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的用途:
(1)在進行設計和施工過程中,在批準的初步設計範圍内,必須增加的工程和按規定需要增加的費用(含相應增加的價差及稅金)。本項費用不含Ⅰ類變更設計增加的費用。
(2)在建設過程中,工程遭受一般自然災害所造成的損失和為預防自然災害所采取的措施費用。
(3)在上級主管部門組織施工驗收時,驗收委員會(或小組)為鑒定工程質量,必須開挖和修複隐蔽工程的費用。
(4)由于設計變更所引起的廢棄工程,但不包括施工質量不符合設計要求而造成的返工費用和廢棄工程;
(5)征地、拆遷的價差。
新文件規定:内容為
(1)批準的初步設計範圍内,技術設計、施工圖設計幾施工過程中所增加的工程費用;設計變更、工程變更、材料代用、局部地基處理增加的費用。
(2)一般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和預防自然災害所采取的措施費用,實行工程保險的工程項目,該費用适當降低。
(3)竣工驗收時為鑒定工程質量對隐蔽工程進行必要的挖掘和修複費用。
(4)超規超限設備運輸增加的費用。
計算簡介
基本預備費按工程費用即建築工程費、設備及工器具購置費和安裝工程費之和和工程建設其他費用兩者之和乘以基本預備費的費率計算。
基本預備費=(工程費用+工程建設其他費用)×基本預備費率其中:基本預備費率的取值應執行國家及部門的有關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