負責人:總幹事蓋·萊德(Guy Ryder,英國人),2012年當選,2017年獲連任,任期至2022年。
國際勞工組織成立于1919年,通過凡爾賽條約的談判形成,最初是國際聯盟的一個部門。第二次世界大戰中期,來自41個國家的政府、雇主和工人代表出席了在費城召開的國際勞工大會。代表們通過了《費城宣言》,将其作為《國際勞工組織章程》的附件,至今仍是關于國際勞工組織宗旨和目标的憲章。1945年12月14日,成為聯合國負責勞工事務的專門機構。1969年,國際勞工組織被授予諾貝爾和平獎。
國際勞工組織尋求強化勞工權利,改善工作與生活狀況,制造就業,提供資訊與培訓機會。國際勞工組織的項目包括職業安全與健康危害警示系統,勞動标準與人權項目。國際勞工組織建立的國際性的勞動條件标準,成為了個别國家的工會和其他運動的基礎。
獲諾貝爾和平獎
1969年諾貝爾和平獎:
諾貝爾委員會表示,國際勞工組織獲得和平獎的原因在于它通過保障社會正義,為增進國家間兄弟情誼作出了最大的努力。委員會還提到:“國際勞工組織日内瓦總部的奠基石下有一份文件,上面寫道,‘如果祈望和平,就應匡扶正義’。”n
諾貝爾委員會在其頒獎典禮緻辭中說道:“國際勞工組織通過認真不懈的努力,成功引進改革,消除了許多國家,尤其是歐洲國家中最為明目張膽的不公正現象。通過調控收入和革新社會福利政策,國際勞工組織在平衡這些國家間的貧富差距方面起到了它的作用。”
國際勞工組織總幹事解釋道,該組織的目标是“消除重重地壓在世界上被剝削者身上的貧窮、困苦和匮乏。在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改善人民生活和工作條件、保證人民基本人權以及最終實現人民在社會中的自由、自尊和自治等方面,我們組織都在國際中發揮了核心作用。n
如果我們、政府和國際社會成員共同努力實現這些目标,我們就能奠定一個穩定而持久的和平世界體系。”他說,諾貝爾和平獎“将會繼續啟發我們未來在各個方面的努力,以幫助在和平世界裡構建一個更加公正的社會。”
組織結構
國際勞工組織是以國家為單位參加的國際組織,但在組織結構上實行獨特的“三方性”原則,即參加各種會議和活動的成員國代表團由政府、雇主組織和工人組織的代表組成,三方代表有平等獨立的發言和表決權。國際勞工組織的主要機構是國際勞工大會、理事會和國際勞工局。國際勞工大會閉會期間理事會指導該組織工作,國際勞工局是其常設秘書處。此外,其地區會議和産業委員會也是重要的輔助機構。
(1)國際勞工大會:最高權力機構,每年6月在日内瓦舉行。自成立起至2009年,共舉行了98屆國際勞工大會。此會議工作為精心編寫起草公約和建議,經大多數表決後通過并推行。會議并且還決定國際勞工組織的一般政策、工作計劃和預算。
(2)理事會:國際勞工組織的執行委員會,每三年經大會選舉産生,在大會休會期間指導該組織工作,每年3月和11月各召開一次會議,截止2009年6月,共召開了305次理事會會議。
(3)國際勞工局:常設秘書處,設在瑞士日内瓦國際勞工局總部。
主要活動
(1)國際勞工立法:制定國際勞工公約和建議書供成員國批準實施。自1919年至2001年,曆屆勞工大會已制定184項公約和192項建議書。
(2)技術援助與技術合作:向成員國提供勞動領域的資金、技術和咨詢援助與合作。
(3)研究和出版:開展勞動科學領域理論與實踐的研究工作,出版散發各類有關期刊、專著和宣傳材料。
主要出版物
1、國際勞工評論(International Labour Review)
學術性刊物,登載與當前國際和各國勞工問題有關的經濟和社會類文章。雙月刊。
2、勞動法彙編(Labour Law Documents)
刊登重要的國際勞工公約以及各國勞動和社會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規文本。每年出版三期。
3、勞工統計公報(Bulletin of Labour Statistics)
刊登勞工統計方面的專題文章、英法西三種語言并列的關于就業、失業、工資、工時和消費物價每季度數字的統計表(每期附帶一項最新補充材料)、另出專刊,登載國際勞工局每年按職業分類對工資和工時,以及食品零售物價進行《十月調查》得到的結果。每年共出版四期公報、四期補充材料、一期《十月調查》專刊。
4、勞工統計年鑒(Year Book of Labour Statistics)
