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中國又稱『華夏』,這一名稱的由來就與漢服有關。中華天朝重衣冠禮儀。《周易·系辭下》曰“是以自天佑之,吉無不利,黃帝、堯、舜垂衣裳而天下治,蓋取諸乾坤。”周公制周禮而治天下,被儒家尊為聖人。周禮通過《儀禮》、《周禮》、《禮記》的服章和儀式表現出來,因而衣冠、禮儀往往用來代指文明,漢服是禮儀的載體。 《春秋左傳正義》疏:“夏,大也。中國有禮儀之大,故稱夏;有服章之美,謂之華。華,夏一也。”
華夏皆謂中國,而謂之華夏者,夏,大也。言有禮儀之大,有文章之華也。中國者,聰明睿知之所居也。萬物财用之所聚也,賢聖之所教也,仁義之所施也,詩書禮樂之所用也。“親被王教,自屬中國,衣冠威儀,習俗孝悌,居身禮義,故謂之中國”。《尚書正義》注:“冕服采章曰華,大國曰夏。”
中國自古就被稱為“衣冠上國、禮儀之邦”,而“衣冠”便成了文明的代名詞。五胡亂華之時,原先在中原地區的貴族和平民紛紛逃亡到江南,保留了中原文明的火種,而逐漸把江南開發成繁華富庶之地,這一事件史稱“衣冠南渡”。漢服體系展現了華夏文明的等級文化、親屬文化、政治文化、重嫡輕庶、重長輕幼以及儒家的仁義思想。在中國古代的宗法文化背景下,服飾具有昭名分、辨等威、别貴賤的作用。
“漢服”一詞的文物記載最早見于《馬王堆三号墓遣冊》: 簡四四“美人四人,其二人楚服,二人漢服”。
最早的文獻記載,是東漢蔡邕的《獨斷》:“通天冠:天子常服,漢服受之秦,《禮》無文。”
最早的正史記載見于《漢書》:“(龜茲公主)後數來朝賀,樂漢衣服制度,歸其國,治宮室,作檄道周衛,出入傳呼,撞鐘鼓,如漢家儀。”
直接與漢朝重建的周禮服制體系有關。正如胡人傳統服飾被叫做“胡服”,中國傳統服飾被稱之為“漢服”。所以,後來“漢服”這個詞彙的基本内涵也固定下來,即漢族傳統服飾。在漫長的曆史中“漢服”逐漸成為漢人認同的文化象征。在唐代樊綽的書中就明确的稱大唐的服飾為"漢服".到了宋元明時期,一些異族酋長也明确地用“漢服”來指稱漢人服飾,如“遼國自太宗入晉之後,皇帝與南班漢官用漢服;太後與北班契丹臣僚用國服,其漢服即五代晉之遺制也”
元代修《遼史》甚至專門為漢服開辟了一個“漢服”條。公元1645年,滿清入關後,為了毀滅漢族的民族意志,在攻占江南時立即下達“剃發易服令”,1645年農曆6月15日,頒布剃發令,嚴令漢族人民剃發,随即在農曆7月9日,下令“衣冠悉遵本朝制度”,嚴令在幾個月内毀棄漢族服飾,改穿滿族服裝,違令者斬,綿延了4千餘年的漢服文化在滿清政府的殘酷暴力的政令下突然消亡。
禮儀文化
漢服是漢族的禮儀文化的必要組成部分。周禮的禮典分為五禮八綱,五禮包括:吉禮、兇禮、賓禮、軍禮、嘉禮;八綱包括:冠禮、婚禮、喪禮、祭禮、鄉禮、射禮、朝禮、聘禮。冠禮和婚禮是嘉禮的核心。祭禮即吉禮。
冠禮
冠禮是華夏禮儀制度之首,又稱成人禮,是對漢人進行禮教的開始。周朝士大夫年及二十行冠禮,王公年及十五而冠。《禮記·冠義》曰:“已冠而志之,成人之道也”。士大夫三加,三公諸侯四加。士大夫三套加冠漢服如下:
三公諸侯以及皇太子在三加之後,還會再加玄冕。
笄禮
笄禮是漢女的成人禮,即挽發腦後做髻,以簪绾之。鄭玄注《儀禮·士冠禮》曰:“笄女之禮猶冠男也,使主婦女賓執其禮”。已許嫁的漢女在15歲舉行笄禮,未許嫁則二十歲再舉行。按《宋史·禮志》載,宋朝公主的笄禮仿庶子冠禮由皇帝三加冠服:初加冠笄,再加冠朶,三加九翬四鳳冠。宋朝公主三加笄漢服如下:
婚禮
婚禮是嘉禮之一。唐宋制度,男方四品以上以冕服婚,九品以上以爵弁服婚,庶人以绛公服婚。女方以禮衣或連裳嫁。
軍禮
鄉射
行鄉射禮服玄冠,衣玄端素裳。執事者冠皮弁,衣缁麻衣,皂領袖,下素裳,所謂皮弁素積者也。
大傩
方相氏黑衣朱裳,侲子服赤布袴褶,執事赤帻、赤衣,太祝服青衣朱裳。
社會意義
下面就簡單的從五個方面闡述一下研究漢服文化的社會意義:
一、研究漢服文化對人們了解本民族傳統,加深民族感情具有很大的幫助。
二、研究漢服文化對弘揚傳統文化具有特殊的意義。
三、研究漢服文化可以增強人們的民族自豪感,和凝聚力和愛國心。
四、研究漢服文化對現階段祖國的道德文明建設有着積極的意義。
五、研究漢服文化對發展帶動中國的服裝産業的發展有很大幫助。
六、研究漢服文化從而回複華夏禮儀文明,帶動全民學習國學的熱情,提升全民的素質提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