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條
(1).改變常規,權宜行事。《公羊傳·桓公十一年》:“權者,反于經然後有善者也……行權有道,自貶損以行權,不害人以行權。” 唐 李翺 《帝王所尚問》:“是文與忠、敬,皆非帝王之所尚,乃帝王之所以合變而行權者也。” 明孔貞運《明資政大夫兵部尚書節寰袁公墓志銘》:“公(袁可立)又疏請行權懷遠,謂‘奴方欲西寇,當令倧犄角用命,戮力殄掃,以蓋前衍。’” 清 蔣士铨 《桂枝霜·完忠》:“保骨肉,行權可矣!”
(2).使用勢力。《漢書·遊俠傳·郭解》:“ 解 布衣為任俠行權,以睚眦殺人, 解 不知,此辠甚于 解 知殺之。當大逆無道。”
行權分類
根據行權價和正股市場價格的關系,權證可以分為價内證、價外證和平價證三類。當正股價格高于、低于或等于行權價格時,對認購證來說,可分别稱其為價内、價外或平價證;對認沽證來說,則分别稱其為價外、價内或平價證。
結算方式
證券給付結算方式:指權證持有人行權時,發行人有義務按照行權價格向權證持有人出售或購買标的證券,即認購權證的持有人行權時,應支付依行權價格及标的證券數量計算的價款,并獲得約定數量的标的證券;認沽權證的持有人行權時,應交付約定數量的标的證券,并獲得依行權價格及标的證券數量計算的價款。
現金結算方式:指權證持有人行權時,發行人按照約定向權證持有人支付行權價格與标的證券結算價格之間差額的現金。
證券給付結算方式和現金結算方式的比較
權證如果采用證券給付結算方式進行結算,其标的證券的所有權發生轉移;如果采用現金結算方式,則僅按照結算差價進行現金兌付,标的證券所有權不發生轉移。
行權價格:也稱行使價,指發行人發行權證時所約定的,權證持有人向發行人購買或出售标的證券的價格。
行權比例:一份權證可以購買或出售的标的證券數量。
行權日期:指權證可以進行行權的日期,包括行權起始日和行權截止日。
存續期限:指權證所存在的期限,權證到期即終止交易。投資者須及時關注和了解權證的存續期限,以避免到期沒有賣出權證或沒有行權從而遭受損失。目前交易所規定權證的存續期限為6個月以上24個月以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