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應症
本品用于尋常痤瘡、扁平疣、黏膜白斑、毛發紅糠疹、毛囊角化病及銀屑病的輔助治療。可作為銀屑病、魚鱗病的輔助治療、也可用于治療多發性尋常疣以及角化異常類的各種皮膚病。同時用于治療急性早幼粒細胞白血病(APL)并可作為維持治療藥物。
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為維A酸、或異維A酸。
性狀
本品為黃色至淡橙色的結晶性粉末。本品在乙醇、異丙醇或三氯甲烷中微溶、在水中幾乎不溶。
貯藏
遮光、密封保存
理化性質
外觀:黃色或淡橙色結晶性粉末含量: 97.0--103.0%
CAS登錄号:302-79-4
含量:97.0%-102.0%
特性:黃色結晶粉末
水溶性:不溶于水
質量标準: USP32
類别:抗皮膚角質化異常藥、細胞誘導分化藥
化學名稱為(13E)-3,7-二甲基-9-(2,6,6-三甲基環己烯基)-2,4,6,8-壬四烯酸。
藥理毒理
藥理學:表皮角質形成細胞、黑色素細胞及真皮成纖維細胞都是維A酸作用重要的靶細胞。維A酸可影響黑色素細胞的黑色素生成、其作用是多位點的、對酪氨酸羟化酶、多巴氧化酶及二羟基吲哚氧化酶等三型催化酶活性都有抑制作用、從而降低黑色素形成、減輕皮膚色素沉着。
毒理學:口服維A酸對實驗動物(包括小鼠、大鼠、地鼠、兔、猴等)和人都有很強的緻畸作用。皮膚局部外用維A酸對處于胚胎敏感期的小鼠、大鼠、地鼠、兔母體有明确的胚胎毒性及緻畸性,并可引起母體系統毒性。
不良反應
外用本品可能會引起皮膚刺激症狀、如灼感、紅斑及脫屑、可能使皮損更明顯、但同時表明藥物正在起作用、不是病情的加重。皮膚多半可适應及耐受、刺激現象可逐步消失。
若刺激現象持續或加重、可在醫師指導下間歇用藥、或暫停用藥。
禁忌症
妊娠起初3個月内婦女禁用。
急性或亞急性皮炎、濕疹類皮膚病患者禁用。
注意事項
1、本品應遠離眼部。
2、不宜使用于皮膚皺折部位。
3、用藥期間勿用其它可導緻皮膚刺激及破損的藥物、化妝品或清潔劑、以免加重皮膚反應、導緻藥物吸收增加及引起系統不良反應。
4、日光可加重維A酸對皮膚的刺激導緻維A酸分解、動物實驗提示維A酸可增強紫外線緻癌能力、因此本品最宜在晚間及睡前應用、治療過程應避免日曬、或采用遮光措施。
5、本品不宜大面積應用,日用量不應超過20g。
孕婦及哺乳期
雖然尚無證據人皮膚外用維A酸導緻畸胎、但育齡婦女用藥期間不宜受孕。
哺乳期間暫停用藥、以免嬰兒經口攝入本制劑。
相互作用
與藥用肥皂、清潔劑、痤瘡制劑、含脫屑藥制劑如過氧苯甲酰、雷瑣辛、水楊酸、硫磺、含乙醇制劑(如剃須後搽洗劑、收斂劑、芳香化妝品、剃須霜或洗劑)有強幹燥作用肥皂、異維A酸共用、可加劇皮膚刺激或幹燥作用。
與過氧苯甲酰在同一部位外用有物理性配伍禁忌、與光敏感藥共用有增加光敏感的危險性。
治療部位避免照射日光或太陽燈。
制劑
維A酸乳膏(1)0.025%(2)0.05%(2)0.1%
維A酸凝膠(1)0.01%(2)0.025%
維A酸外用溶液0.05%口服,一次10mg,一日2-3次
外用霜劑或軟膏
生産企業
1、上海羅氏制藥有限公司
2、重慶華邦制藥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