英法西三種語言。刊登年度世界各國勞動綜合統計資料,包括總人口和經濟活動人口、就業、失業、工時、工資、勞動成本、工傷、罷工和關廠(絕大多數表格按主要經濟活動部門分類)、以及消費物價。對統計來源和方法進行說明,為使用年鑒和公報提供指導。
5、正式公報(Official Bulletin)
公報A(Series A):登載國際勞工組織工作消息、國際勞工大會通過的文件及其它正式文件;公報B(Series B):登載國際勞工局理事會結社自由委員會報告。每年各出3期。
6、社會和勞工公報(Social and Labour Bulletin)
社會和勞工新聞季刊。登載各國政府及雇主和工人組織在社會和勞動事務立法和制定政策方面活動情況的最新消息。每年四期和一期增刊。
7、國際勞工文獻(International Labour Documentation)
月刊。根據國際勞工局LABORDOC數據庫彙編的文獻目錄公報,包括世界各國勞動關系、勞動法、就業、工作條件、管理、職業培訓、項目評估、勞動經濟、社會發展、農村發展、技術變革等領域。
8、國際勞工大會文件(Documents of the International Labour Conference)
包括每年國際勞工大會各項議題的工作文件以及大會會議記錄,通常為14至18項。
9、勞工教育(Labour Education)
季刊。供工會組織和其它工人教育機構開展工人教育用。登載世界勞工問題現況、國際勞工組織活動、工人教育方法和勞工運動曆史等方面的消息以及書評。
10、國際勞工組織行政法庭裁決彙編(Judgments of the Administrative Tribunal of the ILO)
每年出版兩至三期。
11、工作條件文摘(Conditions of Work Digest)
刊登與工作條件和工作生活質量領域的重要問題和趨勢有關的立法、制定政策和計劃實施方面的消息。每年兩期。
12、區域大會文件(Documents of the Regional Conferences)
包括國際勞工組織非洲、美洲、亞洲和歐洲區域大會各項議題的工作文件。每次會議後出版。
13、産業會議文件(Documents of Industrial Meetings)
包括國際勞工局召開的各類專業産業會議的工作文件和會議記錄。每次會議後出版。
14、勞資關系叢書(Labour-Management Relations Series)
關于勞動法和勞資關系的專著,不定期出版。 15、管理開發叢書(Management Development Series)
關于各類管理問題和管理開發方法的專著,不定期出版。
16、社會保障成本(The Cost of Social Security)
世界各國社會保障支出比較研究。三年出一期。
17、職業安全衛生叢書(Occupational Safety and Health Series)
針對職業病和工傷事故的職業安全衛生專著和報告。不定期出版。
18、世界就業計劃研究報告(World Employment Program Studies)
刊登國際勞工局世界就業計劃處(該處的職能是為世界各國消除貧困和失業提供幫助)發表的宣傳品、研究報告和專著。不定期出版。
成員國
成員國包括對1945年11月第二次世界大戰後該組織的新章程生效時當時同時承認新章程的成員國。此外,任何原始的聯合國成員和其後向聯合國承認新章程的任何國家,也可加入。全體與會代表,包括政府的代表,在任何國際勞工組織大會的三分之二票的三分之二表決通過,可接納其他國家。
截止到2011年3月,已有183個成員國。
與中國關系
中國是該組織創始國之一。1971年該組織理事會根據聯大決議,通過了恢複中國合法權利的決議。1983年6月,中國正式恢複了在該組織的活動。1985年1月該組織在北京設立分支機構——國際勞工組織北京局,負責與中國有關政府機關、工會組織、企業團體、學術單位等進行聯系,并實施技術合作計劃,協助中國發展職業技術培訓。
工資報告
2012年4月初,國際勞工組織發布全球72個國家和地區的人均月收入統計,結果顯示,這些國家和地區的人均月收入是1480美元、約合人民币9327元。其中盧森堡的工資水平最高,月平均工資達到4089美元,中國内地員工的月平均工資為656美元、約合人民币4134元,位列第57位。另外,中國香港和澳門分别排在第30位和第52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