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政法管理幹部學院

福建政法管理幹部學院

幹部培訓學院
福建省政法管理幹部學院座落于福州市倉山區風景秀麗的長安山下,前身為福建省政法幹部學校,創建于1951年。1985年經福建省人民政府批準,并報國家教育部備案,升格為福建省政法管理幹部學院。福建政法管理幹部學院擁有完善的教學設施,建有教學大樓、禮堂(電影院)、教職工宿舍、學生宿舍以及師生娛樂活動中心、并配有多媒體網絡教室、多媒體語音室、電子閱覽室、電腦室、模拟法庭和司法鑒定實驗室等現代化教學設施。其中,《台灣法研究學刊》是全國唯一的以台灣法研究為主,兼具台灣政治、經濟等領域的學術性社科刊物;《福建政法管理幹部學院學報》,是目前福建省首家公開發行的法學研究專業性學術期刊。
    中文名:福建政法管理幹部學院 外文名: 别名: 校園環境:市區 院校類型:綜合 院校排名:暫無 教學方式:全日制 主管部門:教育廳

教學設施

福建省政法管理幹部學院地址設在海峽西岸經濟區政治、經濟、文化、科研中心,福建省會福州,福建 福州 長安路60号,主要經營承擔政法系統幹部政治培訓、專業培訓和法律專業大專學曆教育等任務,于1985年2月18日在福州工商局登記注冊挂牌成立,學校注冊資本1870(萬元),在職員工126名。

管理機構

學院内設行政管理機構10個,即:辦公室、政治處、教務處、學生工作處、行政後勤處、幹部培訓處、招生辦、保衛科、基建辦、紀檢監察辦公室;科研機構3個,即福建省台灣法研究所、國際私法研究所、人文學研究所(籌建中);教學、教輔機構10個,即:法律系、民商法系、法政系、管理系、法學基礎部、公共基礎部、馬列部(德育室)、心理室、圖書館、《學報》編輯部等。

教師隊伍

學院擁有一支素質優良、銳意進取的“雙師型”教師隊伍,其中擁有高級職稱的教師就有30多名,有45名教師具有律師資格。廣大教師緻力于教學、科研和律師實踐活動,形成了以教學為中心,以科研和律師實踐為兩翼的“三位一體”的辦學模式。自創辦以來,學院長期從事法學教育,積累了豐富的教學和管理經驗。

專業設置

從招生、教學、教師管理、學生管理、行政管理、後勤服務、獎學金、助學金等方面均已形成一套完善的管理制度,各項工作走上制度化、規範化軌道。學院設有法律專業、律師事務專業、涉外經濟與法律專業、經濟法律事務專業、行政法律事務專業、行政管理專業等六個專業,在校學生2000多人。

教學成果

作為福建省一所高等法律院校和重要的法學教育基地,學院始終堅持“嚴謹、求實、團結、奮進”的校風,全面推選素質教育,已為政法委、人大、法院、檢察院、公安局、司法廳(局)、勞改勞教、民政等系統培訓幹部近6000人;畢業生大多已成為福建政法隊伍的業務骨幹,其中不少人已成長為基層公、檢、法、司等部門的負責人,相當一部分成為專職律師、公證員、國家機關及企事業單位的法律顧問,活躍在福建省政法部門和法律服務市場,為推進依法治省、維護社會安定等工作做出了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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