迫擊炮

迫擊炮

軍事武器
迫擊炮是一種炮身短、射角大,彈道弧線高,以座钣承受後坐力,大多采用炮口裝填(中小口徑采用炮口裝填,大口徑采用尾端裝填)、發射帶尾翼彈的曲射滑膛火炮。初速較低、彈道彎曲,以曲射為主的火炮,炮身短,射程較近,輕便靈活。迫擊炮能射擊遮蔽物後方的目标。随着軍事技術飛躍式的發展,迫擊炮的技術水平和戰場應用也取得了長足的進步,尤其以火力猛、打擊範圍廣的120毫米口徑迫擊炮的發展最為突出。[1]
    中文名:迫擊炮 外文名:Mortar 拼音:pǎi jī pào 特點:炮身短、射角大、彈道弧線高

簡介

主要配用殺傷爆破彈和特種彈,用于殲滅、壓制有生力量和技術兵器,破壞鐵絲網等障礙物。具有體積小、重量輕、結構簡單、射角大、彈道彎曲、最小射程近等特點,适于随伴步兵行動,對近距離遮蔽物後和反斜面上的目标射擊。

分類

按炮膛結構,分為滑膛式和線膛式;按運動方式,分為便攜式、馱載式、車載式、牽引式、自行式。此外,還可按口徑和重量分類。

結構

迫擊炮由炮身、炮架、座钣和瞄準具組成。

其中,炮身尾端由裝有擊針的炮尾密閉。有的擊針是固定的,有的擊針在彈簧作用下可以伸縮。可伸縮的擊針使迫擊炮可以迫發,也可以拉發。炮彈不發火時,可使擊針縮回,炮手可以安全地取出炮彈。不裝反後坐裝置的迫擊炮,炮身與座钣構成剛性連接。

炮身後端的球狀炮杵裝到座钣駐臼内,發射時的炮身後坐力通過駐臼和座钣傳到地面,由座钣的彈性變形和土壤的變形吸收後坐能量。

有反後坐裝置的迫擊炮,炮身通過反後坐裝置同座钣連接,反後坐裝置吸收後坐能量,減小作用于地面上或車輛底盤上的力,使火炮具有良好的射擊穩定性。座钣通常為圓形、矩形、三角形或梯形。炮架由托架、緩沖機、螺杆式瞄準機和腳架組成。腳架多為雙腳架,也有K形腳架、三腳架和單腳架。腳架上端通過高低機和方向機與托架呈鉸鍊狀連接,下端也有的用卡環裝在炮身上。為了減少後坐力對腳架的直接作用,提高射擊穩定性,在炮架上裝有彈簧緩沖機,使炮身與炮架構成彈性連接。中小口徑輕型迫擊炮多為滑膛式。滑膛式迫擊炮通常使用帶尾翼的迫擊炮彈。彈丸在空中飛行的穩定性靠尾翼保證。一般從炮口裝填,炮彈自炮口下滑,靠炮彈底火撞擊擊針而發火。線膛式迫擊炮通常使用旋轉式炮彈,彈丸飛行穩定性靠彈丸高速旋轉來實現。旋轉式炮彈較尾翼式炮彈的射擊密集度高。線膛式迫擊炮通常從炮尾裝填,拉發發火,靠拉火機的擊錘撞擊擊針,擊發底火。

有的迫擊炮身管分為前後兩節,可在身管中部開闩,裝填炮彈,靠滑動套筒對身管進行鎖定和密封,有利于提高射速。

有的輕型迫擊炮戰鬥全重僅幾千克,一人便可攜帶;有的可分解成幾個部件,由幾名炮手分别攜帶;有的把身管拆成兩截,便于傘降兵攜帶。迫擊炮是靠變換裝藥和改變射角調控射程的。最小射程有的僅46米,最大射程可達8千米。

有的發射增程彈,射程可達15千米。迫擊炮多用于高射界射擊,有較大的落角,炮彈的殺傷範圍較大。有的使用高破片率殺傷彈,一發炮彈的殺傷範圍可達1385平方米。使用時間引信進行空炸射擊,能有效地殺傷塹壕内有生力量。

發展

19世紀80年代後期早期的迫擊炮是從臼炮演變來的,發射球形彈丸,用于對隐蔽目标曲射。

1904~1905年日俄戰争中,俄軍使用了艦炮改制的迫擊炮,是現代意義的第一種迫擊炮。第一次世界大戰末期,英國W.斯托克斯研制成口徑為76.2毫米的“斯托克斯”迫擊炮,發射彈底帶發射藥的類似機載炸彈的尾翼穩定彈丸,1917年裝備協約國部隊。1927年法國H.勃蘭特在“斯托克斯”迫擊炮的炮身與炮架之間裝上緩沖機,使該炮的射擊穩定性進一步提高,被稱作“斯托克斯-勃蘭特”型迫擊炮,并形成了現代迫擊炮的基本結構,1927年裝備法軍,是第二次世界大戰前性能最好的迫擊炮。第二次世界大戰初期,多使用口徑82毫米以下的迫擊炮,随着戰争進展,105~120毫米的中口徑迫擊炮和160毫米以上的大口徑迫擊炮在摧毀堅固工事中顯示了威力。這期間迫擊炮的射程為400~5500米。1923年中國開始制造75毫米“斯托克斯”迫擊炮,1928年,制造了82毫米迫擊炮,1940年制造了150毫米迫擊炮。20世紀50年代以後,中國研制了一系列性能較好的迫擊炮。60年代自行迫擊炮日漸增多。有的配備後膛自動裝填系統,有的配備火控系統和導航定位系統。70年代,研制的82毫米自動迫擊炮,最大射速可達120發/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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