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A酸

維A酸

細胞誘導分化藥
維A酸,西藥名。常用劑型為片劑、乳膏劑、膠丸、軟膠囊、凝膠劑。為細胞誘導分化藥。用于尋常痤瘡、扁平疣、黏膜白斑、毛發紅糠疹、毛囊角化病及銀屑病的輔助治療。可作為銀屑病、魚鱗病的輔助治療、也可用于治療多發性尋常疣以及角化異常類的各種皮膚病。同時用于治療急性早幼粒細胞白血病(APL)、并可作為維持治療藥物。[1]
    藥品名:維A酸 外文名:Tretinoin 别名:維甲酸、維生素A酸、維生素甲酸 是否處方藥:處方藥 主要适用症: 主要用藥禁忌: 劑型: 運動員慎用: 是否納入醫保:醫保甲類/醫保乙類 批準文号: 藥品類型: 分子式:C20H28O2 分子量:MW 300.44 治療:痤瘡、銀屑病、魚鱗病等疾病

适應症

本品用于尋常痤瘡、扁平疣、黏膜白斑、毛發紅糠疹、毛囊角化病及銀屑病的輔助治療。可作為銀屑病、魚鱗病的輔助治療、也可用于治療多發性尋常疣以及角化異常類的各種皮膚病。同時用于治療急性早幼粒細胞白血病(APL)并可作為維持治療藥物。

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為維A酸、或異維A酸。

性狀

本品為黃色至淡橙色的結晶性粉末。本品在乙醇、異丙醇或三氯甲烷中微溶、在水中幾乎不溶。

貯藏

遮光、密封保存

理化性質

外觀:黃色或淡橙色結晶性粉末含量: 97.0--103.0%

CAS登錄号:302-79-4

含量:97.0%-102.0%

特性:黃色結晶粉末

水溶性:不溶于水

質量标準: USP32

類别:抗皮膚角質化異常藥、細胞誘導分化藥

化學名稱為(13E)-3,7-二甲基-9-(2,6,6-三甲基環己烯基)-2,4,6,8-壬四烯酸。

藥理毒理

藥理學:表皮角質形成細胞、黑色素細胞及真皮成纖維細胞都是維A酸作用重要的靶細胞。維A酸可影響黑色素細胞的黑色素生成、其作用是多位點的、對酪氨酸羟化酶、多巴氧化酶及二羟基吲哚氧化酶等三型催化酶活性都有抑制作用、從而降低黑色素形成、減輕皮膚色素沉着。

毒理學:口服維A酸對實驗動物(包括小鼠、大鼠、地鼠、兔、猴等)和人都有很強的緻畸作用。皮膚局部外用維A酸對處于胚胎敏感期的小鼠、大鼠、地鼠、兔母體有明确的胚胎毒性及緻畸性,并可引起母體系統毒性。

不良反應

外用本品可能會引起皮膚刺激症狀、如灼感、紅斑及脫屑、可能使皮損更明顯、但同時表明藥物正在起作用、不是病情的加重。皮膚多半可适應及耐受、刺激現象可逐步消失。

若刺激現象持續或加重、可在醫師指導下間歇用藥、或暫停用藥。

禁忌症

妊娠起初3個月内婦女禁用。

急性或亞急性皮炎、濕疹類皮膚病患者禁用。

注意事項

1、本品應遠離眼部。

2、不宜使用于皮膚皺折部位。

3、用藥期間勿用其它可導緻皮膚刺激及破損的藥物、化妝品或清潔劑、以免加重皮膚反應、導緻藥物吸收增加及引起系統不良反應。

4、日光可加重維A酸對皮膚的刺激導緻維A酸分解、動物實驗提示維A酸可增強紫外線緻癌能力、因此本品最宜在晚間及睡前應用、治療過程應避免日曬、或采用遮光措施。

5、本品不宜大面積應用,日用量不應超過20g。

孕婦及哺乳期

雖然尚無證據人皮膚外用維A酸導緻畸胎、但育齡婦女用藥期間不宜受孕。

哺乳期間暫停用藥、以免嬰兒經口攝入本制劑。 

相互作用

與藥用肥皂、清潔劑、痤瘡制劑、含脫屑藥制劑如過氧苯甲酰、雷瑣辛、水楊酸、硫磺、含乙醇制劑(如剃須後搽洗劑、收斂劑、芳香化妝品、剃須霜或洗劑)有強幹燥作用肥皂、異維A酸共用、可加劇皮膚刺激或幹燥作用。

與過氧苯甲酰在同一部位外用有物理性配伍禁忌、與光敏感藥共用有增加光敏感的危險性。

治療部位避免照射日光或太陽燈。 

制劑

維A酸乳膏(1)0.025%(2)0.05%(2)0.1%

維A酸凝膠(1)0.01%(2)0.025%

維A酸外用溶液0.05%口服,一次10mg,一日2-3次

外用霜劑或軟膏

生産企業

1、上海羅氏制藥有限公司

2、重慶華邦制藥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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